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公选课(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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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 济 法,法律体系,宪法 刑法 民法 商法 经济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国际法等,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一)前资本主义经济法律规范的产生和发展法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诸法合体 民、刑分离 民商分立 经济法与商法分离,一、经济法产生历史,(二)经济法的概念的由来,语源于法国:摩莱里,1755年自然法典; 德萨米,1843年公有法典。,(三)西方经济法产生和发展,市场调节经济,市场失灵,国家(政府)干预失灵,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结合,国家(政府)干预经济,凯恩斯主义,亚当斯密理论,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垄 断 资 本 主 义 时 期,新经济自由主义,革命,再革命,市场障

2、碍 市场机制的唯利性 市场调节的滞后、被动性,发展过程,第一阶段,经济法的产生阶段十九世纪末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时经济统制法” 德国:-最早产生经济法的国家1919年煤炭经济法、碳酸钾经济法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第二阶段,经济法的发展阶段1923年-1933年的经济危机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危机应付经济法” 美国:全国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金融改革法 日本,德国:经济稳定与经济增长促进法稳定国民生活紧急措施法,第三阶段,经济法的完备成熟阶段20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现代经济法”反垄断 反限制竞争国有企业法- 新经济自由主义 (美国次贷危机),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法律规范土地改革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公

3、私合营企业暂行条例,(四)中国经济法的历史,计划经济时期,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行政经济,市场失灵,民商法无法弥补,国家干预,中国经济法的真正产生和发展,第一阶段 经济法的产生阶段 19791992年 1、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1986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3、1986年外资企业法。 4、1988年私营企业法 5、1986年企业破产法,第二阶段 经济法的发展完备阶段 1993年至今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保护法 税法 票据法等,二、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概念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

4、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含义1、经济法是干预经济关系的法律2、经济法调整的事关全局性、公共性又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3、国家通过经济法干预经济的原因是市场失灵。,经济法调整对象,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指国家对市场主体干预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指国家为了建立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而对市场行为进行干预和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日用品 瓢柔洗发水(飘柔) 沙宜洗发水(沙宣) 夏仕莲(夏士莲) 海乙丝(海飞丝)拉芬洗发水(拉芳)周佳牌洗洁精 同佳牌洗衣粉(雕牌)高露浩(高露洁) 心

5、想印纸巾(心相印)碧良洗衣粉(碧浪) 汰责洗衣粉(汰渍) 全霸王电池(金霸王) 均鱼扑克牌 钩鱼扑克牌 的鱼扑克牌(钓鱼扑克),食品大白免太白兔(大白兔)康帅博唐师傅庚师傅(康师傅)治治牌瓜子哈哈牌瓜子(洽洽)下好佳薯片(上好佳)绿煎口香糖 绿剑口香糖(绿箭)金龙油(金龙鱼) 巧巧兹雪糕(巧乐兹) 奥利弗 奥利粤(奥利奥)尹利(伊利) 蒙友牛奶蒙午牛奶(蒙牛)旺子牛奶(旺仔)太仔奶大子奶(太子奶) 德笑巧克力(德芙) 旺子雪饼(旺旺)喜士郎果冻(喜之郎),3、宏观调控关系指国家为了满足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要求,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在对市场进行全局性调控的过程中实施干预和管理行为而形

6、成的具有指导性的经济关系。税收 证券 票据 金融等,4、市场监督关系指国家运用其职权对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产品质量 食品安全 价格 计量等,1、市场主体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 2、市场秩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宏观调控法: 税法4、市场监督法: 产品质量法,三、经济法的渊源,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或协定,二、考核:1、 期末:开卷考试,占总成绩的70%左右;2、平时:采取考勤、课堂练习等方式考核,占总成绩的30%。,一、教学环节:理论教学(11周,32 学时),推荐参考教材:1、郑

7、海味 经济法 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2、万志前 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学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第二编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一、企业的概念企业是依法成立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企业概述,二、企业的分类,1、按法律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2、按所有权: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3、按投资者国籍: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4、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5、普通企业、特殊企业,三、我国的企业类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1993年,集体

8、企业,我国现行企业体系,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3月,某公务员甲出资15万元,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红星公司。假设后来该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因业务繁忙,便聘请朋友乙负责事务管理,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6月,乙未经甲同意,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购入3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2001年10月,因企业连续亏损,甲解散了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12月,丙要求甲偿还在企业存续期间所欠其货

9、款1万元。甲以企业已解散为由,拒绝偿还债务。,问:(1)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要求?(2)乙与丙签订的购入3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特征 1、投资人 一个自然人 2、责任承担 无限责任 3、内部管理机构 简单 4、法律地位非法人企业,二、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等

10、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厂 店 工作室”等,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个人财产家庭财产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2、审批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

11、,发给营业执照;对不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1、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2、投资人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

12、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清算1、清算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2、通知与公告书面通知:清算前十五日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公告:无法通知的应予公告,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3

13、、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甲出资8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因企业发生亏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企业欠乙30000元,欠丙100000元(2)企业的银行存款20000元,实物折价70000元(3)企业欠职工工资10000元(4)甲其他可执行财产30000元(5)甲在某合伙企业投资60000元,占50%的出资,该合伙企业可以每年向合伙人分配利润。问:企业该如何清偿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

14、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4、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交回营业执照。,参考答案: (1)不符合法律要求之处有:甲不能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2)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法律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不正确。因为法律规定:个

15、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3日通过,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一、合伙企业的概念、种类、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特征:1、组织形式契约式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2、财产合伙人对企业财产享有共有权3、责任形式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4、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合伙人变动不自由,思考: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二、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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