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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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承 德德 市市 教教 育育 局局(通知通知)承教基20114 号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关于做好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文教)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111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承德市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推进中考中招改革进程1、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

2、合一”。为了有效监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水平,减轻学生考试负担,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好毕业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所有初中毕- 2 -业生都必须参加毕业与升学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报名和参加考试。2、继续实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实行分校录取。 3、继续将体育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其中体育成绩满分 30 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抽考其中一科,满分 20 分。4、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3、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二、加强领导和宣传工作1、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建立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把握好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考报名资格认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核算和分配、划线录取、中考加分政策等重要环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为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县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后,要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召开家长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4、舆论,做到宣传准确、解释到位,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和招生行为。实施省级示范性高中- 3 -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各县区、学校必须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空挂学籍和无学籍就读。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分配指标,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在招生工作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倾向,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坚决遏制有偿招生,严厉查处违规招生。努力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工作环境

5、和优质服务。附件:1、承德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承德市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河北省 2011 年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表4、承德市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2011 年 4 月 12 日主题词:初中 毕业 招生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 承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 年 4 月 12 日 - 4 -(共印 30 份)附件 1: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名 单单领导小组组长:丁 然领导小组成员:魏宝林 肖振东 邱爱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 任:胡国华

6、副主任:周 静 闫晓声 成 员:刘晓华 李树林 江宏伟 丁鑫- 5 -附件 2: 承德市承德市 2011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11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 2011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一)指(一)指导导思想思想深化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

7、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通过改革,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既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有效地为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 6 -体系。(二)改革的基本原(二)改革的基本原则则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终生发展、持续发展和特长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

8、作原则。以现行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为基础,力求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坚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以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稳妥地操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探索实行“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的综合评价考试升学办法,切实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择优录取既要依据学生的升学文化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发展。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增加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9、的透明度,维护考生权益,实施“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信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违规违纪事件,把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始终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 7 -(三)改革的任(三)改革的任务务1、改革初中毕业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改变单纯依据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认定毕业资格的做法。依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地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二维框架体系,即“毕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了有效监控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水平,减轻学生考试负担,2011 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采取“

10、两考合一”的方式进行,毕业考试成绩采用升学考试成绩。毕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由学校安排补考一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2、改革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办法。 (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2)将创新实践获奖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附加分项目。(3)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包括三方面的成绩,即“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其中,升学考试成绩按分数方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等级制方式呈现,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按分数方式呈现。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包括两方面的成绩,总分 650 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 600 分,体育考查

11、考试 30 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 20 分。文化科目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 8 -准、统一印制试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招委领导下统一安排组织考试,市招委统一评卷、登统;体育考查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各县区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须按照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各等级评定比率进行等级评定;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按照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比赛的获奖成绩计分,计分奖项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评奖活动。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有效

12、途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承德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承教基(2007)6 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2011 年毕业生必须用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评价工作必须在 5 月 15 日前结束。由于今年继续在中考升学考试科目中增加体育和理化实验操作,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总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相关科目可使用该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记入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成绩。各初中学校要在 5 月 30 日前,将初中毕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整理,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如无异议,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县区教育局教育股,由教育股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评价质量的真实有效。- 9

13、-三、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学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参考条件,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附加分项目。学生创新实践成果按以下10 项进行评价: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观察发现、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论文、文学艺术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海模车模制作。按照在县区、市、省、国家各级获奖等级成绩计分,获奖计分奖项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创新评奖活动。学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满分 100 分,一项成果获得的多个奖励,只计最高奖励,每项评价满分 10 分。具体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奖励 10 分,省级奖励 8 分,市级奖励 6 分,县级奖励 4 分。学校负责学生创

14、新实践成果评价的成绩统计工作,并于 5 月 30 日前将有关资料上报县区教育局教育股,教育股要严格审核获奖依据,必须是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齐备方能认定。四、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一)升学考(一)升学考试试科目科目设设置及考置及考试组织试组织- 10 -1、考试科目。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理化实验操作、体育共七个科目。各

15、科分值为:语文 120 分,数学 120 分,外语 120 分(听力测试 30 分,笔试部分 90 分),理科综合 120 分(物理 55 分、化学 35 分,综合题30 分),文科综合 120 分(思想品德 45 分、历史 45 分,综合题30 分),理化实验操作 20 分,体育 30 分,总分为 650 分。非统一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在学科结课后,由县区统一安排,学校负责考试,只作为毕业成绩,不计入升学成绩。2、考试形式。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采取多样化形式,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试外,还安排了外语听力考试。具体安排是: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

16、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除语文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和卷两部分,其中,卷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 2B 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11 -3、考试安排。师专分校、幼师以及师范特色高中班、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使用同一套试卷。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定为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2 日,各科考试时限各为120 分钟,具体日程见河北省 2011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3),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11年5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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