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理赔操作指引邓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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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险财产险理赔操作指引团体产品部邓建文 2016.11,目 录,财产险理赔原则,理赔操作基本流程,赔案处理注意事项,财产险理赔原则,1、树立服务意识 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3、坚持实事求是,贯彻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 4、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补偿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最高诚信原则,理赔操作基本流程,理赔基本流程,案件受理,现场查勘公估,保险责任认定,损失核定,赔款理算,追偿,案件受理,(1)报案受理:保险标的出险后,接到报案中心调度后及时与被保险人联系,详细询问被保险人名称、出险日期、地点、估计损失等情况并记录下来。 (2)查对单底:根据报案信息及时调取、复印有关投保

2、单、保险单、批单,以便在现场查勘前先了解承保情况,同时与报案记录内容详细核对,以分清是否属于本保险项下责任。 (3)立案:接到出险通知后,无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均应在查勘后及时系统立案(7日内(含)系统立案)。,现场查勘,1、现场查勘前期工作2、现场查勘安排要求3、现场查勘记录及查阅有关财务账册4、现场清点受损标的5、施救整理6、拍照取证7、聘请专家或公估人,现场查勘,现场查勘-前期工作,了解保单内容(调取我司的系统承保资料) 了解出险的基本情况 索取有关的文字资料 准备照相、摄像设备、简单的工具仪表、其他查勘工具(雨靴、照明灯等) 对于处于危险状态的事故现场,要有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在

3、接到报案通知后,要求查勘员第一时间先要第一时间联系被保险人,首先慰问被保险,进入现场前了解案情情况,现场查勘-安排查勘,要心中有数 掌握主动 随机应变 会扩大损失的、急需施救先安排 先量大后量小 先易后难 先取数据后定损失(数据是定损金额的基础),进入现场后,先不要急于立即开展查勘工作,要先对整个赔案各项情况做充分了解,再合理安排查勘,现场查勘-调查、记录,被保险人报损描述(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现状)我方现场所见状况 绘制现场图 现场提取的数据、清点的数量 制定询问笔录(特别非自然灾害事故) 必要时留下保护性的字句 发出施救、保留现场、残值的告知 双方签字,现场记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对现

4、场所见所听所闻进行文字表达,记录在案,现场查勘-清点,分清受损物品是否保险财产 按保险项目分类 按损失程度分类 损失与否的都要清点 双方派员共同清点登记签字确认 按被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清单复核、抽检,现场清点往往是确定损失金额的基础,是保险理赔中相当重要的一环,现场查勘-施救整理,采取必要合理的施救措施 采取临时保护措施 把处在危险状态的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分拣、整理、加工、更换包装 送外加工恢复价值(原状),出险后,应立即督促、协助被保险及时施救,减少保险财产损失,现场查勘-拍照取证,地址、门牌号 全貌、门口、招牌 受灾场面 受损程度 水浸痕迹、深度 受损状况、数量,整体和局部 存放位置 堆

5、放状态 包装情况 会使用标尺、参照物、附注字牌,照片是最能直观反映现场受损情况,要尽可能准确、详细、全面反映所有受损标的的数量、标记、类型、受损程度等,现场查勘-聘请专家或公估人,注意事项: 1、在聘请有关权威部门、专家或公估人进行鉴定前一定要先做现场查勘。 2、公估人在我司名录上选择,如需请名录外的提前申报。 3、对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赔案,要全程跟踪参与,掌握案件情况。,对于专业技术性强、损失原因或损失程度不易判定的案件,或损失金额较大的案件,在我司现场查勘完后应及时聘请有关权威部门、专家或公估人进行鉴定,尽可能取得具有权威性、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保险责任认定,1、是否属于保险条款责任。审

6、定发生的损失是否由保单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事故所引起。对于已明确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须编制拒赔案件通知书,说明理由。事故原因要分析清楚,分清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自然原因与认为原因,远因与近因等。 2、是否属于保险财产。依据投保财产清单及财务账册核对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失清单是否属于保险财产。凡不属于保险标的的应剔除。 3、出险时间、地点是否在保险合同范围内。 4、被保险人是否尽到义务、是否按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保险法、保单条款等规定了被保险人的义务,如保单明确规定在被保险人未尽到义务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则符合拒赔条件时应考虑拒赔。 5、是否属于第三者责任而涉及追偿。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7、,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应被保险人要求可先赔付,同时由被保险人填写权益转让书,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要求被保险人积极协助向第三者追偿。,保险公司要根据出险原因、现场查勘并对照保险条款判断财产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判断时要实事求是,损失核定,1、标的损失核定 (1)核对投保财产清单上各投保项目的保险金额,确定有无不足额投保或超值投保。 (2)核对各受损标的属于哪些会计科目,是否以至于固定资产和存货明细账上反映的保险财产。对于不属于投保财产的应剔除。 (3)查对被保险人账册,除查对资产负债表、总账外,还根据需要分别查对分类账、明细账、车间和仓库以及柜组台账、领料单、盘点清单、出入库单据等,准确掌

8、握受损标的实际价值。 (4)与被保险人谈判,确定损失程度及损失金额,必要时聘请专家协助定损。,为了最大限度地体现“准确、合理、快速”的理赔原则;同时为被保险人在财产遭受灾损后提出合理的索赔请求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使保险双方在理赔过程中能就受损数量,受损程度、经济补偿等尽快达成共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理赔工作中应尽可能能较为科学准确地确定损,可结合以往案例、行业经验。,损失核定,2、施救费用的核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施救是被保险人应尽的义务。 (1)施救费用必须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已发生时抢救保险财产所支付的费用。判断施救费用是否合理,必须以发生保

9、险事故为前提。如果是为了防灾害事故的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则属于防灾防损费用。 (2)施救费用必须以“直接”、“必要”、“合理”为原则。 注意事项: 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为前提; 以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为目的; 以保险事故发生时支出的费用为界限; 以费用支出是必要、合理为标准。,按恢复原状修复,损余物质的处理方案 施救、整理费用、更换包装费用 全损折旧减残值、折价、降价损失,损失核定主要方法:,赔款理算,(1)保险赔款以保险金额为限 (2)保险赔款以实际损失为限 (3)保险赔款以保险利益为限,第一危险计算方式、比例赔偿方式、限额赔偿方式 核查有无预付赔款、垫支、查勘、咨询等款

10、项 施救费用赔款不能超过保险金额,计算保险标的赔款需要比例分摊的,施救费用也是按比例分摊 确定残值与免赔及投保比例,并做相应的减扣,赔款理算基础,赔款计算,追偿,追偿是指保险人在赔付保险人的损失后取得追偿权,通过合法途径和有效措施向债务人或应承担损失的责任人追讨款的行为。我国保险保第四十五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追偿时,必须取得由被保险人填写的权益转让书,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注意事项: 1、注意相关权益转让书的收集。 2、有追偿可能的案件,第一时间与法规部沟通,共同处理。 3、保险金赔付后第一时间对可以追偿的赔案发起追偿。,赔案处理注意事项,原则上要求2个以上的人员在场查勘 态度要和蔼,语气要轻松,问题要简洁、准确 在向被保险人说明需要提供的证据时要耐心细致 注意扑捉被询问者,特别是被保险人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回答问题时出现的矛盾、逻辑错误 查账是现场查勘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要特别细致和谨慎,是否足额投保、以次充好 报损的财产是否保险财产 施救整理费用要严格把关 不要轻易向被保险人做出承诺(所有超权限的案件上报上级权限审核) 必要时要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告知(公估委托书、其它重要沟通内容) 查勘记录要慎用“全损”的字眼 职业道德、纪律,谨供大家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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