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特许加盟合同(4篇)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6920851 上传时间:2018-10-17 格式:DOCX 页数:79 大小:49.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特许加盟合同(4篇)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xx特许加盟合同(4篇)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xx特许加盟合同(4篇)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xx特许加盟合同(4篇)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xx特许加盟合同(4篇)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特许加盟合同(4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特许加盟合同(4篇)(7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XX 特许加盟合同特许加盟合同(4(4 篇篇) ) 甲方:上海 服饰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 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 特许加盟计划。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 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3、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 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连锁加盟之成员。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 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第 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 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 甲方品

2、牌的产品。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 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 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3、甲 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 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 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 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 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 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 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 期限自_年

3、_月_日起至_年_月 _日止,有效期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 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 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 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 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 (keaido)“和“ . “注册商标,乙方以 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 系列产品。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 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第五条 品牌授权 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 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5000

4、 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 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 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 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 元)和首期 进货款(10000 元)共计 15000 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 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 效。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先 生/女士在_省_市/县_ _区域内开设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 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 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 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

5、片或以 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 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 应 产品。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 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 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食品零售店特许加盟合 同 XX 特许加盟合同 | 返回目录 序 言 a 公司与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 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 a 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 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 订本合同。 为使 a 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 a 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 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

6、不断改善和实践,a 公司商标 和服务标志,表示 a 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 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 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 a 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 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 a 公司商标表示的 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 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的定义 “a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 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 a 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 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 程序

7、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a 公司店铺“:a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 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a 公司商标“:指称为 a 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 a 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 征。 “a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 a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 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 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 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 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 员

8、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a 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 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 a 公司连锁加盟 店: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 部认可的合格者。 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 a 公司店铺的特定店 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 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 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 完善的经营技术-a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 所开设、经

9、营 a 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 的 a 公司店铺中使用 a 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 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 a 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 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 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 用 a 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 出现 a 公司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 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

10、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 a 公司商 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 a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 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 a 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 以下行为: 降低 a 公司形象,损害 a 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 行为。 除为 a 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 a 公司经营 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 a 公 司经营技术资产。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 a 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 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 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 250 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 者经营其他 a 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

11、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 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 a 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 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 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 用。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 七条第 2 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 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 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 1 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 a 公

12、司 店时,除以第七条第 1 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 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 a 公司特许连锁 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 而且也符合 a 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 总部不承认 10 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 a 公司特许 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300 万日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 a 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 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 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a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 a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 的具有

13、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a 公司商标为 a 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 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 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 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 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 a 公司店 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 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 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

14、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 5 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 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 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 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 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 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 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 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 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

15、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 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 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 a 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 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 a 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 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 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 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 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 a 公司形

16、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 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 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 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 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 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 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 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a 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 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 a 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 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 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 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