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协 议 书3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802404 上传时间:2017-09-0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离 婚 协 议 书3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离 婚 协 议 书3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离 婚 协 议 书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离 婚 协 议 书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离 婚 协 议 书 3男方:杨中,男,生于 1973 年 1 月 24 日,汉族,居民,住竹山县秦古镇西庄村 10 组 1 号。 (以下简称甲方)女方:李爱华,女,生于 1975 年 2 月 10 日,汉族,居民,住竹山县秦古镇西庄村 10 组(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于 1995 年 12 月 11 日登记结婚,于 1996 年 8月 29 日生育长女杨帆,于 2005 年生育二女杨怡菲,于 2008年 11 月 27 日生育儿子杨金奥。甲乙双方现因感情不和,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本离婚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甲乙双方自愿同意离婚。二、子女抚养。长女杨帆,儿子杨金奥跟随甲方(男方)一起生活,乙方(女方)不承担抚养费;二女杨怡菲跟随乙方一起生活,由甲方按每月 1000 元抚育费,直至年满 18 周岁。财产分割。坐落于本县城关镇十堰路房号 602 一套夫妻共有的私产方归儿子杨金奥所有,杨金奥未成人前暂由甲方保管使用;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30 万元经济帮助费,于本协议签订后 3 日内一次性支付 10 万元,余款 20 万元于 2012 年底前一次性付清;3 无债务分割。 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一份。 甲方(男方)签字:乙方(女方)签字: 2012 年 2 月 13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