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理解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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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理解与应用,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2016年10月,前言,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 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已于2016年7月27日以交通运输部交办水2016100号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前言,前言,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是在现行水运工程造价标准的基础上,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后,水运工程建设各方编制及管理水运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等工程费用的需要制定而成。,前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水运工程计价应遵循

2、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原则。 其他未作调整的计价依据,继续有效。 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而增加的工程造价可在建设项目总概算预留费用中解决。,前言,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财税部门对营改增的要求补充调整本地区有关水运工程的计价依据。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水运工程定额站,以便修订相关计价依据时参考。,前言,贯彻实施交办水2016100号文件的几个时间节点: 一是文件发布日期2016年7月27日;对于水运工程估概预算,之前的项目,在今后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而增加的工程造价可在建设项目总概算预留费用中解决。即:实施阶段因营改增增

3、加的费用可动用总概算预留费用进行调整; 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6号文件规定的2016年4月30日对于建筑工程老项目可简易计税的规定;,前言,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水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工作要求: 由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牵头,组织开展了水运工程、疏浚工程及测量计价依据的调整工作。 调整办法中的水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由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完成,疏浚工程和测量计价依据调整由部疏浚工程定额站完成。,前言,宣贯分为: 第一部分:水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 第二部分:疏浚工程及测量计价依据调整,前言,第一部分:水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 主要包括: 概述; 关于水工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

4、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关于造价水平测算; 关于营改增后水运工程造价管理; 案例分析。,前言,第二部分:疏浚工程及测量计价依据调整主要包括: 关于疏浚工程及测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关于疏浚工程造价水平测算及案例分析。,第一部分 水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一、概述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宋凯,水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一、概述 主要包括: (一)制定背景 (二)营改增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的影响 (三)增值税与营业税对比分析 (四)制定调整办法的必要性,概述,(一)制定背景1.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概述,(一)制定背景1.

5、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1979年,我国引进增值税并开始试点; 1984年,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 1994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为生产型增值税阶段; 2004年起,为消费型增值税阶段; 2009年起,修改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全国范围内实施税制改革;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确定了营改增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财税2011110号 文 指导思想建立健

6、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财税2011110号 文 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财税2011110号 文 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7、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自此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年发布2008年修订)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财税201636号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涵盖了销售货物、服务,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建筑业营改增后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建筑业长期以来实行营

8、业税税制。历年来发布实施的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定额等造价标准均与营业税税制相适应;主要体现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价规则。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 从承发包工程模式、企业经营及管理机制、工程计价及报价机制、施工组织及管理方式、财务及核算管理体系等诸方面都面临重大的调整课题。,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建筑业营改增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们关注的是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前端及中间环节工程造价的计价。 建筑业营改增后,由于税制的变化,裂解了营业税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机制 增值税除税计价机制直接关联到建安工程计价最基本的价格要素,使得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概述,(一)制定背

9、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建筑业营改增面临的主要问题: 以建筑业营改增为主线,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链条,从前端到末端(自项目估、概、预算,工程报价,计量支付,结算,交付使用等各环节),都需要进行计价规则的重大调整。,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营业税、增值税的特点 (1)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不同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营业税与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 营业税是对当前发生的营业额计税; 增值税是对当前发生增值部分计税、且抵扣上一环节进项税额;环环相抵,体现了计税链条的系统性和严密性。,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

10、整办法制定背景 (2)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不同,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营业税税制下:增值税税制下: 建安工程造价=税前造价(不含进项税额) (1+增值销项税率或征收率) 注:当单位工程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时,表示发生增值,上述计算方法成立;,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3)需要针对水运工程的特性进行计价依据调整的深入研究计价依据的调整需要充分考虑水运建设工程具有受自然条件制约较多,施工条件、工程类别复杂,施工船舶机械专业型强、造价昂贵,建筑工程材料价值高、消耗量大等特点。,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通过研究,根据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11、 ,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按照总体思路: 建安工程造价=除税造价(1+增值税销项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前造价)增值税税率 水运工程建安工程造价=除税造价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4)计价依据调整的基本需求计价依据的调整主要应针对现行水运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解决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标准适用性方面出现的问题。,概述,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4)计价依据调整的基本需求具体内容: 定额直接费中材料费各项材料价格增值税抵扣调整 定额直接费中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增值税抵扣调整 施工取费及专

12、项费用等增值税抵扣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价程序的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定(条文)调整,概述,(一)制定背景2. 调整办法制定背景 (4)计价依据调整的基本需求 为合理地对上述包含增值税内容的各项费用要素价格进行有效地扣除,引入“增值税综合抵扣率”; 增值税综合抵扣率:通过测算,对相应费用项目中包含增值税内容进行含税、除税统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增值税综合抵扣率=(含税费用合计-除税费用合计) /除税费用合计100%,概述,(4)计价依据调整的基本需求 材料价格增值税抵扣调整 材料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和周转材料摊销的费用。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

13、+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 区分不同材料(如:一般材料、复合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周转性材料等),考虑价格组成要素(如:材料原价、运杂费、采保费等),参考不同的施工组织方式(如:水上民船装运抛等),对工程定额涉及的内容进行除税调查、测算、调整。,概述,国内材料价格调整思路,概述,(4)计价依据调整的基本需求 国内材料以两票制为基本选型进行基本调整; “一票制”,即:运杂费用包括在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票中,采用一种增值税率; “两票制”即:材料价格包括了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票,运输费用等则由承运等相关单位另开具增值税票,材料价格税额应由二种税率构成。,概

14、述,进口材料价格调整思路,概述,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增值税增值税抵扣调整以施工单位自有装备为选型的艘(台)班费用调整对于因设计特殊要求,需要外租施工船舶、机械情况的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调整,概述,以施工单位自有装备为选型的艘(台)班费用调整主要是对船机定额中船舶机械艘台班单价涉及的9类施工船舶和9类施工机械艘(台)班费用中基本折旧费、检修(大修)费、小修费、航修费、经修费、辅材费、船舶管理费等项目进行增值税除税项目、内容及抵扣率的调查、分析、测算、计算及调整.,概述,施工取费增值税抵扣调整 主要是对施工取费中的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各项费用,专项费用等进行增值税除税项目、内容及增值税综合抵扣率的调

15、查、分析、测算、计算及调整。,概述,概述,核心 对于水运工程工料机及施工取费等要素需研究分析;拟定增值税综合抵扣率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解决各项费用要素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概述,(一)制定背景3.调整办法制订工作基本情况 (1)按照部的要求,适应建筑业营改增为原则; (2)深入开展基础调研 (3)召开工作座谈会 (4)广泛搜集资料,全面分析,科学选型 (5)开展调整办法编写工作 (6)按照规定,完成调整办法的送审及报批,概述,(一)制定背景4. 调整办法与现行造价标准的关系(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规定(JTS115-2014) (2)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交水发2

16、004247号)及配套定额; (3)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2014) 及配套定额; (4)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交基发1997246号)及配套定额 ; (5)港口设施维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JTS117-1-2016) ; (6)水运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4-2014)水运工程测量定额(JTS273-2014); (7)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2008),概述,(一)制定背景4. 调整办法与现行造价标准的关系 调整办法主要是在现行水运工程计价标准的基础上,为适应营改增后水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编制及管理的需要,对原税金计算、费用组成、费用计算规则、费用计算程序、费用基本要素等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应与现行水运工程计价标准配套使用。 调整办法是现行水运工程造价标准的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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