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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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2014- -3 3- -1 15 5 发布发布 20142014- -3 3- -2 25 5 实施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发布 CDP 油油 气气 储储 运运 项项 目目 设设 计计 规规 定定 CDPCDP- -S S- -GUGUP P- -ISIS- -05056 6- -20142014- -2 2 代替 CDP-S-PC-IS-056-2009/B 油气储运项目油气储运项目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Actuating Mechanism 声 明 油气

2、储运项目设计规定 (CDP)是“标准化、模块化、信息化”设计工作的成果文件,编制 过程中,集成了管道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凝聚了中石油集体智慧,体现了新的管理体制 对设计的要求以及当前油气储运建设技术的进步和最新发展。各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 格按照 CDP 确定的建设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本着优化简化设计,确保操作运行安全,降低工程 投资的原则,组织好项目建设,严禁超标建设。 CDP 文件由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在未事先得到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的书面同 意之前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CDP 文件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内容, 不得复制、 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和途径 (包 括电子、复印、

3、翻版或其他形式途径)传输 CDP 文件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内容,不得将 CDP 文件的 任何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天然气与管道业务范围外的项目。 CDP 文件编制单位如以 CDP 文件为基础申报国标、 行标和企业标准, 需取得天然气与管道分公 司的批准。 各单位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编制的 CDP 成果文件相关内容用于申报国标、 行标和企业标准。 建设单位与设计承包商、工程承包商、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仅限于在合同规定 的工作范围内使用 CDP 文件,并按照上述要求做好 CDP 文件的保密工作。 I 前 言 为了加强设备、材料的采购过程管理,统一油气储运项目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的编制格式、主要 订货

4、技术要求和技术评分标准,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标准化 模块化 信息化”设计工作的 要求,特编制本技术规格书。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油气储运工程电动执行机构的采购。 本技术规格书包括技术条件、数据单和技术评分表三部分内容: 技术条件部分为各工程项目通用并统一的技术要求;未经发布单位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 得对该部分进行修改; 数据单是为了统一各工程项目实际使用,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填入用于订货的参数;工程项目 中的数据单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批后用于订货; 技术评分表是为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通用技术组评分标准,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可根据工 程项目特点进行调整、修改,修改后用于工程项目的

5、技术评分表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批后 方可使用。 本技术规格书与 油气管道工程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 CDP-S-PC-IS-056-2009/B 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按照标准格式调整各章节 1 范围修改为“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油气管道、储气库、CNG 等储运项目的开关型电动执行机 构。 ” ; 3.1.2 中 1)修改为“供货商应有相关业绩和经验” .2 中 2)修改为“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应符合相关国标或行(部)标规定,经相关管理 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并具有生产许可证。” 4 采用规范、标准及法规增加 GB/T 12222 和 GB/T12223 取消 ISO521

6、0、ISO5211、EN 50018、EN 50014、IEC 529 和 IEC 60079/CENELEC 并用相应国 标代替 5 供货范围修改为“供货商应提供电动执行机构及其他配套设备,与阀门配套的连接件,辅件 和连接头” 。 6.1.6 修改为“电动执行机构的阀位指示应为连续指示,递增量为 1。执行机构在外部电源 断电时仍然可以就地显示阀位及相关报警,并可实时反映因就地手轮操作而使阀位发生的变化。 ” 6.1 中增加“使用寿命开关全周期8000 次。 ” 删除 6.1.12、 6.1.13 和 6.3.14。 6.2 机械特性中增加涡轮蜗杆的机械啮合效率35%; 6.3 电动特性中增加

7、“执行机构突然掉电时,阀门的状态信号能够上传站控系统” 6.3.13 修改为“执行器内应为一体化产品,电机启动器与所有电缆应在执行器内部。 ” 6.4 “电动特性”改为“控制系统” 。 6.4.7 输出信号增加“过扭矩报警” 。 6.4.3 改为“电动执行机构应有带锁的 就地/停止/远控 选择开关。选择开关在就地位时, 执行机构由就地的开关(按钮)控制。选择开关在远控位时,执行机构由远程开关或控制系统控制。 选择开关在停止位时,执行机构只能通过手轮操作。阀门所配的电动执行机构的就地开关操作为自保 持型,远控开关操作可设置为非自保持型/自保持型。 ” 增加 6.4.8 改为“执行机构应具有输出扭

