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

上传人:woxinch****an2018 文档编号:56944485 上传时间:2018-10-17 格式:PPT 页数:51 大小:48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制教育 个人所得税法(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章 个人所得税,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税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纳税.,三、个人所得税的意义 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2、增加财政收入; 3、增强纳税意识。,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一、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交税 非居民纳税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境内所得交税,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居住满1年: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

2、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临时离境,视为在华居住。 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天or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交税 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中国境外的所得,经批准,就中国境内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税 居住超过五年从第六年起,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免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公民张某大学毕业后,到美国留学两年,其间每年回国探亲一个月。如果张某留学期间取得应税所得,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如果缴纳,是否按居民纳税人缴纳?,答:张某习惯性居住地仍在中国,因此应税所得无论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均应按照居民纳税人纳税。,【小思考】,罗伯特先生在中国境内无居所,自2010年1月至10月在中国居住,取得由中国境内支付的工薪20万元人民币;期间,回美国工作20天,取得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8万元,罗伯特先生应就其全部工薪收入28万元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判断:,单选,某外国人2007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8年2月15日回国, 2008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8年11月15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8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9年

4、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A.2007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8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08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C.2008年度和2009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答案:B,1、工资、薪金所得 包括奖金、年终加薪、分红、津贴、补贴等 不属于应税所得的津贴补贴 国务院给予的补贴、福利费、救济金、公务员补贴、独生子女补贴、误餐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

5、所得 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二、征税对象,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所得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债利息、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 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 个人出售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

6、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所得,免税 偶然所得 购买彩票收入,1万元以下,免税;超过1万,全额征税。 其他所得:,多选,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董事费收入 B.个人兼职收入 C.教师自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D.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收入 E.住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D,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4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比例税率(20%)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加征5成或10成 稿酬所得:减征30%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住用房:减按10%征收,

7、三、税率,(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或者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月计征 应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总额-各项扣除-2000元/4800元 应纳税额=月应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附加费用扣除的具体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

8、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or受雇的人员。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人员。,某大学教授月应发工资2800元,5月份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28元,失业保险16元,医疗保险12元,单位代扣水电费100元,该教授本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28002000281612)10%25=49.4(元),【案例1】,某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初特聘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半年(此专家习惯性居住地在法国), 5月份该专家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l0800元(人民币)。请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1)应纳税所得额1080048006000(元)(2)应纳税额600020

9、375825(元),【案例2】,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双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纳税; 计税方法: 当月工资费用扣除额,先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资费用扣除额,先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问题,【案例】,中国公民周某月工资2100元,年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30000元,计算周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2500(元)3000015%-1

10、25=4375(元)12月份应纳税:4375(元),(2)分别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问题:雇佣单位支付的部分,允许减除法定费用;派遣单位支付的部分,不再减除费用,全额计税【案例】马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10月从外方领取薪金7200元,同时从所在中方派遣单位某科研所领取工资900元。问: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72002000)20375900102566565730(元),国税总局前日明确停止“双薪制”计税方法。,请问按新规定如何计算“双薪”个税?,1、假如A先生12月工资为2500元,社保100元,公积金100元,当月“双薪”取得2500元,请问当

11、月应纳税额是多少呢?2、假如A先生12月工资为1900元,社保100元,公积金100元,当月“双薪”取得1900元,请问当月应纳税额是多少呢?3、假如A先生12月工资为2500元,社保100元,公积金100元,当月“双薪”取得2500元,一次性奖金5000元,请问当月应纳税额是多少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文件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一条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 1、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2500-100-100-2000)*15%-125=295元 2、应纳个人

12、所得税=(2500+1900-100-100-2000)*15%-125=205元 3、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2500-100-100-2000)*15%-125=295元 年终奖 先找税率、速算扣除数 5000/12=416.67元 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5%=25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95+250=545元。,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

13、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该例题中取得“双薪”的当月工资为3200元,故“双薪”收入不再扣除800的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1)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3200800)X15%125=235元;(2)“双薪”应纳税额=2500X15%125=250元;(3)本月应为小王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235+250=485元。因此中国税务报的答案是对的。,(3)年薪制征税问题(视为

14、“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某单位财务总监年薪200000元,每月发放5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140000元。 (50002000)15%125=325 32512=3900 140000 20%375=27625 27625+3900=31525,4、税收筹划 【案例】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4年12月获得工资所得5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20000元作为奖金。,(1)纳税筹划前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元);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

15、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2)纳税筹划后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元); “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625=(元)。 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元()。, 按年计征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年应税所得额适用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支付从业人员的工资薪金扣除有限额,投资者工资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规定。 业务招待费用扣

16、除规定 投资者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得扣除。 共用的固定资产,由税务机关核定 计提的备用金不得扣除。,扣除的具体规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工商登记变更,个体工商户,1、,未变更,工资薪金,2、,对经营成果无所有权,承包承租,对经营成果有所有权,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税所得额=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2000元月份数,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税所得额适用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或者承租经营期限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按年计征,2004年1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饭店,承包期为3年.2004年饭店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0000元,计算承包人200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500020000200012)3042501188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