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个公司的行政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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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費者保護法,消費問題層出不窮,廣告不實,拒絕退費,危害健康,台灣社會消費意識成長過程,合理價格 合理包裝 商品或服務 之標示,消費爭議,消費者之生命 、身體、健康、 財產或其他權益,品質與安全衛生,公平交易,消費者保護法主要精神,小明在百貨公司逛街時收到一份免費試用化妝商品 回家後小明的妹妹拿來試用,想不到造成皮膚嚴重傷害,小明的妹妹是否可以要求廠商賠償? 問題釐清 1.小明的妹妹算不算是消費者? 2.試用商品是否可以要求賠償?,1.所謂消費者是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 2.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

2、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若企業經營者違反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學校、醫院等所提供的消費,若無營利行為(如飲水機),發生問題,可否向學校或醫院求償?,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所謂營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小明從便利商店購買了日本泡麵,小明弟弟吃了泡麵造成嚴重腸胃炎,結果發現泡麵變質,請問該向誰求償?便利商店、進口商還是日本製造商?,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無安全或衛生上之危險。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

3、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連帶賠償責任,消費者可以對企業經營者其中一人或數人或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一部份或全部賠償 企業間的賠償又如何分擔? 企業自己會處理,重要的是保障了消費者。因消費者不可能跨海打官司。,若小明購買一個價格較低的平行輸入相機商品,發生問題時是否能獲得保障?,什麼是平行輸入商品?,製造工廠,代理商訂貨,代理商門市銷售,一般貿易商直接訂貨進口,非代理商銷售(俗稱水貨),代 理 商 品,平 行 輸 入 商 品,若小明購買一個價格較低的平行輸入相機商品,發生問題時是否能獲得保障?,輸入商品或服務之企業經營者

4、,視為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必須負起製造者責任。所以平行輸入廠商應該為產品負責。,小明爸爸買了一輛進口車,但後來聽新聞報導發現此一車型有瑕疵,車廠該如何處理?,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但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此限。,小明發現申請信用卡不但免年費,還可以得到贈品。於是申請了許多張信用卡 有天發現錢包不見,信用卡也都在錢包裡,只好打電話向銀行報遺失,結果發現每家銀行在處理信用卡盜刷問題,每家銀行的規定都不太一樣 銀行告訴小明這些事項都寫在當初填寫申請信用書時所負的信用卡契約條款

5、中,稱為定型化契約 小明疑惑,到底什麼是定型化契約呢?,定型化契約,在訂定契約時,由於雙方當事人對於契約內容談判實力的差距,而常由較強的一方決定契約的全部或一部份的契約內容 為了方便的原因,契約內容由較強的一方事先擬定好,較弱的一方通常只能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例如申請信用卡、瘦身美容契約、保險契約等等,若定型化契約字太小或印在不明顯之處,造成消費者做出錯誤的判斷而簽名同意,該如何處理?,定型化契約衍生相關問題,定型化契約條款因字體、印刷或其他情事,致難以注意其存在或辨識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許多企業經營者常在定型化契約中隱藏有利企業之條款,而造成不公平現象,該如何處理?,定型化契約條款,

6、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一.當事人間之給付與對待給付顯不相當者。 二.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能控制之危險者。(旅遊) 三.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之賠償責任者。(信用卡滯納金) 四.其他顯有不利於消費者之情形者。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的思考,消費者受限時間、法律常識及專業知識,在未充分瞭解契約內容的情況之下,做出不利自己的決定 定型化契約一旦出現不利於消費者的情形時,法律就必須就入處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

7、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政府公佈定型化契約一覽表,短期補習班契約範本,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事項 教育部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台(九一)社(一)字第九一一八五二六一號公告 立約人 學生:(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電話: 住居所: 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乙方) 補習班名稱: 負責人姓名: 電話: 營業所: 雙方約定遵守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契約審閱記載甲方收受定型化契約書之日期。各類補習班之審閱期間,由教育部辦理本契約書公告時另之。 第二條:就讀班別應記載補習班班別名稱。 第三條:課程科目明列課程科目內容。 第四條:保證班明列保證內容保證內容為:保證期間為: 第五條:師資,乙方聘

8、請擔任各科講師如下:乙方無正當事由不得任意更換講師,乙方更換講師之人數不得超過原聘總講師三分之一之人數。 第六條:上課地點乙方應依規定編班於經核准班址之教室上課。前項經核准之上課地點為:(應詳列門牌號碼)。 第七條:上課人數上限及併班為提供良好學習環境及兼顧教學品質,乙方開設供甲方就讀之班別,其上課人數不得逾 人。但共同科目於訂約時已經乙方聲明及告知甲方須與他班合併上課者,不在此限,惟其人數不得超過 人。乙方開設供甲方就讀之班別,其實際註冊人數未達前項所定人數上限之三分之二者,得與其他同類班別合併開班,惟合併後之上課人數不得逾前項所定人數上限。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者,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乙方退費

9、。乙方應按甲方實際繳納之費用,依尚未上課時數比例核算應退費用加 (不得低於一)退還甲方。,第八條:收費手續(一)繳費項目及金額繳費總金額 元(繳費細目:學費 元,雜費 元,講義費 元,代辦費 元(內容與金額應明列),其他 元。(例:保險費等)(二)繳費方式一次全部繳納。( 年 月 日前繳交)分期繳納。(分幾期與繳納時間、金額應明列,例如:第一期應於 年 月 日繳交 元;第二期應於 年 月 日繳交 元)(三)乙方收取費用應開立正式收據交由甲方收執。 第九條:退費手續本應記載事項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依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之相關規定辦理。,第十條:膳宿提供

