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国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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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课第二节 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第二节 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一、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什么?,1、公民是国家的主人,表现,(1)国家权力机关由公民选举产生; (2)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及工作人员有监督权; (3)公民有权管理,2、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含义:选举和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权力。,重要性:基础、基本政治权力。,(2)政治自由,内容: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重要性:政治自由是民主自由的基础。,(3)监督权,、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含义,选举权的含义 被选举权的含义 选举的权利是庄严神圣的,行使选举

2、权利的资格,除外国人 除未满18周岁的人 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行使选举权利的法律保障,选民登记 提名候选人 投票选举 选举程序,行使选举权利的保障,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物质保障 法律惩罚破坏选举的行为-法律保障,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的含义 言论自由的形式 言论自由是有限制的,出版自由的含义 出版自由实现的条件 要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结社自由的含义 法律保护合法结社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含义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异同点 集会、游行、示

3、威自由的内容,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重要性:,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自由与法律的关系),监督权,内容:对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行使监督权的途径,第一、批评和建议; 第二、申诉; 第三、控告; 第四、检举。,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意义:两个“有利于”。,在我国,公民与国家之间是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三、在我国如何维护这种和谐统一的关系?,1、国家应该怎么办?国家应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力和自由,怎样保护,(1)制定; (2)制裁。,2、公民应该如何?,(1)公民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什么要维护?,怎样维护,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2)公民要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3、

4、公民和国家应共同如何?,二、在我国公民与国家之间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关系?,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我们的国家以捍卫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为自己的根本使命,立法方面: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表现,执法方面: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第一、国家安全的内容:,第二、公民应如何维护国家安全,A、严守国家机密; B、配合; C、阻止、报告。,国家荣誉,第一、国家荣誉的内容:,第二、公民应如何维护国家荣誉,A、要增强民族自豪感; B、要增

5、强民族自尊心; C、要增强民族自信心。,国家利益,第一、国家利益的内容:,第二、公民应如何维护国家利益,A、要维护; B、要同斗争。,公民要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公民和国家应共同如何?,(1)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是什么,第一、; 第二、; 第三、。,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原则?,特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 理论上平等,现实中存在不平等的现象。,(2)要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我国为什么说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怎样坚持这一原则?,第一、要认真行使公民权利; 第二、要自觉履行公民义务。,(3)要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

6、则:,()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公民必须将国家利益与人个利益结合起来,如何实现二者的结合呢?,作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要作出艰苦不懈的努力,甚至要几代人的努力! 在封建帝王时代,人们提出“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是当时人们的一种愿望,可是哪一个朝代实现过?那一个朝代也没有。现在我们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的国家在努力完善法制的建设,把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建设成一个完全法治的和辅之以德治的国家,现在正在努力,今后还要继续努力;这是个目标,要完全达到这一步,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到的。我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是认为法制的建设,要有一个艰苦的、比较长期的努力过程。至于“

7、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个愿望,这是个努力的目标,就是在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他们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吗,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没有!,因为,首先,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依法治理的国家,经过多少年来的努力,已经有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的法律框架,但是距离完善的法律体系,那还要努力,再努力;甚至还要有几代人的努力! 二是,我们的法治机关、政法队伍长期受到“人治”、“权治”和“地方保护治”和各种各样的“关系治”的影响,摆脱这些影响的羁绊,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达到的,这些影响你随便在一些案例中就可以感触到。大家还记得吧,为什么北京市的、也是中央一级的哪个大人物,按照他

8、的罪行不该杀头吗?但是没有。为什么,好好想一想就明白了。要摆脱这些影响的羁绊,要摆脱干预法治的有形无形的手,是要进行一番艰苦奋斗的,甚至还会作出牺牲的。,三是,要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执法机关和法治队伍中进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教育。“有法可依”这是立法机关的事,有了法就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逐渐克服深深扎根在人们头脑中的“权贵”思想,那就是认为掌握权力的人,就高人一等,有知识有本事的人、有贡献有业绩的人、还有种种这样那样的人,在他们的面前,就不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不然为什么会出现一个在纺织事业上曾经有过贡献的专家,他又是个杀妻碎尸的人,竟然有成百的教授、专家具名

9、上书,保他不死呢!为什么大学生犯了事,就可以“暂不起诉”呢;为什么华东某省高级法院会出台关于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服务的十条意见呢?问题就在这里。他们保护的不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往往是保护着某些人物或者是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返回,一.单 项 选 择 题:,1. 在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中,处于首位的是 ( ) A.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B.公民依法享有的批评建议的权利 C.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人身自由权,C,课 堂 练 习,2. 在机关 ,除了有各种机关办公室的电话外,还专门设置了一部“市长电话,”它的电话号码是63088080,其目的是沟通市民和市长之间的联系,通

10、过电话将有关问题直接反映给市长。这种做法,主要体现出我国公民享有批评建议权的具体保障制度中的 ( ) A.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B.信访举报制度 C.新闻监督制度 D.揭发检举制度,B,在一个餐厅,几个就餐的中年人在吃饭的时候,利用等待上饭的机会,对2002年3月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展开争论。他们是在行使 ( ) A.批评建议权 B.结社自由权 C.集会自由权 D.言论自由权,D,4.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人员中,有资格参与选举的是( ) A、在中国上海开办企业的加拿大人 B、江西师大附中初三(6)班的同学 C、因违法犯罪被判死刑 的人 D、除外国人.未满18周岁的人.依法被

11、剥夺政治权利的人,D,5. 白鹤村村民王大娘是天主教徒,村里召开选举大会时,对王大娘能否参加选举一事,村干部发表了下列看法,其中正确的是 ( )A、可以作为列席代表参加 B、可以参加 C、退出天主教才能参加 D、不能参加,B,2001年4月1日,美国一架军用侦察机在我东南沿海上空进行 侦察活动,违反飞行规则,致使中方飞机被撞毁,中男飞行员王伟 跳伞牺牲回答下列问题: 6、王伟的英勇行为( ) 、履行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正确地行使了政治权利和自由; 、做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捍卫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7、撞机事件发生后,江泽民主席指示:人是最可宝贵的,要不 惜一切代价,动用一切手段,

12、进行全力搜救,这体现了( ) 、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真实性; 、我国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对人民高度负责; 、人民解放军是国家主权和领土的保卫者; 、国家主席拥有国家行政领导权。,1、公民正确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要做到( )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尊重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应该用法律手段维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2、公民行使权力与履行义务的关系是( )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割开的; 、公民既是权利的行使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某些权利与义务是彼此结合的;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有一致性。,二、不定项选择,、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法

13、律关系是同时 产生,而又相互依存的,这表现在( ) 、履行义务是权利的基础; 、权利是实现义务的保证; 、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基础; 、义务是实现权利的保证。,1.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的权利 ( ),三. 判 断 正 误 题,.政治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唯一形式 ( ),.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监督权的一种,是我国宪 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 ( ),2.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为体现选举的公正性一律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 ),材料一:据统计,“”组织在全国各地连续策划和制造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机构的事件300多起。 材料二:李洪志组织利用 “大法研究会”几其操纵的 “” 组织,未经依法登记,进行非法活动,宣扬歪理邪说,蒙骗群众,致人死亡, 并非法组织策划集会、示威等活动,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据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法认定 “ 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 “” 组织为非法组织。 决定予以取缔, 公安部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通缉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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