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政治感受法律尊严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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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课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感受法律的尊严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1.了解规则的重要性,懂得什么是法律。2.了解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对人们的保护作用。 3.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4.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学会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基础训练基础训练 一、一、单项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 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这部法律的实施是由来保证实现的。 A.普法宣传 B.道德约束 C.国家强制力 D.自觉遵守 1.C2.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未成年人与法

2、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B.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用与法律打交道C.只要自己奉公守法,就与法律没有关系D.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生活离不开法律 2. D 点拨:本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具有的保护作用的理解能力。法和 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未成年人,更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也不能认为只要 不违法犯罪,就不用与法律打交道;也不能认为只要自己奉公守法,就与法律没有关系,生活 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3.以下图示是几个同学对违法与犯罪的关系的理解,你认为正确的是( )A. B. C. D. 3.B 4.海南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海南文昌原市委书记谢明中死刑,缓期 2 年执行,剥

3、夺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对财产予以 追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 2 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产。其中附加刑有 ( ) A.死刑 B.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C.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D.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 D 点拨: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附加刑,是补充主 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结合题干背景材料,D 符合题 意及知识点要求,应入选5.高中生王某曾因偷同学的小额钱物被学校处分,但他仍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最终因持刀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

4、期徒刑 3 年。这一案例说明( )A.有不良行为若不加以改正,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B.王某持刀抢劫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违法违 法犯罪违法犯罪违法犯 罪违法犯罪违法C.一般违法行为必然发展为犯罪D.王某偷同学的小额钱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5.A 二、判断题 6.法律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 6.7.如果人们违反了法律,普通人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人可以除外。( ) 7. 8.只有犯罪,才具有社会危害性。( )8. 9.下面是时事上刊登的一幅漫画,它的寓意是公民必须知法、守法。( )9. 10.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 )10. 三、简答题

5、: 11.案例一:某夫妻将两岁的失聪女儿领到福利院门口后,撒腿就跑。福利院工作人员发现 这个失聪女孩后,将其收留。后经过调查得知女孩的父母姓名及住址,福利院多次通知, 他们都不肯领回孩子。福利院依法状告这对夫妻。法院认定这对夫妻犯了遗弃罪,判处有 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小刚的爸爸与小明的爸爸两人合伙做生意,小刚的爸爸出资 10 万元,但不参 与经营,小明的爸爸负责经营,但不出资。一年后,赢利两万元。但是,在如何分配利润 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矛盾,多次协商并经他人调解,仍无结果,最后两人通过法律途径 使此事得到解决。 案例三:“重庆第一贪”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万元,受贿金额相 当于该县年

6、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其妻付尚芳为夫洗钱万元,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 来重庆所办理的最大受贿案和因亲属受贿被以洗钱罪指控的全国第一案。月日,重庆 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晏大彬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付尚芳犯洗钱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万元。 通过这三个案件,请你说说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 11.法律有以下几个作用:(1)法律规定人们享有什么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侵犯他 人权利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 (2)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 的纠纷或矛盾的作用。 (3)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功能,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公 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生

7、活的有序与和谐。 点拨:本题考查对法律作用的理解。解答本题首先认真阅读三则材料,结合题目要求及 教材知识理解每一则材料所反映的法律作用。12.一群不法分子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的主要路段实施打砸抢烧,焚烧过往车辆,追打 过路群众,冲击商场、电信营业网点和政府机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使当地的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18 名无辜群众被烧死或砍死,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2.5 亿 元。请问: (1)这伙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我们青少年如何远离犯罪? 12.(1)是。因为这伙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事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 (2) 远离犯罪,要在心中筑起法律的

8、堤坝;远离犯罪,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事多考虑可能引起的后果。 点拨:综合拓展综合拓展 一、不定项选择题 13.在社会生活中有许多规定,如“严禁考试作弊”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等。 每位公民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这是因为( ) A.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 B.要维护良好秩序,就必须限制人们的自由 C.人们不能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D.这些规定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13.A 14.下列属于违法行为的是( )A.张某随地乱扔垃圾B.刘某酒后驾车C.赵某将他人打成重伤D.韩某多次持刀抢劫 14.BCD 15.下列说法中,与“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蕴含的道理一致的是( )A.千里之堤,

