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入门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57241881 上传时间:2018-10-20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1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收入门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税收入门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税收入门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税收入门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税收入门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收入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入门(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税收入门,引 言,学习目的掌握税收基本原理和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税种规定 课程内容税收基本原理(包括税收本 质、税收原则、税收职能、税收负担、税制结构和税收类型)我国现行税制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的制度规定,第一章 税收的起源与发展,第一节 国家、财政和税收的起源,剩余产品是税收产生的物质基础;国家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国家不直接通过财产所有权支配社会产品或国家通过财产所有权获得的社会产品不足以满足实现其职能需要的场合才有必要。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权进行的分配 而当国家具有制定法律并进行管理能力时,税收产生就有了现实可能性。值得注意的

2、是,早期的财政形式并不就是税收,而主要是“地租”、奴隶的劳动成果、战败国献贡品和掠夺性。 国家政治权力和与分离、独立于国家之外、体现个体经济利益的生产资料私人或法人占有制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两大必要前提,第二节 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一 、中国税收的起源 井田制度下的“助法”以征取劳役地租形式实现,包含税收的萌芽。 鲁国 “初税亩”制度,即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这是从传统的“助法”过渡到封建实物征税的开始,标志着典型意义上的税收的诞生。,二、 中国古代皇权专制的小农经济社会的税收 主体税制发展轨迹:大致沿着人头税、力役为主体人头税和土地税并重土地税为主体的轨迹发展 负担情况:正税负担不轻、

3、杂税繁多 黄宗羲定律:帝国千年以来通过并税式改革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历次改革的目的都是好的,改革者的初衷是要通过并税的方式减轻农民负担。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农民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倒愈益加重。 税收的后果或效应:轻徭薄赋迎来治世、苛捐重负导致乱世,例证1:秦王朝建立后,先是对较为富有的六国人们征收繁重的徭役,继而因造宫殿,修陵墓,筑长城,建驰道耗尽民力,田租口疫和盐铁之税也比以前大大增加。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较大规模的“纳税人暴动”便在统帅“九百役夫”的陈胜,吴广的策动下爆发。与之相近,获得代秦资格的刘邦也曾因驱役反叛而成为另一起纳税人暴动的首领。 例证2:明末农民大起义之所以在陕北首

4、发,是因为西北地处要塞“重役之苦”。在连年灾荒的情况下,朝廷不仅不给以减税救灾,反而不断“加派”。而当时的主角李自成本人,就是一个典型的纳税人:里役。一些赋役的研究者肯定地指出:“明后期的横征暴敛,是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三、我国近代税收制度 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各种新旧苛捐杂税并存,包括田赋、工商杂税、关税、厘金、土药税等,形成一套苛重扰民的税收制度。 四、新中国建立后的税收制度 我国的税收制度变动频繁,经过由繁到简再由简到繁的多次改革和调整。最近的一次大规模改革为1994年,形成了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多层次多环节征收的税收体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解决。,

5、五、我国现行税收概况 (一 )税收结构 1、正税结构(人大立法和国务院发布条例征收的财政收入项目,包括以税名称征收的税收,以及社会保险费和排污费)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车辆购置税。 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险费。 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车船税、排污费。,2005年各类正税扣除出口退税以后的实际征收数额为36432.74亿元,占2005年全部政府收入的65.61%,占GDP的19.81%。如果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排污费,正税总额为28778.54亿元,占政府收入的比重为

6、51.83%,占一般预算收入的90.93%,占GDP15.65%。 注:政府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即通常意义的财政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其它政府性基金)、债务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但不包括所谓制度外无法统计的政府收入以及采取坐收坐支办法的未列入基金预算管理的收入。 就三大类税收的结构看,在正税总额中,流转税占51.62%、所得税(含社会保险费)占41.09%、财产税和目的行为税只占7.29%,反映出中国的税制结构为典型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特征,2、杂税情况 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央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甚至更低层次的政府以基金、费、资金的名义征收大量的税收。这些收入没有列入预

7、算管理,被当作预算外资金,甚至存入单位小金库。 杂税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所谓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到2006年列入基金预算管理的项目48项(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列入一般预算管理的有7项(不包括排污费),其余零星项目仍然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2005年杂税总额为3658.19亿元,其中列入基金预算管理的为2762.45亿元,列入一般预算管理的为536.45亿元,列入预算外管理的有359.29亿元。 目前学术理论界和财政部门、统计部门均将上述财政收入归类为非税收入。但是上述项目本质上符合税收的基本特征。只有也把它们考虑进去,才能全面把握中国人民的税收负担真实状态。,(二)税收管理和征收 1、正税

