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步三类判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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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步三类判断法,-浅析06年审查指南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I 判断目的 II 判断对象 III 判断方式 -两把尺子裁三段, 两步三类判断法 VI 对审查示例的疑问 -对外语学习机相关发明撰写的建议 V 案例分析 -对商务方法有关的发明的前景展望,I 判断的终极目的,拨开笼罩在此领域上方的智力活动规则的疑云,明确什么样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不被拒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大门之外,可以进入到后续的评价新颖性、判断性的审查阶段; 给公众、申请人、审查员、代理人对一个发明是否应当申请专利、能否被授予专利更加明确的心理预期。,II 判断对象,“每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解决方案” 与

2、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对象对比,后者是 “每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 与实用性的判断对象,后者是“说明书(包括附图)、权利要求书所公开的整体内容” 权利要求被反对是技术方案时可以改写,III 判断方式 -两把尺子裁三段,用一把反尺(25条1款2项)将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排除掉, 用一把正尺(细则2条1款)将不符发明的定义的排除掉, 剩下的将与其它领域的发明一起加入到后续的新颖性、创造性评价的大军之中。,III 两把尺子裁三段,正尺 反尺 至此,与计算机程序相关的发明三分天下,“三驾马车”并驾齐驱,III 两步三类判断法,Y,Y,N,III 两步三类判断法,先用反尺判断,判断的方式是看权利要

3、求的解决方案中包含的 是否全部是(主题与特征部分均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或者 实质上全部是(由仅程序限定的介质等)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的内容。,III 两步三类判断法,再用正尺判断,判断的方式是用换汤没换药的三要素法 (下划线部分为修改部分) 执行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解决技术问题? 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从而对外部或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所反映的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 获得的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III 满足三要素的四大金刚,用于工业控制过程改善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以及处理外部数据,III 两步三类判断法的变形,Y,Y,N,III “中间态”的前世今生,在新指南

4、中,在智力活动规则与技术方案之间俨然还有一种形式,姑且称为“中间态”。 与智力活动规则、技术方案构成“三驾马车”的“中间态”实际上早已有之,那时它隐身于指南关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判断部分。,IV 对审查示例的疑问 对外语学习机相关发明撰写的建议,关于“中间态”的 例9 “以自定学习内容的方式学习外语的系统”不应被否定是技术方案。 一种以自定义学习内容的方式学习外语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学习机,将选择出的学习资料输入给该学习机; 文件接收模块,接收用户所传送的语言文件; 文件分割模块,;句子分割模块,; 造句式语言学习模块,。,IV 对审查示例的疑问,否定其是技术方案的理由 : 该系统解决的

5、问题是如何根据用户的主观愿望确定学习内容,不构成技术问题; 该系统采用的手段是人为制定学习规则,并按照规则的要求来进行,不受自然规律的约束,因而未利用技术手段; 该方法可以使用户根据自身需求自行确定学习内容,进而提高学习效率,所获得的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IV 对审查示例的疑问,反对理由如下 : 该系统解决的是问题是现有的计算机辅助学习系统不能接收用户指定的学习内容,即不能接收外部数据,也不能将用户指定的学习内容重组、或分割,从而以交互的方式显示给用户,即不能处理外部数据,因此是技术问题;,IV 对审查示例的疑问,该系统利用了学习机、文件接收模块来接收用户指定的学习内容,利用文件分割模

6、块、造句式语言学习模块来将用户指定的学习内容拆分成供学习的单元,因此采用了技术手段;,IV 对审查示例的疑问,该系统可以接收外部数据,并将外部数据处理成可以用来互动式学习,因此获得的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这一技术效果是直接的技术效果技术性,其间接的效果是提高学习效率非技术性。,IV 对审查示例的疑问,例9实际上是属于构成的技术方案的“四大金刚”中“处理外部数据”金刚的。该权利要求1被反对理由可能是因为它那容易使审查员忽略其技术性的只看到其非技术的那一面的主题“以自定义学习内容的方式学习外语的系统”。,IV 对外语学习机相关发明撰写的建议,进行换汤不换药的改写。尽可能从纯技术角度来描述发明,

