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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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 Criminal Procedure,郭松,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目的之内涵 刑事诉讼目的理论在国外与我国的发展 我国刑事诉讼目的反思与定位,哲学范畴,刑事诉讼领域,刑事诉讼目的之内涵,刑事诉讼的根本、宗旨,目的之界定,意所欲达,刑事诉讼目的基本学说,国外,我国,实体真实,正当程序,惩罚犯罪,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权,开释犯罪,惩罚犯罪,法秩序和平,我国刑事诉讼目的反思与定位,工具主义诉讼目的观之反思纠偏平衡,刑事诉讼目的定位权力的有效性 权力的正当性,思想是智慧,反思是爱智慧,准确定位,是为了更好的远行,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况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基本类型 我国的刑事诉

2、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况,刑事诉讼结构,又称刑事诉讼形式、构造、模式,起源于西方国家,并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经日本传入我国,帕卡(美):犯罪控制模式、正当程序模式;家庭模式、斗争模式(美):弹劾模式;达马斯卡(美):当事人抗争模式、非当事人对立模式;松尾浩也(日):正当程序模式与实体真实模式,国内较早研究这一理论的是李心鉴,国内,国外,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和基本类型,概念:指受一定诉讼目的决定并制约该目的,在刑事诉讼中所形成的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基本类型: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和混合式,刑事诉讼结构,当事人主义,混合式,职权主义,当事推进主义,当事人处分主义,

3、职权推进主义,职权探知主义,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中国刑事诉讼构造模式理论简介正三角结构倒三角结构线性结构,法官 控方 辩方,正三角形结构,控方 法官被告,倒三角结构,控方,法官,被告人,线型结构,控方法官 被告,控方,法官,被告人,运行中的刑事诉讼结构,明显具有纠问式的特征。侦查机关在事实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强制措施时,除逮捕需要由检察机关批准外,基本上都可以自行作出决定,一般只有两方主体:检察机关和被告人。检察机关身兼控诉和裁判双重职能,采取控辩对抗、审判居中的方式。包括控诉、辩护、审判三方主体;在运作方式上,弱化了法官的庭前审查,强化了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对抗。法官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只在必

4、要的情况下才依职权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侦查阶段,审判阶段,起诉程序,课堂讨论:根据刑事诉讼目的与价值以及法理学的相关知识,思考我国刑事诉讼结构的改革,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 刑事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提出:年标罗在诉讼抗辩论和诉讼要件论提出 发展: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发展,民事诉讼程序是是双方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一种统一的、逐步发展着的法律关系,就像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其中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意义在于把诉讼与实体法区别开来,尤其是把被告人与国家的关系理解成是权利义务的关系,提高了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后来,哥尔德斯密特提出了“诉讼法律状态”说

5、,诉讼不是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而是以既判力为终点的浮动的法律关系,台湾:夏勤,原被告之间或原被告与审判衙门之法律关系 日本:小野清一郎,诉讼可以分为基本的诉讼法律关系和派生的诉讼法律关系,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并随着诉讼的发展而发生、消灭和变化。团藤重光,诉讼可以分为的实体形成过程与程序过程,从实体面来看是法律状态,从程序面来看是法律关系,中国大陆学界对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理解,基本理解:基于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规定,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公、检、法之间在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系的核心成分;、公、捡、法三机关与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上的权利

6、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系的主要内容;、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刑事诉讼法律的构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与内容构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刑事诉讼 主体通过实施诉讼行为确立的诉讼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案件的实体性事实与程序性事实刑事诉讼主体通过实施诉讼行为所形成的诉讼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理论上的刑事诉讼客体:两种基本学说,一是指刑罚权;二是指案件(被告与诉讼事实)与这里的客体内涵完全不同,刑事诉讼行为,、概念:诉讼主体或其他主体实施的、构成诉讼程序内容的、可以产生诉讼上的特定效果的行为,是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直接原因一个诉讼行为至少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产生诉讼上的特定效果,二是必须构成诉讼程序的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主体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 诉讼行为的内容与形式合法,、分类,刑事诉讼行为,按诉讼效果是否以行为人主观意志相关,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按行为的主体分类,法院行为,当事人行为,第三人行为,申请,主张,举证,陈述,按行为相对于整体的关系分,实体形成行为,程序形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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