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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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10/21,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暨血液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座谈,寿县县医院输血科 郝绵维 2012.8,2018/10/21,2,前 言,目的: 为提高临床医护人员输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更新输血理念,掌握现代输血知识,树立输血风险意识等。本次就各种相关法规要点作简要介绍,进一步加深了解血液和临床输血相关知识,推广成分输血,实现安全、科学、合理输血,提高临床输血水平。,2018/10/21,3,临床输血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10.1)刑法相关输血法规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8.1)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1) 血站管理办法(20

2、06.3.1)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2006.3.1) 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2006.6.1)安徽省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8/10/21,4,主要内容:,一、 献血法 二、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三、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四、 临床取用血相关知识 五、 血液供应与安全,我们共同面临的挑战,2018/10/21,5,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日期】 19971229 【实施日期】 1998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2018/10/21,6,一、中华

3、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章名】 全文 (共24条)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 周岁-GB 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2012.7.1施行)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

4、与、推动献血工作。,2018/10/21,7,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2018/1

5、0/21,8,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新的标准:采集血量为400,300,200

6、(GB 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2018/10/21,9,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第十二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

7、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2018/10/21,10,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

8、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2018/10/21,11,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018/10/21,12,献血法:(违法处罚第18-23条),违法处罚方式: 予以取缔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依法赔偿 责任人员给予

9、行政处分 限期整顿,2018/10/21,1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10/21,1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条

10、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10/21,15,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11、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2018/10/21,16,附:刑法相关输血法规,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018/10/21

12、,17,附:刑法相关输血法规,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18/10/21,18,附:刑法相关输血法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18/10/21,

13、19,附:刑法相关输血法规,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护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018/10/21,20,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背景 我省对贯彻办法的要求 办法具体条款的学习和理解,2018/10/21,21,二、安徽省对贯彻办法的要求,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医秘2012439号 ) 各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新修订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以下简称“办法”,具体文本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

14、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据“办法”建立、完善临床用血管理机构,充实、调整临床用血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确保“办法”贯彻落实。,2018/10/21,22,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确保每位医务工作者特别是输血相关业务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办法”内容和要求,提高执行“办法”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 “办法” 的贯彻,进一步落实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配置标准(皖卫医20098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意见(卫医秘2009640号),改善输血科(血库)条件,建设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符合“办法”规定的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机制。 三

15、、医疗机构之间依照“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调剂血液的,必须通过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经所供血的血站审核,报经所在市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调剂。医疗机构依照“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临时采集血液的,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8/10/21,23,四、各级血站要结合“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血站质量管理体系,将质量管理工作延伸到医疗机构,建立血液的监控、回收程序和24小时应急送血制度,避免血液资源浪费,确保医疗机构急救用血。 五、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承担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职能,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

16、作。二一二年七月三日,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8/10/21,24,我省临床输血管理的相关政策,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配置标准的通知 (皖卫医2009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输血科(血库)业务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方案的通知 (卫医秘200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意见 (卫医秘2009号),2018/10/21,25,三、办法条款的理解,办法共6章41条 第一章 总则,4条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7条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19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4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6条 第六章 附则,1条,2018/10/21,26,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2018/10/21,27,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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