7、剔除商业宣传、吸引眼球、提高卖点的描述。例如,将该权利要求1的主题修改为“一种能接收外部数据并进行处理的计算机辅助学习系统”,V 案例分析 对商务方法有关的发明的前景展望,老指南在判断一个整体而言不是智力活动的规则的权利要求时参加第2部分第1章,采用了 “两个如果”原则,以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部分来定乾坤,如果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那部分仅在于智力活动规则部分,则不具有可专利性,如果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那部分不仅仅在于智力活动规则部分,则具有可专利性。,V 案例分析,老指南引发的审查实践:引用一篇对比文件,称该对比文件中公开了产品权利要求的硬件,产品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仅在于智力

8、活动规则部分,因此产品权利要求不构成技术方案,称该对比文件中公开了方法权利要求的硬件,方法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仅在于智力活动规则部分,因此方法权利要求为智力活动规则这种产品方法权利要求可以说是“中间态”的前身或者起源 。,V 案例分析,一个已被根据老指南驳回目前尚处于复审阶段的例子,申请号为02122464.1 “交互式实景仿真的旅游系统及运作方法” 。权利要求1:一种交互式实景仿真旅游系统,用以将在实景仿真于室内,以令使用者在室内运动时,可产生如同在室外进行旅游的真实感,该交互式实景仿真旅游系统包含: 旅游地点显示系统,用以显示旅游地点供使用者选取,其中该使用者可通过该旅游地点显示系

9、统选择任一地点进行旅游;,(续上页) 输入装置,用以输入该使用者所选定的旅游地点; 环境仿真系统,用以产生环境仿真效果以呈现给该使用者; 运动系统,用以提供该使用者进行运动,并根据该使用者的运动情况以产生一运动参数;及 控制单元,根据该选定旅游地点的环境参数与该运动参数,以产生一用以仿真该使用者在该旅游地点实际旅游情况的实际旅游仿真结果,并将该实际旅游仿真结果输出至该环境仿真系统与该运动系统以呈现给该使用者。,V 案例分析,审查员的主要驳回理由为:对比文件1(US 6361321)的“动力控制的机动车仿真系统”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实景仿真旅游系统中的各个装置, 权利要求1对现有技术的贡献仅在于将

10、现有的装置应用于处理与旅游景点有关的信息以模拟旅游景点的环境,且产生的效果不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V 案例分析,我们在复审请求书中反对的理由为: 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是将千里之外的异地风光再现于使用者周围,正如电视将遥远的风景呈现给使用者; 该发明采用的手段是由旅游地点显示系统显示旅游地点的信息,由输入装置接收旅游地点的选择,由环境仿真系统显示旅游景点的环境画面,发出旅游景点所发出的声音,由控制单元对上述装置进行控制。,V 案例分析,具体而言,如果审查员反对这种方法权项,反对的理由不再是这种方法权项是智力活动规则,而是这种方法权项不构成技术方案。,V 案例分析,该发明获得的技术效果是产生、并

11、呈现给使用者一用以仿真该使用者在该旅游地点实际旅游情况的实际旅游仿真结果。显然,该问题属于技术问题,该方案也利用了技术手段,并实现了技术效果。,V 案例分析,新指南引发的审查实践预测: 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审查实践将成为历史,审查员不能再用对现有技术的贡献用来评价来评价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是否是技术方案,而是将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判断 。 对于本申请而言,估计复审委不会再单单拿出权利要求1/7对现有技术的作出贡献的那部分来证明1权利要求不是技术方案,权利要求7是智力活动规则。,V 案例分析,此外的一个变化是,如果审查员反对方法权项7,反对的理由不再是这种方法权项是智力活动规则,而是这种方法

12、权项不构成技术方案。 不能肯定的是:该权利要求1一定会被认为是技术方案。与前面的例9相似,该权利要求所保护的带有商业色彩的主题往往容易让审查员忽视其技术性的一面。,V 案例分析,展望:由于新指南至少明确审查员不能再通过评价一项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的贡献来判断其是否是技术方案,而只能走三要素判别路径,我们认为申请人的争取余地应该还是变大了,并且也是有争取成功的希望的。,V 对商务方法有关的发明的前景展望,对于利用网络、计算机等公知设备的商务方法有关的发明之前的审查实践中,审查员反对的理由也往往是这些发明使用的是公知设备,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部分仅是人为规定的。现在,可以预期,审查员不能再以此为理由进行驳回,所以,同例,对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中的商务方法这一块,申请人应该是得到好消息了。,谢谢大家! 不足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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