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 经济法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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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本章近两年分值、考点分布:本章近两年分值、考点分布:重点章之一。共涉及 3 个税种,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为今年教材新增内容。预计分数 10-15 分,会涉及各种 题型,包括不定项选择题。本章重要知识点复习本章重要知识点复习一、增值税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纳税人:1.纳税人的分类:50 万元,80 万元。2.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3.小规模纳税人:(1)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且

2、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一般规定: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视同销售货物(8 项):(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 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8):3.混合销售货物与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1)混合销售货物: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3、,视 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2)兼营非应税: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 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4.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3 项)(1)货物期货(包括期货和商品贵金属期货) ,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

4、售的,均征收增值 税。(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6)电信单位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应征收增值税。(7)缝纫业务,应征收增值税。(8)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 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 (9)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 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10)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11)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

5、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 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 增值税。(12)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13)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 增值税。5.非增值税应税项目(9 项)(三)税率与征收率按纳税人划分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基本税率为 17%(1)销售或进口货物;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低税率为 13%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零税率出口

6、货物一般纳税人(税率)4%或 6%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基本征收率为 3%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征收率为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解释 2】适用 13%低税率的货物有: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生产者自产农 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6.音像制品;7.电子出版物;8.二甲醚;9.食用盐。 (工业盐的增值税税率 17%)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7、纳税人销售情形税务处理计税公式一般纳税人2008 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 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 4%征收 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 (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 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 产以外的物品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 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该固定资产的 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 抵扣增值税售价 (117%)1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 2%征收率征收增值 税增值税售价 (13%)2%小规模纳税人 (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 产以外的物品按 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 税增值税售价 (13%)3%(四

8、)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1.销售额的确定:(1)一般情况: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2)特殊业务:折扣销售;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包装物押金。(3)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抵扣方法具体内容以票抵税(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抵税(1)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2)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 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

9、保险费等其他杂费3.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项目:9 项,重点是:(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提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3)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改变用途。转出进项税额=成本税率5.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以下 3 种抵扣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 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 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

10、扣进项税额:(1)增值税专用发票;(2)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3)机 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六)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或者,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七)增值税的税收优惠1.条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重要的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 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

11、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3.起征点。(八)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教材 P172。(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500 万元为划分界限。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行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试点行业应税服务(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2)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3.税率和征收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二、消费税:二、消费税:

12、(一)征税范围1.生产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移送使用时纳税(如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 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加工的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特殊】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3.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13、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金基或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铂金首饰。5.批发环节纳税: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即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 5% 的从价税。【提示】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二)征收范围14 种(注意不包括的,结合纳税环节)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2.酒及酒精(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不征收消费税。8.摩托车。9.小汽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

14、、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每只在 10000 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12.游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三)消费税的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1.比例税率:多数应税消费品;2.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3.复合税率:卷烟和白酒。(四)计税依据:1.销售额:(1)一般销售的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其中: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 案。(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

15、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 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4)包装物。2.从量计征的销售数量(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五)应纳税额计算: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适用范围计税公式从价定率计税除以下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 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税列举 3 种:啤酒、黄酒、成 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税列举 3 种:粮食白酒、薯类 白酒、

16、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 额2.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 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3.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4.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5.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六)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三、营业税三、营业税(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境内”范围(1)所转让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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