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智慧财产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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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學校園智慧財產權簡介 -以MP3利用現況為例,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 周天 主任,2,簡報大綱,壹、我國智慧財產權法簡介 貳、MP3技術利用現況簡介 參、適用著作權法的法律效果 肆、檢討與建議,3,壹、我國智慧財產權法簡介 我國智慧財產權法的類型 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 著作權人 vs. 利用人 著作權面對網路發展之因應,4,我國智慧財產權法的類型,促進文化發展 著作權法-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創作 鼓勵技術創新 專利法-發明、新型、新式樣 植物種苗法-植物新品種 積體電路佈局保護法-積體電路佈局 保障正當競爭秩序 商標法-商標、標章 營業秘密法-機密性、經濟價值、保密措施 公平交易法-

2、不公平競爭行為,5,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著作人-自然人、法人、本國人、外國人著作權-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著 作-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6,著作權人 vs. 利用人,著作權人(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人),著作人格權 (專屬著作人/不得讓與/不得繼承)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 著作財產權 (可讓與/可授權/有存續期間)重製權、公開展示權、出租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利用人,不得主張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權 (符合特定條件/不需著作權人同意) 政府目的、授課需要、教育目的、圖書

3、館、時事報導、非營利目的等,(調和社會利益),7,著作權面對網路發展之因應,網路科技之特性複製容易、散布多樣、傳播快速 對著作權人的保護網路上的1.重製權2.散布權3.公開傳播權 對利用人的保護網路上的合理使用權,8,貳、MP3技術利用現況簡介 什麼是MP3? 現行MP3技術的利用情形 利用MP3所引發之法律爭議,9,什麼是“MP3”?,MP3為“Motion Picture Entertainment Group Audio Layer 3”的縮寫 是一種數位音樂的檔案格式 利用壓縮技術,可將一首歌的檔案壓縮至4MB左右,且可維持其完美音效 MP3是一種資訊科技,本身無違法可言 音樂著作或錄

4、音著作以MP3格式呈現,易於儲存與傳送,廣受利用人歡迎,10,現行MP3技術的利用情形,將音樂著作或錄音著作重製成MP3格式後 儲存在電腦中 利用CD-R、CD-RW等設備燒錄在光碟片或其他儲存設備中 儲存在MP3隨身聽、手機、PDA中 將儲存有MP3的光碟加以散布 網路使用者藉由Email等方式傳輸MP3音樂 網站提供MP3音樂下載 網站提供MP3音樂交換 MP3音樂由網站設置者提供,或由使用者所提供 在使用者提供的情形 由使用者將MP3音樂上載至網站上 Peer to peer:網站僅提供交換的途徑,檔案交換並不經過網站的伺服器,11,利用MP3所引發之法律爭議,將合法購得之CD轉檔為MP

5、3儲存於個人電腦或光碟片 設置網站提供非法MP3供人下載 自非法MP3網站下載 提供非法MP3交換之網站平台 將非法MP3重製成CD出售,12,參、適用著作權法的法律效果 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 重製權的意義 網路上常見的重製行為 合理使用原則 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13,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音樂著作:包括曲譜、歌詞及其他之音樂著作錄音著作:包括任何藉機械或設備表現系列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 不包括附隨在視聽著作的聲音,14,重製權的意義,重製:指以印刷、複製、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有形之重複製作 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專有重製權,得重製其著作或亦可授權他人重製其著作 利用人未

6、得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重製該著作 利用人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下,方得主張合理使用權,15,網路上常見的重製行為,數位化(digitize): 各種檔案格式(包括MP3) 儲存(save)著作於硬碟、磁碟片、光碟片、唯讀記憶體、隨機存取記憶體 上載(upload)著作 貼上(paste)著作 轉寄(forward)著作,下載(download)著作 轉貼(repost)著作 傳輸(send)著作 瀏覽(browse)著作 列印(print)著作,16,合理使用原則,目的:為了促進文化進步,與調和社會公益,在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的情形下,亦得對著作加以利用的規定 相關規定( 44 65

7、) 個人或家庭非營利性的重製(51) 供個人或家庭 為非營利目的之用 在合理範圍內 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的機器 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17,合理使用原則(續),例如:A為僅供個人觀賞,而以自家錄影機重製阿甘正傳錄影帶份乙份(上、下二捲),且並無任何證據可資證明其有以營利為目的,而重製該錄影帶,應屬合理使用(高等法院85年上易字第2936號判決)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65) 是否合於合理使用,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做為判斷標準:1.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2.著作之性質3.所利用之質量及在整個著作中所占比例4.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

8、與現在價值之影響,18,相關的刑事責任規定,重製罪 (91) 構成要件: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擅自:1.無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2.無合理使用之情形3.無音樂著作利用之強制授權刑事責任: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例如:未得唱片公司同意,盜拷CD,以便與人交換,19,相關的刑事責任規定(續),構成要件:意圖銷售或出租,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刑事責任: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例如:未得唱片公司之同意,盜拷CD以便出售,20,相關的刑事責任規定(續),MP3燒成光碟圖利鄭姓男子判9月徒刑 記者姚惠珍報導

9、台北地院日前就有一起案例,這名違法的鄭姓男子就被判9月有期徒刑。 這名年僅21歲的鄭姓男子在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下,將唱片公司錄音著作以MP3壓縮後燒錄在光碟中,並將其下載的光碟以每片250元的價格在網路上販賣,而後經由滾石公司以欲購買的名義釣魚上鉤,並移送警方偵辦,被檢方以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之2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權的規定,法官審理認為罪證確著,判處鄭姓男子9月有期徒刑。,21,相關的刑事責任規定(續),視為侵害著作權罪(87) 構成要件:1.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犯罪故意明知為 他人盜版之物,明知司法實務見解: 向不知明的來源:購買,或非正常進貨管道 購買之價格或出

10、售價格遠低於正常的市場價格 產品之包裝、外觀、品質低劣粗糙,一般非專業人員足以區別 購買價格與出售價格顯不相當,獲有超額利潤 經權利人告知為盜版後,而仍不終止其行為 產品之內容之製作有違該產業正常之慣例,多位藝人之合輯,多種不同之軟體,22,相關的刑事責任規定(續),2.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a.散布:不論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例如:明知為盜版CD,而仍贈送或出借給他人b.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例如:明知為盜版CD,意圖出售,尚未出售,即被查獲c.意圖營利而交付例如:明知為盜版CD,意圖促銷Player,而贈送盜版CD 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

11、下罰金,23,相關的刑事責任規定(續),以侵害重製權為常業(94)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犯罪,除94外,必須告訴乃論(100)司法警察的扣押、移送權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經告訴、告發者,得依法扣押其侵害物,並移送偵辦,24,相關的民事責任規定(續),損害賠償責任(88)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 數人共同侵害,負連帶賠償責任 賠償金額計算 所受損害、所失利益(民法216) 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 法院酌訂賠償額(被害人不易證明實際損害時) 新台幣一萬元至五十萬元 損害行為係故意且情節重大者:增至新台幣一百萬元,25,相關的民事責任規定(續),著作權人有請求排除侵害的權利;有侵害之虞的話,得請求防止。 侵害物的銷毀 (88-1) 侵害行為所做成之物,或主要供侵害所用之物 請求銷毀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26,肆、檢討與建議,27,保護著作權人與利用之相對權力 加強著作權法治教育宣導 尊重校園自治並提昇校園自律 注重程序正義與實體權益 推動智慧財產與知識經濟,28,敬 請 指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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