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

上传人:aa****6 文档编号:57545021 上传时间:2018-10-22 格式:PPT 页数:17 大小: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改革建议ppt培训课件(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改革建议,关于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建设 的几点意见 二00三年六月,关于“指导师傅”的建议,建议“指导师傅”更名为“汽车维修技能指导师和汽车维修技能指导员”,并做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队伍的一个系列来考虑,这是因为我国现有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的教师队伍中“双师型”的人才比较少,而这个专业本身又是一个技能型专业,实践性和技能性很强,而现在条件下又很难让所有教师都成为即有理论教学能力又有指导实践经验的 “双师型”教师,因此,在这个专业设立“技能指导师或指导员”(相当于实验室的实验员)是解决我国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职业教育中毕业生实践能力差,用人单位不愿意接受的关键。,对学生汽车

2、维修技能的培养不应该放到毕业实践中去解决,必须在“汽车维修”课程中解决,这个课程又必须由“技能指导师或指导员”来传授,而这部分教师不应该采取临时聘请工厂师傅的方法,而是职业技能学校本身应该拥有这样一只专业教学队伍,这应该是职业技能教育的一个重要改革。,关于技能课程的建议,通过有时限的技能课程不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成为一毕业就可以独立操作的合格师傅,但完全可以将技能操作的标准工艺和正确方法让学生掌握和了解,而学校教授的工艺和方法必须是最先进和最正确的。,学校实践与工厂实习的区别,学校中的技能实践课与工厂实习中的实践的最大区别在于学校技能实践课要达到各项基本维修技能都必须完整的传授给每个学生,而工厂实

3、习中很可能是每个学生的只接触到部分维修技能的实践,学校的实践课重点在于规范性和完整性,而工厂实习的重点则在于实践性和熟练性。,学校实验室的基本要求,鉴于上述要求;一个拥有40人的教学班在安排技能实践课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各种供拆装的汽车大总成(如发动机,变速器等)以及总成修理的翻转架,工具车,零件车,量具等实习教具应该达到1015套(即34人一套)的要求。,(2)各种供拆装的汽车小总成(如发电机,转向器等)以及工作台(含虎钳),工具箱,量具等实习教具应该达到20套(即2个人一套)的要求。,。 (3)一套完整的综合诊断线而不是只有一条检测线。,(4)汽车修理厂所有的工位(例如;电

4、工工位,保养工位,修理工位,板金工位,喷漆工位,检测工位以及接待和库房区域等等)以及各工位和区域的配套设备,在学校中都应该有相应的实习车间与之对应,以便形成学校教学与工厂实际真实对应的气氛。,(5) 拥有1015台发动机、自动变速器等试验台架,用以完成综合故障排除,发动机和自动变速器电气系统检测的训练。台架应选择国内比较流行的同一种型号的发动机/自动变速器,而检测仪器仪表(例如;解码器(可选专用型),汽缸压力表,真空表,正时灯,汽车万用表,油压表,温度表等等也应达到1015套的要求 。,(6) 应该拥有1015台底盘教学台架,以及相应的维修检测设备,以便完成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转动系统

5、,底盘电气系统的实习教学。,(7) 应该拥有1015台实习整车,以便完成全车保养,四轮定位,整车性能试验等项目的实习教学工作。,(8)应该拥有汽车构造实验室,发动机维修实验室,底盘维修实验室,电器维修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发动机排故(保养工艺,异响)实习车间,电控发动机诊断实习车间,整车实习车间,诊断中心,检测中心,调漆间,烤漆房,四轮定位车间,空调实习室,大樑校正车间,发动机加工车间,机加工车间,汽车美容装饰(清洗)实习车间,,板金修理实习车间,涂装修理实习车间,电气焊车间,自动变速器诊断实验室,快速保养车间,清洗换油车间,轮胎修理平衡实验室,车身电气修理车间,钳工实习间,业务接待实习间,库房管理实习间,汽车销售实习室,计算机机房(维修企业管理,技术资料检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