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讲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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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讲义知识产权法讲义第一章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是四大民事权利之一,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是四大民事权利之一, 知识产权是和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相区别而存在的。知识产权是和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相区别而存在的。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 商标权及商业

2、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 1.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识、信息等抽象物。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识、信息等抽象物。 2.2.权利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权利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

3、的知识产权, 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对著作权而言,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对著作权而言, 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专利权、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专利权、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 方可产生法律效力。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3.3.权利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权利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 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

4、而成为社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而成为社 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这里所要解决的一是知识产权包含哪些权利类型,受保护的智力成果范围如何划定;二这里所要解决的一是知识产权包含哪些权利类型,受保护的智力成果范围如何划定;二 是确定保护范围的依据。是确定保护范围的依据。 广义的知识产权从权利类型来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从保广义的知识产权从权利类型来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从保 护对象上说则是作品、发明创造、商标等商业标识、未公开信

5、息、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护对象上说则是作品、发明创造、商标等商业标识、未公开信息、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 等各类知识产品、信息产品。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由著作权(含邻接权)等各类知识产品、信息产品。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由著作权(含邻接权) 、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 权三个部分组成的传统知识产权,涉及的对象为作品、发明创造、商标。权三个部分组成的传统知识产权,涉及的对象为作品、发明创造、商标。 划定广义知识产权范围的依据通常为国际公约,一个是划定广义知识产权范围的依据通常为国际公约,一个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一,一 个是个是 WTOWTO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协议 ,当前尤其

6、应当注意,当前尤其应当注意 WTOWTO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协议 ,广义的知识产权与,广义的知识产权与该协议保护的知识产权完全一致。该协议保护的知识产权完全一致。 最后,以最后,以 WTOWTO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协议为据图示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据图示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版权版权 工业产权工业产权 创造性成果权创造性成果权 著作权著作权 邻接权(相关权利)邻接权(相关权利) 专利权专利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 识别性标记权识别性标记权 商标权商标权 地理标记权地理标记权 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二、我

7、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智力成果归属、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智力成果归属、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总称。 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开始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制度,于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开始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制度,于 19831983 年、年、19851985 年、年、19911991 年和年和 19931993 年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年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商标法商标法 、 专利法专利法 、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及这些法律的细则、条例等配套法规。为了入世的需要,于以及这些法律的细则、条例等配

8、套法规。为了入世的需要,于 20002000 年修订了年修订了专利法专利法 , 20012001 年修订了年修订了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和和商标法商标法 。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我国于。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我国于 19851985 年参加年参加 了了巴黎公约巴黎公约 ,19921992 年参加了年参加了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 ,还先后参加了一些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还先后参加了一些著作权、著作邻接权、 专利、商标等专门公约。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法律体系由以下法律制度组成:专利、商标等专门公约。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法律体系由以下法律制度组成: (1)(1)著作权法律制度。以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利为宗旨

9、,客体范围除文学、艺术、著作权法律制度。以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利为宗旨,客体范围除文学、艺术、 科学作品外,还有计算机软件。科学作品外,还有计算机软件。 (2)(2)专利权法律制度。以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为宗旨,保护客体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专利权法律制度。以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为宗旨,保护客体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 观设计。观设计。 (3)(3)商标权法律制度。保护客体为工商业活动中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保护注册商标商标权法律制度。保护客体为工商业活动中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保护注册商标 所有人对标记的独占性权利。所有人对标记的独占性权利。 (4)(4)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已制定了其他知识产

10、权的保护。我国已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保护条例保护条例 。地理标记、商业秘密的保护适用。地理标记、商业秘密的保护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 合同法合同法等法律。等法律。 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是我国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就法律适用而言,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是我国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就法律适用而言, 国际公约的规定并不是由我国的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直接适用,而是根据国际公约的要求国际公约的规定并不是由我国的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直接适用,而是根据国际公约的要求修改或者制定国内法,然后由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加以适

11、用。只有在保护外国知识产权的修改或者制定国内法,然后由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加以适用。只有在保护外国知识产权的 情况下,若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与国际公约冲突时,才可直接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情况下,若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与国际公约冲突时,才可直接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在我国加入的多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有两个应予注意,一个是在我国加入的多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有两个应予注意,一个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 公约公约 ,一个是,一个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巴黎公约巴黎公约和和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的条款都涉及保护范围、基本原则、最低保护标准等方的条款都涉

12、及保护范围、基本原则、最低保护标准等方 面的内容,而其中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构成公约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内容。面的内容,而其中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构成公约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内容。 1.1.国民待遇原则。这一原则是两个国际公约共同的基本原则,它的含义是:在知识产权国民待遇原则。这一原则是两个国际公约共同的基本原则,它的含义是:在知识产权 的保护上,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以本国国民所享有的同样待遇。按的保护上,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以本国国民所享有的同样待遇。按 照公约的规定,可享有国民待遇的外国人,首先是成员国的国民,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照公约的规定,可享

13、有国民待遇的外国人,首先是成员国的国民,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其次,非成员国的国民满足一定条件的也可享有国民待遇。就著作权而言,只要其作品在其次,非成员国的国民满足一定条件的也可享有国民待遇。就著作权而言,只要其作品在 该国首先发表;就专利权、商标权而言,只要在该国有经常居所或者有实际从事工商业活该国首先发表;就专利权、商标权而言,只要在该国有经常居所或者有实际从事工商业活 动的营业所,也应当享有同该成员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动的营业所,也应当享有同该成员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2.2.独立保护原则。这也是两个公约的共同规定。独立保护是指外国人在另一个国家所受独立保护原则。这也是两个公约的共同规定。

14、独立保护是指外国人在另一个国家所受 到的保护只能适用该国的法律,按照该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实施。到的保护只能适用该国的法律,按照该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实施。 3.3.优先权原则。这是巴黎公约特别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给以申请人时间上的优惠。优先权原则。这是巴黎公约特别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给以申请人时间上的优惠。 内容为:在某一个成员国提出的专利或商标注册的申请在一年内(商标为半年)给予保留。内容为:在某一个成员国提出的专利或商标注册的申请在一年内(商标为半年)给予保留。 此后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内容的第二次申请就被视为第一次申请那一天提出的。享有此后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内容的第二次申请就被视为第

15、一次申请那一天提出的。享有 这种优先利益的人为优先权人。这种优先利益的人为优先权人。4.4.自动保护原则。这是伯尔尼公约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内容为,作者在其他成员国自动保护原则。这是伯尔尼公约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内容为,作者在其他成员国 享有和行使该国国民所享有的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享有和行使该国国民所享有的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第二章第二章 著作权著作权 一、作品的概念一、作品的概念 (一)作品的含义(一)作品的含义 作品是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作品是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 能以

16、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二)作品的种类(二)作品的种类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第第 3 3 条、第条、第 6 6 条规定的作品类型如下:条规定的作品类型如下: 1.1.文字作品,指以文字符号表现的作品,例如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文字既可以文字作品,指以文字符号表现的作品,例如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文字既可以 是汉语文字、少数民族文字、盲文,也可以是外国文字。计算机程序是一种以特殊语言表是汉语文字、少数民族文字、盲文,也可以是外国文字。计算机程序是一种以特殊语言表 现的作品,属于文字作品。现的作品,属于文字作品。 2.2.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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