图书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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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书角管理规定图书角管理规定设立班级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今天给大家为您整理了图书角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图书角管理规定一 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1、班设 3 名图书管理员,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2、借书时间:星期四中午。3、还书时间:星期三中午。4、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每位每次只能借书一本,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5、阅图书名称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所借图书可以带回家,但是要妥善保管。6、

2、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 7 天,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 3 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7、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 2 倍赔偿。8、借阅的图书不能转借给别班的同学。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9、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认真填好借阅记录。10、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一年级班委会图书角管理规定二 一、员工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

3、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三、员工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四、借出的图书两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还未看完,应办好续借手续。五、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该领导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六、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责任领导处理。七、女员工休产假和员工辞职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八、图书角不向其他公司和个人以及团体组织开放。九、图书赔偿制度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

4、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具体规定:1、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2、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后果自负。3、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该责任人领导处处理。图书角管理规定三 书刊外借制度1、本校师生每人可领取“图书借阅证”一张,凭借阅证在学校图书馆可借阅图书 2 册,学生借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教师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如需要可续借一次。2、学生因参加各类竞

5、赛活动、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图书资料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指导老师签字证明,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 5 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3、教师因教学、科研、学生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的应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 10 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4、污损、遗失书刊资料者应按书刊赔偿规则处理,对擅自窃取书刊者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务会议给予行政处分。5、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交还本人的图书借阅证,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

6、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并及时注销“图书借阅证”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6、本校教职员工因工作调动等离校时必须还清全部书刊,交还本人图书借阅证,经馆长核实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介绍信。教职员工离、退休时也应还清全部书刊,交回本人图书借阅证。7、借书过程须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制度为确保学校图书馆书刊资料的正常流通和广泛利用,对遗失、污损书刊资料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1、遗失书刊资料,属 1980 年以前出版的(含 1980 年),学校图书馆藏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 10 倍赔偿;没有复本的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 20 倍赔偿。2、遗失书刊资料,属

7、1981 年至 1985 年期间出版的(含 1981 年、1985 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 5 倍或 10 倍赔偿。3、遗失书刊资料,属 1986 年至 1990 年期间出版的(含 1986 年、1990 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价格的 3 倍或 6 倍赔偿。4、遗失书刊资料,属 1991 年以后出版的(含 1991 年),依据学校图书馆是否藏有复本,分别按原书刊资料的原价或 2 倍价格赔偿。5、凡遗失的书刊资料系多卷书、套书中的 1 卷或 1 册,赔偿时书价应按整套书价计算,余卷(册)均属图书馆所有。此条适用于上述各条。6、遗失 1

8、 册期刊,则按该期刊全年价格赔偿,余册属图书馆所有。(如遇本校图书馆非馆藏核心刊物的,可酌情减半处理。)7、赔偿遗失的书刊资料,可由读者购买与原书刊版本完全一致的书刊直接作赔偿。8、污损书刊资料,没有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的,按该书刊资料价格的 20%赔偿修补、装订费。9、因污损而造成书刊资料内容残缺不全的,则视作遗失该书刊资料处理。10、随书刊附属的电子读物遗失或损坏时,如电子读物属附赠性质,参照本规则第八条处理,如电子读物属付费性质,则按书刊原价赔偿,书刊归图书馆所有。11、赔偿书刊资料,在图书馆核定价格后,由读者直接将赔偿金额交学校会计室,再将发票送图书馆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树立图书

9、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图书管理业务知识,负责收发、保管学校公费订阅的杂志。2、定期向老师和学生介绍新图书资料和信息,对学生进行新闻记者的指导,积极配合课堂教学以及课外活动,为其提供有关信息等资料。3、及时提出图书馆发展建议及新书添购建议。负责学生、教师图书的借还工作,认真做好新书登记造册、编目、排架工作。4、负责收发教学资料,有些书籍要注意修补。5、做好图书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湿的要求)6、每学期结束前,师生借还图书情况以及添书册数、归书情况向校长室作一书面报告。图书管理制度1、图书室设专(兼)职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室日常管理工作。2、所有图书都要

10、登记造册,新购置图书由管理员对数量、金额审核、验收签字后方可办理 报销手续。3、图书要按规定分类编号,粘贴标签,上架到位,放置有序,便于借阅和查点。4、图书室有总目录,便于师生借阅。5、借阅要有记载,要有图书破损、损失、赔偿处理记录。6、对遗失、淘汰、报废的图书,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做好核销手续。7、要做好新书介绍。指导学生读书,组织师生开展讲书活动,提高学生的鉴定、阅读能力。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2、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

11、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3、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5、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1、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

12、备。2、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做好数据备份工作。3、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4、外业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5、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6、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离尘、防潮、防盗工作。教师阅览室规则1、教师阅览室对教师全天开放。2、阅览室内严禁大声谈笑、聊天、抽烟,举手投足要讲文明。3、室内放置桌椅、橱不得随着挪动,离室前要自觉把座椅放整齐。4、要爱护桌橱,不得在凳、桌上搁腿等,若出现损坏情况,管理员应及时与当事人分清责任,及时上报总务处,以待酌情处理。5、要爱护图书报刊。未经同意不

13、得随意携带出室外,若出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管理员,按学校规定处理。6、报刊杂志阅后要自觉放回原处,不得随手乱丢,否则,管理员有责任对其提出批评。7、非阅览时间,不得随意进入本室,特殊情况需借用者,须事先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学生阅览室规则1、进入阅览室必须安静,不得高声大叫,听从管理人员指挥。2、不得携带私书入室,不准挟带公书出室,阅览报刊每人自取一份,不得多占。3、坐定后不得随意调座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阅览。4、爱护报纸杂志,不得任意损坏。如损坏,按书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损坏的报刊仍留阅览室。5、爱护公物,如损坏,根据情节轻重,至少按价赔偿,多则罚款几倍。6、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带零食进阅览室,不准乱丢纸屑。7、阅后将书报放回原处,有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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