8、矩在线实时显示功能 增加 6.4.9 改为“启用 ESD 命令时,应不受就地/远控开关的限制” 8.2 名称“在电动执行机构厂家进行的试验”改为“执行机构的测试” ;8.3 名称“在阀门厂 家进行的试验”改为“执行机构和阀门组装后的整体测试。 ” 删除 10.1 中定货单号。 增加了执行机构涂层的具体要求。 12.2 中增加阀门与执行机构的连接图纸,并将“测试报告”修改为“型式试验测试报告” 。 评分表中否决项 1 修改为“供货商需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 9001 认证 证书复印件, 并具有生产许可证” 。 否决项 2 修改为 “提供电动执行机构型式试验报告” 。 原否决项

9、 “电动执行机构的额定输出扭矩应具有不小于 1.25 倍的安全系数”放入产品参数中。 “厂家参数”改为 “产品参数” 。 本技术规格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技术规格书组织单位:西部管道分公司 本技术规格书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技术规格书主要起草人:刘英杰 李小瑜 西之华 本技术规格书评审专家组:杨祖佩 邵铁民 李国海 苏建峰 彭忍社 张 涛 张志贵 李晓云 马 柯 徐德腾 杨春成 李 帅 陈友方 王雪梅 本技术规格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联系人: 刘英杰 李小瑜 联系电话:0316-20746

10、14 031-2073438 本技术规格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公司三化项目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甲 311 号祥龙商务大厦东楼 902 室 邮政编码 100053 联 系 人:王 瑜 联系电话:010-69217715 电子邮箱:wangyu_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CDPCDP 文件编号:文件编号: CDP-S-GUP-IS-056-2014-2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一部分 油气储运项目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条件 Technical

11、Conditions of Electric Actuating Mechanism 目 次 1 范围 . 1 2 名词定义 . 1 3 项目总体要求 . 1 4 采用规范、标准及法规 . 2 5 供货范围及界面 . 3 6 设计与制造 . 3 7 材料 . 5 8 检验和测试 . 5 9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 6 10 铭牌 . 6 11 涂层、包装和运输 . 7 12 提交文件 . 7 13 技术服务 . 8 14 验收 . 8 15 售后服务 . 9 CDP-S-GUP-IS-056-2014-2 1 1 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油气管道、储气库、CNG 等储运项目的开关型电动执行机

12、构。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在设计、材料、制造、测试、检验、运输和验收等 方面提出的最低技术要求。 2 名词定义 本技术规格书用到的名词定义如下: 业主:项目投资人或其委托的管理方; 设计:承担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公司或组织; 供货商:是指按照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为业主设计、制造、提供成套电动执行机构的公司或厂 家; 分包商:负责设计和制造分包合同所规定的电动执行机构公司或厂家; 技术规格书:业主和设计提供的完整的技术规定,包括技术条件、数据单、技术评分表; 技术条件:各工程项目通用并统一的技术要求; 数据单:是指根据各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填入的用于订货的参数; 技术评分表:是招

13、标投标过程中技术组对供货商的技术规格书响应的评分标准; 质保期: 是指供货商承诺的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 3 项目总体要求 3.1 供货商资质要求 3.1.1 供货商证书要求 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2 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 a) 供货商应有相关业绩和经验; b) 供货商在电动执行机构招标中通过审查并被邀请参与投标; c) 供货商在中国长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具有服务工程师和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 一定的服务能力。 3.2 强制技术条款 a) 设备供货商及分包商的工厂均需获得 ISO900

14、1 认证。 b) 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应符合相关国标或行(部)标规定,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检 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并具有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承诺 3.3.1 供货商职责 供货商为相关材料的总成方,对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配件产品的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运输、 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应进行承诺。该承诺被认为是合同需执行的内容。 3.3.2 提供资料 a) 供货商应提交下列证书的复印件: b)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书 c) 供货商应提供业绩表。业绩表中所列出的电动执行机构应与本工程情况类似,例如:相近 口径、相近压力等级的阀门所配执行机构,国内或国外业主名称、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 业主

15、使用的反馈情况。 3.3.3 供货商需递交简介,内容包括为本项目设计、供货、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供货商、主 要设备生产厂家、分包商、部门、工厂。 CDP-S-GUP-IS-056-2014-2 3.3.4 质量承诺 供货商应对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配件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试运负有全部责任,保证 所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配件产品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规格书的要求。 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配件产品选用的材料和零件应该是全新的、高质量的,不存在任何影响到性 能的缺陷。 业主使用时发生性能不合格等质量问题和运输中出现问题,供货商要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和费用。要求供货商对上述情况做出保证。 在业主选用设备适当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规程的条件下,在质保期内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配件产品 因供货商设计、制造质量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供货商应该免费为业主更换或者修理,如 因此而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供货商应对其予以赔偿。 供货商应从系统长周期运行的角度来统筹设计、选择、制造和供应,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 支持,应利用目前最适当的技术确保电动执行机构的安全可靠运行。对现场安装、维修、检查,供 货商应有一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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