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抵扣政策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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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后抵扣政策解读,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营改增政策概述,主要内容,营改增后常用税率和征收率,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实现双扩,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二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性增值税制度。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征税范围 原增值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 营改增: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七大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建筑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概述,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

2、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 不得抵扣 进项分摊 分期抵扣 进项转出 进项转入,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抵扣,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3、(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五)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使用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只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4、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

5、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对比: 原增值税,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营改增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取得的不

6、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进项分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

7、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四. 分期抵扣,(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特殊: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

8、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二)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三)纳税人按照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

9、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分期抵扣,五.进项转出,(一)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服务,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0、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二)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六.进项转入,(一)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1、、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二)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60%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简易计税办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

12、税人特定应税行为,一一般纳税人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3.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4.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5.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特定应税行为,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

13、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注意: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需在当地预缴,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11%,预征率3%;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预征率3%。,简易计税办法,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差

14、额计税,可以扣除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自建的不动产-全额计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全额计税,不得扣除对应土地价款 8.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简易计税办法,二.小规模纳税人 1. 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 其他个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差额计税,可以扣除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3.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

15、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营改增后常用税率和征收率,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一、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二、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专业分包,适用税率为11%。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适用税率为11%。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适用税率为11%。,分包工程支出,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7%,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 木材及竹木制品,适用税率为13%、17%。 属于初

16、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3%;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7%。 *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7%;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 砂土石料等地材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7%;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工程物资,*外购机械设备适用税率为17%。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 租赁机械 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7%;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2 .租赁机械(租赁设备+操作人员),适用税率为11%。工程设计费用支出,适用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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