9、溃于蚁穴B.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愁C.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D.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15.ACD 二、分析说明题 16.刘大爷爱养信鸽。对于他来说养信鸽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邻居们对他 在阳台上修建鸽笼和放飞鸽子的行为并不认同。原因是刘大爷 住在五楼。住在楼下的邻居受到的影响非常严重。窗户、阳台 上落满了鸽尿。臭味特别大,鸽子晒太阳、活动的时候,噪音 也让邻居们很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几次劝说不听的情 况下,几位邻居把刘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立即停止在住宅 楼养鸽子。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判决, 要求刘大爷拆除安装在阳台外的踏板和护栏,以后不得在阳台 上放飞

10、鸽子,并赔偿邻居们卫生清洁费 700 元。 结合此案例,谈一谈公民学习法律常识的意义。 11.(1)学习法律常识,有助于我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邻居们对刘大爷在 阳台上饲养鸽子的行为并不认同,但是,他们并没有采取争吵、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得到了他们所期望的法律判决。 (2)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律己的 要求。本案例中,刘大爷虽然是在自己家的阳台上饲养信鸽,但是,他养的信鸽也给周围的住户带来了相当的危害,从这个角度讲,张大爷的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通过学习法律常识, 可以增强我们依法律己的意识。 (3)无论是依法律己还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要求我 们

11、学习、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这同时也是我们依法办事的客观要求。17.据重庆晚报报道:今年 16 岁的小刚,父母在外地打工,一直和外婆相依为命,去 年 2 月份,为找点零花钱,他经常给过往的一些小同学要钱;后来,发展到他与朋友一起 实施抢劫,被判处缓刑,随后成为南纪门街道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与小刚一起在南纪门街 道接受社区矫正的 5 名未成年人,得到了陈律师赠送的学习用品和压岁钱。重庆市司法局 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 年重庆市共有 60 个乡镇、社区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无一人脱管 和重新犯罪。 阅读上述材料后回答下列问题: (1)请对材料中小

12、刚的行为进行分析。 (2)材料中的小刚从找点零花钱到参与抢劫,这说明了什么? 17.(1)材料中的小刚经常向过往小同学要钱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参与抢劫属于犯罪行为。 (2)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 就可能导致违法犯罪。因此,我们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点拨:第(1)问结合材料说明指出哪是一般违法行为,哪是犯罪行为;第(2)问侧重说明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能力提升能力提升 一、辨析题一、辨析题 18. 某校七(l)班的同学围绕维护学校秩序的各种规则的作用展开讨论,最后得出以下两 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在维

13、护学校秩序方面的作用最大。因为没有法律,校园的安全 就没有保障。 第二种观点认为:维护学校正常的秩序,校规校纪起主要作用,因为纪律的作用最大。请你结合所学知识,对上述观点进行评析。 18.(1)法律在维护学校秩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对维护学校的周边安全、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等起着重要 作用。法律具有强制性,它对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是最有力的保障。 (2)校规校纪作为对法律 的补充和延伸,对师生的约束作用和保护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但它的作用不是最大的。 (3) 总之,法律、纪律在维护学校秩序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挥作用。二

14、、实践与探究题 19.材料一:材料一:人民网报道:铜梁县土桥镇初级中学八(2)班学生陈浩,年仅 13 岁,因打牌 欠下同学的钱无法偿还,想到经营副食店的彭某可能有钱,就萌发抢劫杀人的恶念。以购 买方便面忘记带钱为借口,将彭某骗出,用水果刀将其刺伤,抢得现金 200 余元。31 日上 午 10 时,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材料二:作者易绮丽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防治对策一文中提到:自从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青少年已成为我国刑事案件的主体人群,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总数的 60 以上。其中 14 周岁至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 70以上。 某校七(1)班的班主任刘老师看到

15、两则材料后大为震惊,意识到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 育的重要性,于是决定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刘老师为了成功的举办这次教育活动, 让同学们根据下面的内容献计献策: (1)请你为这次活动设计一个主题。(2)请你写出本次法制教育的活动形式。 (3)将自己在思想品德课中所学的有关法律知识整理出来。 (4)谈谈这次活动要达到的预期目的。19.(1)“学习法律,拒绝犯罪”;“知法懂法,远离犯罪”; “明辨是非,预防犯罪”等。 (2)主题班会、黑板报、墙报、开展法律课堂、法律知识竞赛、 “我与法”征文大赛等。 (3)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就是犯罪;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青少年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处罚;远离犯罪,要在心中筑起法律的堤坝,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事多考虑可能引起的后果等。(4)通过这次活动,让同学们知道犯罪的含义、特征、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年龄,以及远离犯罪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学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点拨:本题具有开放性,以主题活动设计的形式考查我们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解 答时根据问题情境,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回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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