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务员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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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1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职务任免的含义、职务任免制度的特点与意义 公务员任用方式的种类 公务员任职手续的办理 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重点问题,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1 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11.1.1 职务任免的含义,职务任免是任职与免职的统称,是指具有一定任免权限的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命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人事行政行为。,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1 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11.1.2 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特点,在任免对象上作了严格的区分,原有的任免制度包括机关领导人员和

2、非领导人员的任免。 而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只包括公务员中非领导人员的任免。机关领导人员的任免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进行。,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1 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11.1.2 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特点,任免对象和条件的规定更完整更全面,原有的行政任免制度侧重于对领导职务的任免,强调担任领导职务须办理任免手续,对担任非领导职务者,则缺乏办理任免手续方面的规定;在升职或降职时强调办理任免手续,而在录用、调动时则不办理任免手续。 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既办理任免手续,在录用、调任、转换职位、退休时也要办理任免手续。,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

3、列教材,11.1 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11.1.2 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特点,任免内容的规定全面,原有的行政任免没有任用方式、兼职、最高任职年龄限制等方面的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却对这些问题作了规定。,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1 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11.1.3 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意义,1.是合理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制度保障,2.是实现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措施,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2 公务员任用方式,11.2.1 任用方式的种类,任用即选拔和使用,就是通过对公务员的任职增加其职务责任。任用方式,就是

4、选拔使用公务员的方式。,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2 公务员任用方式,11.2.1 任用方式的种类,1.委任制 即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考任制 即通过考试来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3.选任制 即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作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4.聘任制 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2 公务员任用方式,11.2.2 公务员任用方式,国外公务员大多采取考任制和委任制两种方式。 我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由此可见

5、,我国公务员任用方式以选任制和委任制为主,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2 公务员任用方式,11.2.2 公务员任用方式,1.委任制具有任用权力高度集中统一的特点,有利于在行政机关中贯彻首长负责制。,2.在实行委任制的情况下,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免职和辞退,这对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3.委任制在办理任免手续上简单明了,便于操作。,但容易滋长任免机关或主管领导的主观随意性,容易造成职务能上不能下、人员能进不能出,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2 公务员任用方式,11.2.2 公务员任用方式,因此,

6、在对我国公务员实行委任制时,应当注意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强化激励竞争和新陈代谢机制。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在总结以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公务员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打破单一的作用方式,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有利于促使被任用者发奋努力,创造优异成绩,有利于打破“铁饭碗”、“铁交椅”,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应当逐步推广。,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任免机关是指主管公务员任免事项并具有法定任免权的机关,是公务员任免中实施任免行为的主体。任免权限是指某一机关或行政首长对一定范围内公务员所具有的任职和免职权限规定,此权

7、限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我国对公务员职务任免权限的划分,主要依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组织原则和公务员的管理权限,具体体现在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 各级政府机关中公务员的职务,除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之外,应由本级政府行使任免权;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办事机构的领导职务,除政府组成人员之外,应由本级政府任免;其他公务员职务,应由政府各工作部门自行任免。,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任免权限具体

8、为:(1)国务院任免各部、委员会的副部长、副主任,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驻联合国有关常设机构及部分国际组织的代表、副代表,驻外总领事及相当职务。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任免各厅、局、委员会的副厅长、副局长、副主任,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各行政公署的专员、副专员、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及相当职务。 (3)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任免各局、委员会的副局长、副主任,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及相当职务。,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9、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任免权限具体为:(4)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任免各委、办、局(科)的副主任、副局(科)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的国家公务员职务。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需要任免的其他公务员职务。 (6)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任免本级人民政府任免以外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选任制适用范围有限,不能适用于所有的公务员,一般仅适用于少部分法律明文规定的职位。我国公务员中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均实行选任制,即由各级人

10、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选任制适用的职务主要有:1、中国共产党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产生的职务: (1)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2)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3)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 2、人大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 (1)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

11、任、副主任、秘书长。 (3)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选任制适用的职务主要有:3、行政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包括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4、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1)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2)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主

12、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地方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6、民主党派机关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秘书长。,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3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准选任制公务员”,除上述职务以外,还有一部分公务员职务虽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由于通过或决定任命都是以表决形式进行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因此这部分职务带有选任的成分,担任这些职务的公务员也可理解为“准选任制公务员”。,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4 公务员

13、任职,11.4.1 公务员任职手续的办理,1.公务员任职情形和条件,任职情形,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不经过选举直接决定任命。,“准选任制公务员”的职务,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这种职务一经公告,被通过或被决定任命者即为担任该职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4 公务员任职,11.4.1 公务员任职手续的办理,1.公务员任职情形和条件,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

14、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4 公务员任职,11.4.1 公务员任职手续的办理,2.任职程序,1,用人单位或上级提出拟任职人选,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4 公务员任职,11.4.2 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不限制从事学术性、公益性活动的兼职; 禁止公务员兼任有报酬的公职; 禁止公务员在营利性机构兼职。,各国公务员制度大多有公务员兼职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是:,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4 公务员任职,11.4.2 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

15、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公务员可以在机关外兼职,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我国公务员制度关于兼职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点:,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5 公务员免职,11.5.1 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1.公务员免职情形,选任制公务员免职,(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终止。,(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5 公务员免职,11.5.1 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1.公务员免职情形,“准选任制公务员”免职,(1)任期届满不被提名或不被决定任命的,所任职务被视为自然免除。,(2)直接免职。,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5 公务员免职,11.5.1 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1.公务员免职情形,委任制公务员免职,(1)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承担了新的职责,应当免去其原任职务。,(2)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务员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免去其所任职务。,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5 公务员免职,11.5.1 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2.免职程序,公务员制度教程(第三版) 公共管理硕士()系列教材,11.5 公务员免职,11.5.2 公务员职务自行免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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