10、不提供膳宿服務乙方 提供膳宿服務。 (一)住宿提供住宿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止。宿舍房間為 人房,面積計 坪。 地址為: (請詳列門牌號碼)附衛浴設備,冷氣,電話,其他。(請註明套房或公共用) 住宿費用計新台幣 元整。包括: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其他 。不包括: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其他 。(二)膳食提供供膳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止。每餐費用及供膳餐別(請打) 元早餐。(早餐 點到 點) 元午餐。(午餐 點到 點) 元晚餐。(晚餐 點到 點)膳食費用計新台幣 元整。(三)膳宿費用之付款方式:一次繳清。(民國 年 月 日前繳清)分期付款:()每期(每期間隔

11、 日,為繳款日)支付新台幣 元整,共計 期。()每月(當月 日為繳款日)支付新台幣 元整,共計 個月。,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終止本膳宿提供,但應於 日前宿費用金額,乙方應按未供膳宿日數比例於終止後 日內(不得逾七日)退還。 第十一條:乙方終止契約甲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得終止契約:甲方於補習期間無故缺席超過總時數 分之 者。甲方有打架、竊盜、或其他違法行為,經乙方查明屬實及召開獎懲會議通過給予記過處分,記過累計達 個者。甲方經查有吸毒行為者。依前項終止契約者,依第九條之規定辦理退費手續。甲方有第一項違規情事時,乙方應於三日內通知家長或法定代理人。 第十二條:甲方終止契約乙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甲

12、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乙方退費:無正當事由,變更原訂課程、科目、時數、上課地點或更換講師超過三分之一人數者,乙方應依甲方已繳金額費用加 (不得低於三)退還甲方。教室經政府單位公共安全檢查列為危險建築物勒令停止使用者,依尚未上課時數核算應退還費用予甲方。 第十三條:資料保護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乙方違反前項規定,致甲方權益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疑義之處理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甲方之解釋。 第十五條: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及相關廣告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並自

13、簽約日起生效。,第十六條: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不得記載事項 第一條:不得約定拋棄契約審閱期間。 第二條:不得為其他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顯失公平之約定。,補習班五大退費糾紛類型,未依縣市政府制定之管理規則退費比例退款,擅自多扣費用。 遊說消費者一次購買兩階段課程可打折,消費者如不想再上第二階段的課程,無法依開課前退費標準退費。 開課前贈送消費者DVD、錄音帶等教學器材,消費者在開課前要求退費時,業者竟聲稱因消費者已收到教學器材表示課程已開始。 因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無法開課,業者竟不予全數退款。 加盟之補習班倒

14、閉,總公司表示不負退費責任。,小明報名短期全民英撿補習班,但事後後悔想退費,但補習班說不能退費。到底能否退費?,根據消保法第十七條,中央主管機關公佈之短期補習班範本第九條退費手續 本應記載事項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依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自治法規之相關規定辦理,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各縣市退費標準 預繳費用未超過全部費用之10,不予退還雲林縣 預收費用未超過全部費用之25,不予退還台北市、新竹縣 預收費用未超過全部費用之30,不予退還台中市 退還已繳費用之七成嘉義縣、台南縣、台南市、新竹市、高雄縣、高雄市、宜蘭縣、台中縣、屏東縣 退還學雜費、講義費、實習材料費及其他費用之

15、70%台北縣 退還學雜費、講義費及實習材料費之70%嘉義市、彰化縣、桃園縣、基隆市、花蓮縣、苗栗縣 退還已繳代辦費以外所有費用之七成南投縣 未公告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資料來源:消基會,消基會發現兩個狀況 所有縣市均列明代辦費須全數退還,僅有南投縣例外。 所有縣市均列明,開課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超過三分之一不予退還。僅有雲林縣列明超過全學期二分之一以上者才不予退還。 從以上的資料可以發現,大部分的補習班縱使在開課前消費者便要求退班,仍會扣除約30的費用,實屬過高。消費者在選擇前務必要小心謹慎。,選擇補習班注意事項,是否合法立案:經教育局合法立案的補習班,應該把立案證書懸

16、掛在辦公室內明顯易見的地方。 建管及消防是否符合規定:可以請補習班出示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設備申報合格證明或安全檢查紀錄表。 課程是否符合的需求:補習班應該提供師資、教學科目、進度等相關資料,供消費者參考。 詳讀簽訂的契約(尤其是所謂的保證班、終身課程):消費者絕對不可以盲目簽約,根據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範本,消費者享有攜回契約書五日以上的審閱期,審閱期內也可要求試聽。因此未確認前不要輕易繳費,以免喪失自身權益。,消費問題探討,小明在透過電視頻道預購一台筆記型電腦,但送來後發覺與廣告相差甚遠,小明可否退貨? 小明走在路上,有一位賣英語教材推銷員不斷慫恿小明購買,最後小明答應購買一套。回家後小明感到非常後悔,覺得太草率做出購買的決定。小明是否可否退貨?,特種買賣,郵購買賣,訪問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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