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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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四川省 20122012 年度选调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一、选调名额2012 年度全省选调数量为 1313 名,详见招录计划表(附件 1)。二、选调范围(一)2012 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20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选调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

2、,品行正派;(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比较强烈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三)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四)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且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1986 年 12 月 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1981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 周岁以下(

3、1979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 3周岁。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一)个人申请与审核推荐应届大学毕业生向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自愿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各高校须将加盖印章的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 2)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前送至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纸质版和 EXCEL 表格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可发送至电子邮箱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

4、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核准推荐。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 3)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前送至市(州)委组织部。(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获得推荐的人员,于 2012 年 1 月 4 日- 1 月 9 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5,“代码”及“报考地区”、“报考范围”填写说明见附件 7)。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4 日-1 月 10 日。应届大学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由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 201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 100 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

6、求见附件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至 24 日 24:00 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三)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 100 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 50%。笔试定于 2012 年 2 月 25 日在成都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

7、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25 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公布。(四)填报职位志愿省委组织部按选调名额的 4 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全省统一划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分市(州)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

8、后达到)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填报职位志愿,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地所属市(州)范围内选择填报相关职位。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按以下标准加分:1.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报考重灾县(重灾县名单见附件 5),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2 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1 分。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报考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 分;报考非重灾县,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1.5 分。受到不同级别多次表彰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报考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地区所属县(市),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2

9、.5 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 1.5 分。在抗震救灾中获得过县级党委、政府以上机关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州生源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须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2 月 27 日(双休日除外)提交审核,供职位志愿填报后核准加分。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送至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送至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由市(州)委组织部于 2012 年 3 月 5日前将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册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省委组织部于 2012 年 3 月中旬在网上公布符合加分基础条件人员名单,供考生查对

1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供材料虚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填报志愿后,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选调计划的 3 倍,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 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后达到)以上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中再次征集志愿。三州地区职位,经再次征集志愿后仍达不到3:1的,可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五)资格复审2012 年 5 月 11 日-5月 12 日,由各市(州)委组织

11、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 2012 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贴上照片)、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送市(州)委组织部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六)面试2012 年 5 月 13 日进行面试,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集中组织。试题全省统一命制。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七)体检、考察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

12、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分市(州)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执行。市(州)委组织部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 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考生须将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送交市

13、(州)委组织部。考察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八)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州)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省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天。(九)确定选调生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在 2012 年 6月上旬将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通知。对问题反映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十)工作安排拟录用的 2012 年度选调生,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

14、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所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参加各市(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到报到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自动解除。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该名额不再递补。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根据各地编制及工作需要,硕士以上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选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人事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用人单位,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五、纪律与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选调生招录的有关规定进行

15、,各市(州)委组织部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六、其他事项(一)联系方式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101;各市(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见附件 6;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28-86600125,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商业街 16 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邮编:610012。(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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