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整理精简版)2012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点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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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7 页 第一编 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大纲一、知识点介绍:1.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2)法的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2.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具有普遍性(4)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3.法律体系的概念: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

2、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4.法的体系的特点:(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2)法律体系是一个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3)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4)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1)宪法法律部门(2)第

3、2 页 共 17 页 民商法法律部门(3)行政法法律部门(4)经济法法律部门(5)社会法法律部门(6)刑法法律部门(7)诉讼与非诉讼法法律部门。7.法律规范的特点:明确性、具体性、反复适用性。8.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1)行为模式(2)事实状态(3)法律后果。9.法律规范的分类:(1)授权性规范、义务规范和复合规范(2)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3)确定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4)调整性规范与构成性规范。10. 法律责任的概念: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有两层语义(1)法律责任关系(2)法律责任方式。11. 法律责任的特点:(1)法律

4、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即主体 A 对主体 B 的责任关系(2)法律责任还表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或追究否定性、 不利性后果(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4)法律责任的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12.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3)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5)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13. 法律责任的分类:(1)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诉讼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2)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3)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4)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14. 依法行政:是指

5、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第 3 页 共 17 页 15. 依法行政的本质: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16. 依法行政的主要特征:(1)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而不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要求(2)依法行政中的“ 行政 ”是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即国家行政或公共行政( 3)依法行政中的“ 法” ,首先必 须 是体现国家和人民整体意志,反映社会 进步发展规律的法,而不是长官意志、个人意志、少数利益集团意志的反映;其次,“法 ”应 主要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法规。其他

6、政策办法不能作为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再次,从法律要素上看,依法行政之“法” 不仅应包括法律法规,还应包括法律原则以及法律目的和法律条文背后所隐含的法律精神、法律价值。 (4)依法行政中的“行政 ”和“法”的关系是:法优先于行政,法高于行政;行政必须有法,无法律即无行政;行政必须服从于法。法律独具的至高无上的强制力和权威性,是约束行政权力任意专断的最有效的手段。 (5)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种积极保障有效行政与消极防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的有机结合。17. (重点)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1)法律优先原则(2)法律保留原则(3)职权法定原则(4)行政合理原则(5)行政公开原则(6)行政诚信原则(7)信赖保

7、护原则(8)权利救济原则。18. 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1)行政主体合法(2)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3)行政机关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19.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20. (重点)依法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第 4 页 共 17 页 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21. (重点)行政主体的含义:(1)行政主体是一种国家或社会组织(2)行政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3)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

8、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4)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5)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1)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3)具体行政行为能直接产生有关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使用权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增加或者减少(4)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23. 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1)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2)抽象行政行为具有间接的法律效果(3)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往后效力。2

9、4.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1)决策调研(2)征求意见(3)咨询论证(4)风险评估(5)合法性审查(6)会议决定(7)公布结果。25.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适用法律于具体的相对人或具体事件的行为,即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相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26. 行政执法的分类:(1)以行政执法主体的权限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2)以行政执法的内容为标准,行政第 5 页 共 17 页 执法可分为权利性行政执法与义务性行政执法(3)以行政执法的形式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救助等。27. (重点)行政执法的基本

10、原则:(1)合法原则(2)合理原则(3)公开原则(4)信赖保护原则。28. 行政执法的基本制度:(1)行政执法主体制度(2)行政执法程序制度(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4)行政执法责任制度(5)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29. 行政执法行为的生效要件:(1)主体合法(2)权限合法(3)内容合法、适当(4)程序合法。30. 行政机关的种类:我国的行政机关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地方行政机关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

11、属机构,各工作部门管理的工作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和办事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31.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又称行政授权组织,是指依照单行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非行政机关的组织。32.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特征:(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非行政机关的组织(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职权由单行法律、法规授予,而非行政组织法授予(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的是特定行政职权而非一般行政职权。第 6 页 共 17 页 33. (重点)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行政职能交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组织行使活动。行政委托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34. 行政执法人员的特征:(1)行政执法人员

12、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2)行政执法人员是能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3)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主体的在职在编人员。35. 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规章(6)行政规范性文件。36. 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规则:(1)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5)行为地法优于人地法(6)实体从旧,程序从新。37. 行政执法依据冲突的解决办法:(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其他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

13、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裁决机制(由国务院提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由国务院决定;应该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8. 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及数据化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39. (重点)调查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1)全面(2)客观(3)公第 7 页 共 17 页 正(4)及时。7 日内。40. 证据保全的条件:一是证据

14、有灭失的可能性,二是证据有难以取得的情况。41. 证据保全的程序:(1)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申请(2)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采取证据保全措施(3)登记保存(4)及时作出处理。42. 行政执法证据效力:行政政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才能产生法律效力。43. 不能认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的证据:一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是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三是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是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以及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六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

15、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七是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八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九是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44.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依据的证据:一是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是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行政执法人员询问的证人的证言,四是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第 8 页 共 17 页 听资料,五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16、六是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是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45. (重点)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1)公正原则(2)公开原则(3)参与原则(4)效率原则(5)便民原则。46. (重点)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制度:(1)听证制度(需掌握行政法规关于听证范围的规定)(2)信息公开制度(3)表明身份制度(4)告知制度(5)回避制度(6)审裁分离制度(7)说明理由制度(8)期间制度(9)送达制度47. 行政处罚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过罚相当原则(5)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6)受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48. 行政处罚的种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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