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物业费的公告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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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鞍山市金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费催缴公告物业费催缴公告尊敬的业主: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华景名筑小区 2011 年度物业费收费工作已接近尾声。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如您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将会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此,我司郑重提示各位未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请您于 2011 年 11月 25 日前,将所拖欠的物业费一并交齐。逾期,我司将按每日应交物业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收滞纳金。

2、并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 物权法以及华景名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诉诸法律,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方式,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您不但要全额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本金及滞纳金,还要按照诉讼风险承担相应的诉讼费、保全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请您慎重考虑诉讼可能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及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特别提示: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将由开发商华景置业特别提示: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将由开发商华景置业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部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相关规定统一进行处理。物业公司也将协助您与开发商及施工单位联系,尽快给予解决。处理。物业公司也将协助您与开发商及施工单位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勿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保责任与物业服务工作混淆。请勿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保责任与物业服务工作混淆。若有不明,请致电物业客服中心咨询:0412-8963066、8963088我司将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品质,竭诚为业主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特此公告!鞍山市金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景名筑管理处201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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