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与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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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AT reform series 中中铝国际工程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与发票管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与发票管理 王王 伟伟 税务及商务咨询税务及商务咨询 Tax and business consultingTax and business consulting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 营业税与增值税比较 营业税营业税 价内税,发票上仅列示总额价内税,发票上仅列示总额 营业税营业税= = (销售额销售额- -分包抵税分包抵税)3%3% 购买方没有税务抵扣,再销售时税上加税购买方没有税务抵扣,再销售时税上加税 营业税反映在利润表营业税反映在利润表 增值税增值

2、税 价外税,发票上分别列示价格和税额价外税,发票上分别列示价格和税额 增值税增值税= = 销项税销项税- -进项税进项税 = = 销售额销售额税率税率- -采购采购成本中含的进项税(除过渡期政策外)成本中含的进项税(除过渡期政策外) 购买方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成本购买方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成本 增值税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反映在资产负债表 营改增后,销售及成本的基数会变营改增后,销售及成本的基数会变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2 合同管理要点合同管理要点 1.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查对方的纳税资格,并在合同中完善当事人名称和相关信息 2.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3.合同中对不同税率

3、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核算 4.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 5.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如何规避? 6.对于跨期合同的处理 7.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 8.关注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其他细节 营业税与增值税比较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3 类型类型 计税方式计税方式 跨县(市、跨县(市、 区)预缴税区)预缴税 款预征率款预征率 跨县(市、跨县(市、 区)预缴税区)预缴税 款计算款计算 销售额销售额 税率税率 (征收(征收 率)率) 发票开具发票开具 一般一般 纳税纳税 人人 一般计税 2% 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支 付的分包款) (1+11%)2 % 以取得的全

4、 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为销 售额 11% 纳税人自行开具。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全额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 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 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 称。申报时全额纳税申报时全额纳税。 简易 计税 甲供材 3% 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支 付的分包款) (1+3%)3 % 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扣除 支付的分包 款后的余额 为销售额 3% 纳税人自行开具。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全额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 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 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 称。申报的税款按差额计算申报的税款按差额计算。 清

5、包工 老项目 (2016 年4月30 日前) 小规小规 模模 纳纳 税人税人 简易计税 3% 应预缴税款=( 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支 付的分包款) (1+3%)3 % 以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扣除 支付的分包 款后的余额 为销售额 3% 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或申请代开(不能自行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需要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建筑服 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 开)。开具发票时,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 增值税发票,申报的税款按差申报的税款按差 额计算额计算。 4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5 工程计价规则调整政策 1.1.中央层面中央层面

6、建标造201451号-关于征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办标2016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交办公路2016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6 2.2.地方层面地方层面 京建发京建发20161162016116号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津建筑函

7、201672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 鲁建办字201620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建造价20162号-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建文201624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61113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深建市场201614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工程计价规则调整政策 管理税收专业

8、创造价值 7 京建发京建发20161162016116号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1.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

9、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企业管理费包括预算定额的原组成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销项税额。 2.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计价规则;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 3.总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工程、材料(设备)按照

10、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规则执行。专业承包工程合同项下材料(设备)按照专业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规则执行。 工程计价规则调整政策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8 基础数据基础数据 金额金额 营业税营业税 金额金额 增值税增值税 金额金额 税前造价基数税前造价基数 100.00 100.00 营业税基数 增值税基数 税率 设计 106.00 设计 100.00 设计 0.06 材料 117.00 材料 100.00 材料材料 0.17 0.17 施工 111.00 施工 100.00 施工 0.11 合计 334.00 合计 300.00 收入确认收入确认 344.02 344.02 收入确认收入确认 300

11、.00 300.00 销项税额销项税额 33.00 33.00 从建设单位取得款项从建设单位取得款项 344.02 344.02 从建设单位取得款项从建设单位取得款项 333.00 333.00 营业税营业税 6.89 6.89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全部专票全部专票 34.00 34.00 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设计材料专票设计材料专票 23.00 23.00 增值税增值税- -全部专票全部专票 - -1.00 1.00 增值税增值税- -设计材料专票设计材料专票 10.00 10.00 增值税增值税- -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6.69 6.69 实际取得金额实际取得金额 337.13 337.

12、13 实际取得金额实际取得金额- -全部专票全部专票 334.00 334.00 实际取得金额实际取得金额- -设计材料专票设计材料专票 323.00 323.00 实际取得金额实际取得金额- -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337.33 337.33 工程造价调整思路 关注税负变化关注税负变化 9 发票管理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0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一)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含壹万圆版)、保险业专用发票(平推式)、保险业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平

13、推式)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二)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其他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 (三)试点纳税人在延长期限内开具地税发票,仍按原营业税发票开具模式办理并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1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下列发票可用至下列发票可用至20162016年年6 6月月3030日: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2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保险业专用发票(折式)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3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保险

14、业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折式)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4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下列下列发票可用至发票可用至20162016年年8 8月月3131日: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5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6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发票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7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铁路餐车定额发票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8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北京市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15、19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规定 通过市地税机关核准印制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使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 地税发票使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普通发票。 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试点纳税人在营改增前取得的扣除凭证,之前在地税尚未申请扣除,营改增后,应在地税申请退税,还是直接在国税申报差额扣除?答:应向地税申请退还营业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热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热点问问题(题(5 5月月3 3日日) 增值税发票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21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22 管理税收专业创造价值 23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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