8、的管理征收特点 立法和授权立法并存 税法渊源的多层次性 税法解释、政策厘定和征收管理分离 征收管理中两套税务局和海关既分工又重叠 2、杂税的管理征收特点 开征没有经过人民代表机构立法或授权立法 征收所依据的法律不具备系统性 征收的税款不列入一般预算 征收机构和税款使用机构相同,第三节 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一、西方税收的起源 西方国家的税收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在中世纪得到一定的发展,并因经济发展模式不同,而形成了多种税制模式,但总的说来未有健全的税收制度。 二、前资本主义税收制度 财政需要导致税收逐渐恢复,税收的恢复反过来促进民族国家壮大成长,许多国家生产力的发展为税收的恢复提供了税源保

9、证。税制模式因经济发展模式不同出现几种类型:,对外贸易在经济活动中占重大比重的国家,以关税为主体税种,例如中世纪末期,关税成为英国政府财政收入最基本的部分; 自足经济国家,以财产税等直接税为主; 处于贸易中心地位的城市国家,国内消费税占有主要地位,例如意大利城市财政中,在城市里征收的消费税特别是对酒类征收的消费税常常处于首要地位。 总的说来,中世纪欧洲各国的税收负担很重且不公平,税收主要落到平民特别是农民身上,沉重的税收负担成为这一时期许多农民起义和社会动乱的主要原因,例如1358年法国扎克雷起义,1381年的英国农民起义,1382年巴黎“铅锤党”起义、鲁昂平民起义等。,三、资本主义税收制度

10、(一)制约税负过重的机制: 税收法定主义 1、史实介绍: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看税收法定主义 英国光荣革命。1640年斯图亚特王朝英王查理一世为了通过税收来筹集对付苏格兰叛乱的军费,不得不两次召集议会,由于议会与之对立而导致了英国内战的爆发,并将查理一世葬送在断头台上。直至“光荣革命”胜利的1689年,英国国会制定权利法案,重申“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正式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税收法定主义。,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于1775年的美国独立战争,也是起因于北美殖民地不堪忍受大不列颠王国强加于其身的种种重税。如英国在其北美殖民

11、地开征的糖税、印花税,以及对玻璃、铅、茶叶和纸张的征税。 殖民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与英国政府展开了激烈的论战。1775年3月19日,英军在来克星顿与70名北美民兵遭遇,双方发生枪战。随后,北美独立战争正式爆发。1776年7月4日发表的独立宣言中,美国指责英国“未经我们同意,任意向我们征税”;并随后在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第1条规定:“一切征税议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得以处理其他议案的方式,表示赞同或提出修正案。”(第7款第1项)“国会有权赋课并征收税收,进口关税,国产税和包括关税与国产税在内的其他税收,”(第8款第1项)。,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在法国,1788年巴黎的议会否定了国王

12、抽税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法王路易十六为了筹划税收方案,解决财政问题,迫不得已在1789年重新召开自1614年以来就未曾开过的三级会议,不料引发了法国大革命,而路易十六也步了查理一世的后尘。就在这一年,法国发布了人权宣言,其第14条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自或由其代表来确定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认可,注意其用途,决定税额、税率、客体、征收方式和时期。”以后,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第34条规定“征税必须以法律规定。”,2、税收法定主义:又称为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和税收法定原则等;一般认为,其基本含义是指,征税主体征税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纳税主体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纳税。“有税必有法,无法不

13、成税”,可认为是税收法定主义的经典表述。 税收法定主义的具体内容: 税种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税种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一个税种必相对应于一部税种法律;非经税种法律规定,征税主体没有征收权利,纳税主体不负缴纳义务。这是发生税收关系的法律前提,是税收法定主义的首要内容。 税收要素确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税收要素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这构成税收法定主义的核心内容。 程序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实体权利义务得以实现所依据的程序性要素须经法律规定,且征纳主体各方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二)税制发展过程 大约在17至18世纪,在原有税制基础上逐步建立以消费税和关税为主体的税制。 由于现代分工和大工业生产,国内贸易直接依赖于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间接税制度它破坏或阻碍同其他国家进行自由交换。所得税逐渐从临时税变为经常税,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税种。 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后,其税制发展经历了从以消费税和关税为主体到以所得税为主体的阶段。现行税制除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外,还大力推行和征收社会保险税和增值税。近年来出现所得税与流转税并重发展的趋势,并开始征收环境税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