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合同4篇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6930103 上传时间:2018-10-17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31.7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园林合同4篇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园林合同4篇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园林合同4篇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园林合同4篇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园林合同4篇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园林合同4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合同4篇(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园林合同园林合同 4 4 篇篇其他合同范本由提供,请详细参考;发包方:承包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一、 工程内容: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二、 工期: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 XX 年 月 日起至 XX 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三、 工程合同价款: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

2、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四、 承建方式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1、 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2、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五、 工程付款办法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 3 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2、 待完成总工程 80% 后,甲方于 3 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 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 周 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20% , 即

3、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4、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六、 程质量要求: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2、 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七、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

4、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八、 延期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 XX 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 1000 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九、 质保内

5、容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十、质保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接收。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1、 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2、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3、 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

6、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4、 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5、 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6、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十三、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 签有关协议, 补 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

7、代表: 委托代表:权 先生签名: 签名: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园林合同 | 返回目录bf-XX-0204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 包 方承 包 方合同编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 京 市 园 林 局二五年三月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资质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 1 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第 2 条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8、工程总面积: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 3 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 4 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

9、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 5 条 图纸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 6 条 监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 7 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 8 条 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

10、相应费用: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第 9 条 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

11、施的责任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 10 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第 11 条 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

12、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 12 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 13 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

13、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 14 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3 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 7 日内予以确

14、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 15 条 工期提前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五、质量与检验第 16 条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 17 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 48 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 48 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

15、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六、安全施工第 18 条 安全施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

16、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 19 条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与支付第 20 条 合同价款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金额:元:元第 21 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第 22 条 工程量的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 24 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第 23 条 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拨付工程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