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商标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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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商标法律制度,第一节 商标的概述,第二节 商标的法律关系,第三节 商标的注册,第四节 商标的法律保护,第五节 驰名商标及特别保护,第六节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贸易中的商标策略,第一节 商标的概述,商标的定义,商标的作用,商标的起源 与 发 展,商标的含义,一、商标的定义商标(英文Trademark)是指由文字、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使用于商品,用以区别不同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同一类和类似商品的显著标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出版物中对商标的定义是“商标是用于区别某一工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标志”。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

2、,只要能区分一个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货物或服务,就应构成一个商标。,二、商标的作用(一)表明商品来源商标是商品的标志,它不仅可以使人们将某商品从其他商品中区别出来,也可以将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区别开来,因而又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标志,代表着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信誉。(二)表明商品质量商标标示着一定商品较一贯的质量水平。(三)便于宣传商品商标是一种最卓越的广告方式。,三、商标的起源与发展商标是商品的附属物,商标的历史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国 外 商 标 的 起 源,我国商标的 起源与发展,四、商标法的含义(一)概念商标法是指对国家为调整商标确有权、使用、管理及其权利的保护而制定和

3、批准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具有部门法的含义。广义的商标法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法 律,行 政 法 规,司 法 解 释,我国参加的 国际条约、 国际协定,(二)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商标专用权与保护消费者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 集中注册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的原则,第二节 商标的法律关系,商标权主体,商标权客体,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商标权的特征,一、商标权主体商标

4、权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所有权的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17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外国人和 外国企业,二、商标权客体商标权的客体是指商标权所指向的具体对象,即商标。(一)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法规定:商标是由文字、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二)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

5、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三)商标的种类我国目前主要保护的商标包括:

6、 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有形商品上使用的标记。 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项目上使用的标记,也称为服务标记。服务商品用以标示和区别无形商品,即服务、劳务,它的使用者是从事宾馆、餐饮、旅游、运输、广告、娱乐、金融等服务经营者。, 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

7、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三、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商标权人的权利 独占使用权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商标权人即享有在注册商标的范围内完全独占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许可使用权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转让权转让注册商标是商标注册人依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续展权续展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向商标局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的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商标权人若希望继续维持商标权,可以在期满前申请续展。,(二)商标权人的义务 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我国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

8、标。 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的法律状态比较稳定,在消费者的心理有一定的可信任性,所以消费者愿意购买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权人以及商标的使用者有义务保证所销商品的质量,不欺骗消费者。,四、商标权的特征(一)专有性专有性是指只有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利,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则无权使用该注册商标。(二)时间性时间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只有在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享有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续展,续展次数不限。(三)地域性地域性是指注册商标只在注册国受法律保护。,第三节 商标的注册,商标注册的申请,商 标 注 册 的 审 查 和 核 准,商标的期限

9、、 续 展,注册商标的无效,商标使用管理,商标权的转让 与 许 可,一、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一)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药品商标(包括化学药剂、生物药剂和中成药)申请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

10、商标需要扩大使用范围的,即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应当另行申请注册。,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二)申请书文件 商标代理人委托书 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字机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一致。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名称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说明。, 商标样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样10份(指定颜的彩商标,应当交送着样10份)

11、,黑白墨稿一份。商标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有关证明文件 其他说明如果注册商标采用县以下名胜、山川风景以及不常见的案,应附送具体说明,以便审查时进行参考。,(三)申请日的确定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采用先申请原则,一旦发生纠纷,申请日的先后就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是商标能否核准注册的关键。核准注册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原则 我国现行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

12、原则。,(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程序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程序如下: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予以公告或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和对异议的裁定以及对异议裁决不服的复审 对被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申请复审 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三、商标的期限、续展注册商标的期限,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为了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能继续保持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按规定申请并被批准的注册商标有效期限的延续。,四、注册商标的无效注册商标无效是指已经注册商标

13、因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或者已经注册的商标因在先的商标注册人提出争议且争议成立,被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而导致商标权消灭。(一)注册商标争议(二)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五、商标使用管理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注册商标使用人在商标的商业使用中,依法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正确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保证商品质量的行政管理行为。,对注册商标 的使用管理,对未注册商 标的管理,(一)对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根据商标法规定,对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包括: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标记。即在商品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 注 或 R 标记。 不得自行

14、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形或者其组合。, 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不得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保证其一贯的质量。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报存查备案。 (二)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六、商标权的转让与许可(一)转让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仍保留法律所赋予的

15、一切权利。商标的使用许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应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证号码;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范围;有偿许可使用的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监督商品质量和被许可使用人对保证商品质量的措施;违约责任等。,第四节 商标的法律保护,国外法律保护,国内法律保护,(一)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国内法律保护,商标侵权 行为,商标权的 行政保护,商标权的 司法保护,

16、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这是商标侵权案件最为常见的一种侵权行为。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商标近似的商标。,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故意经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 虽然开始时并不知道所经销的商品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但在经销过程中发觉后,仍不加说明或仍不摘除商标标识继续销售的。 根据一般常识与信息应当知道所经销的商品所缀标识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而佯作不知继续销售该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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