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法常识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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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税法常识,第一节 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无偿地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它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的特征,税收的特征是:(1)强制性。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必须依法纳税,无条件地履行纳税义务,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2)无偿性。它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无偿征收。税款一经征收即归国家所有,国家对纳税人既不付出任何代价,也不偿还。(3)固定性。它是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征税。税法规定各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数额或比例、征收期限,国家和纳税人

2、都必须遵守,不能擅自改变。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位一体,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标志,也是鉴别某一种财政收入是不是税收的基本尺度。,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征纳关系。所谓税收征纳关系,就是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征纳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税务机关之间的税 收管理权限关系;税务机关、纳税人之间的税收经济关系;税务机关、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关系。,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要素即税收制度构成要素,是指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它是规范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因此,税法构成要素也可表述为税收法律规范的内

3、部构成。税法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目、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减免税与加征、违法处理、税务纠纷处理。,(一)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征税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税务机关、地方财政局和海关。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一种税都有它的纳税人,同一种税可以有不同的纳税人,某一纳税人也可以成为几种税的纳税人。为防止偷税漏税,实现税源扣缴,税法还规定有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二)征税客体,征税客体又称征税对象,是指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对什

4、么征税。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每一种税都有明确的征税对象。例如流转税类的各项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额、所得税类的所得额、财产税类的财产数量和价值等。征税对象是确定国家征税权利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是征纳税的直接依据。,(三)税目,税目,是指各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范围的具体化。例如,消费税中有“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一税目,它的征税范围是“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目和征税范围都是法律规定的。但是,税目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税目的作用在于明确征税客体的范围或区别征税客体的不同情况,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体现国家鼓励或限制发展的政策。,(四)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指

5、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税种不同计税依据不同。例如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五)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多少和纳税人负担轻重。税率的设计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以及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关键。,我国现行税率分为以下三种:1.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或固定税额。它是按征税对象的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适用从量计征的税种。通常对价格比较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比较统一的商品适用定额税率征税。如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

6、地占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商品适用定额税率计征。,2.比例税率。它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都适用同一比率计征。比例税率计算简便,税负相同。通常适用流转额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的税率均适用固定的比例税率。比例税率的缺点在于它不能调节高低悬殊的收入,也不能体现税收合理负担原则。,3.累进税率。它是按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若干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按逐级递增的税率计征。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使纳税人的负担水平与负担能力相适应,即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因此,累进税率适用于所得额征税。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

7、率累进税率。我国现行税法只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形式。,(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它确定一种税在哪个或哪几个环节征收。我国目前对流转税的征收多采用多环节征税。,(七)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税法规定纳税人按日、月、季度、纳税年度缴纳税款。此外,税法还规定按次纳税,即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作为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纳税地点一般采用属地主义原则,以纳税人所在地、征税对象的所在地和应税行为的发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为纳税地点。,(八)减免税与加征,减税是对应纳税额的少征。免税是对

8、应征税额全部免除。减免税是对纳税义务的减轻或免除。与减免税有关的还有起征点和免征额。起征点,是指计税依据的数额达到开征的界限。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按其全额征税。免征额,是指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计税依据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加征亦称加成,是指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税款后,再加征一定成数。加成与附加不同。附加是按基本税率征收正税之外,另加征占正税一定比例的税额。,(九)违法处理,违法处理,是指税法规定的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十)税务纠纷处理税务纠纷处理,是指税务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因适用税法发

9、生争议的行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适用税法发生争议,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所作的决定,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税法的分类,我国税法是由各种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成的税收法律体系。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税法有不同的分类。(一)按照纳税主体不同,税法可分为对内税法和涉外税法。对内税法是调整国家税务机关与国内社会组织或中国公民个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涉外税法是调整国家税务机关与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二)按照征税对象性质不同,税法可分为流转税法、收益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行为税法。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为

10、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我国现行的流转税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关税。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收益额(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我国现行的收益税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牧)业税。,财产税是以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财产税有房产税和契税。资源税是以法律规定的资源和资源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有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行为税是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行为税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和筵席税

11、。,(三)按照各级政府税收管辖权限不同,税法可分为中央税法、地方税法、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法。中央税法是中央政府管辖的各个税种的总称。 包括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税法是地方各级政府管辖的各个税种的总称。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2、、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征收的税款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的各个税种的总称。包括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资源税100归中央,其他资源开发缴纳的资源税100归地方)、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中央分享80,地方分享20)。,第二节 几种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特征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在各个流转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收抵扣原则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具有以下特征:1.征税对象是法定的增值额。增值税

13、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额或商品附加值额为征税对象。所谓增值额,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额,即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额。它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或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2.税负公平合理,具有中性税属性。增值税按增值征税,不管纳税环节多少,只要商品售价相同,税负相同。增值税税率档次少,不同货物或劳务的税率基本一致,税负平均分配于商品价格,税负公平,利于平等竞争。避免因企业组织形态不同和社会专业化分工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公。,3.道道征税,税不重征。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对流转额中

14、已征部分不再征税。商品从生产、批发到零售,不论生产、流通环节有多少,每一个环节征一道税,但由于实行增值税价外抵扣原则,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这就避免了以流转额总额征税而产生的重复征税现象。,(二)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 万元以下的;,或者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 万元以下的;或者

15、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一般纳税人,是指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但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2.征税范围。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均属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属于应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在增值税上属非应税劳务,不属增值税的征收范围。,3.税率。增值税税率分为以下三种:(1)基本税率。适用一般商品和劳务。纳税人销售或

16、者进口货物,除增值税法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2)低税率。主要适用人民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必需品。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零税率。适用出口货物。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增值税法还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4.减免税规定。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供残废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等。,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征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消费税的特征: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的消费水平和国家财政的需要,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有选择地确定征税范围,可以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确保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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