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架规范-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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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强制性条文与高大支模施工安全监管要点-,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 JGJ300-2013-强条,7.1 一般规定 7.1.1支撑结构严禁与起重机械设备、施工脚手架等连接。 7.1.3 支撑结构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构配件。 7.7.2支撑结构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10-强制性条文,6.1.2 不同型号的门架与配件严禁混合使用。 6.3.1 门式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门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下时,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外侧立面必须各设置一道

2、剪刀撑,并由底至顶应连续设置; 2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在脚手架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 3 对于悬挑脚手架,在脚手架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6.3.2 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3.2): 1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 2 剪刀撑应采用旋转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 3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000mm,搭接处应采用3个及以上旋转扣件扣紧。 4 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大于6个跨距,且不应大于10m;也不应小于4个跨距,且不应小于6m。设置连续剪刀撑的斜杆水平间距宜为6m8m。 图6.3.2 剪刀撑设置示意图 (a)、脚手架搭设高度

3、24m及以下 ( b) 、超过24m时剪刀撑设置,6.5.3 在门式脚手架的转角处或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必须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4.0m。 6.8.2 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回填土应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2 场地排水应顺畅,不应有积水。 7.3.4 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 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在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7.4.2 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

4、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 进行拆除; 3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 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 时拉结; 4连接门架的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该门架时拆除。 7.4.5 门架与配件应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9.0.3 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9.0.4 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门式脚手架 上。 9.0.7 在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在脚手架基础附近严禁挖掘作业。 9.0.8 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撑和加固

5、杆,在施工期间禁止拆除。 9.0.14 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 专人看护。 9.0.16 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作业时,必须设置警界线、警戒标志,并 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强条,3.4.3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6、m(图6.3.3)。,图6.3.3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6.3)。,图6.6.3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8、,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 连墙件。 9.0.14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强条,3.1.

9、2 插销外表面应与水平杆和斜杆杆端和接头内表面吻合,插销连接应保证锤击自锁后不拔脱,抗拔力不得小于3kN。6.1.5 模板支架立杆可调托座的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图6.1.5)严禁超过6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40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150mm。 9.0.6 严禁在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基础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 9.0.7 拆除的支架构件应安全地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图6.1.5 带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 1可调托座;2立杆悬臂端;3顶层水平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强条,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

10、B 50666-2011强条4.1.2 对模板及支架,应进行设计。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 50496-2009强条 5.3.2 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10 强条 13.5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13.5.1 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应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高、大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施工方案宜进行专门论证。 13.5.2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的荷载取值及组合、计算方法及架体构造和施工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11、准JGJ 5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门 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建筑施 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等的有关规定。13.5.3 外脚手架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选择合理的形式: 1 低于50m的建筑,宜采用落地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 2 高于50m的建筑,宜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 13.5.4 落地脚手架宜采用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门式钢管脚手架、承插式钢管脚手架。,13.5.5 悬挑脚手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悬挑构件宜采用工字钢,架体宜采用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或碗扣式、承插式钢管脚 手架; 2 分段搭设的脚手架,每段高度不得超过20m; 3 悬挑构件可采用预埋件固定,预埋件应采用未经冷处理的钢材加工; 4 当悬挑支架放置在阳台、悬挑梁或大跨度梁等部位时,应对其安全性进行验算。 13.5.6 卸料平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对卸料平台结构进行设计和验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卸料平台应与外脚手架脱开; 3 卸料平台严禁超载使用。 13.5.7 模板支架宜采用工具式支架,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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