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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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DF-2015-0001 合同编号: 号 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示 范 文 本 出卖人:出卖人: 买受人:买受人: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不动产)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说 明 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示范 文本,结

2、合山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山东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调整后制定。各地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等相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 人应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 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 市场风险

3、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 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 】中选择 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 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 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 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 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4、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 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 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 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 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6.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 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

5、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 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 他公共建筑。 7. 房屋(不动产)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经 办机构)依法将房屋(不动产)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 (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 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 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房屋登记机构: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 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是指市、县人民政府设置的负责承办不 动产登记工作的机构。 10.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 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

6、销售方式。 11.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 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2.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 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预 售)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 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 相关内

7、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国籍】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 【 】 ,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国籍】 【户籍所

8、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 【 】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 【划拨】 【 】方式取得坐落 于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 【 】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 为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为 年 月 日,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 称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

9、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 为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 【办公】 【商业】 【 】 。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 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 【座】 【 】 单元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 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 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预测建 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 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

10、台,其中 个阳台 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 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 【未抵押】 【抵押注 销】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5

11、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 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 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 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 ,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 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 【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

12、种) 元(大写 元整) 。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 4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该 定金于【本合同签订】 【交付首付款】 【 】时【抵作】 【 】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 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 (大写: 元整)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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