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读后感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6808740 上传时间:2018-10-16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6.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法读后感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行政法读后感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行政法读后感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行政法读后感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行政法读后感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法读后感》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法读后感(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法读后感行政法读后感篇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读后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读后感 在将近 5 个月的学习后,我们的课程行政法在期末考试的靠近中告一段落。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系统地学习了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学习了有关行政法的相关知识及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掌握行政法方面的知识以及对一学期所学进行巩固,所以让我们读关于行政法方面的书籍,并写读后感。所以在当当网上找相关教材,一本教材映入眼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与图表 。选这本教材的的考虑是,关于行政法方面的法律比较多而且杂,学习起来比较枯燥且费力,案例,可以与知识点、现实紧密结合,看书中所学如何应用到实际中;图表,可以把抽象的法律知识具

2、体的表现出来。这样,学习行政法就不会那么枯燥,提高自己的学习积极性。 本书简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与图表 ,主编:沈福俊;副主编:周卫昕、曾刚;法律出版社,XX 年 8 月第 1版。这套教材是由华东政法大学负责编撰,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育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并得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法学教育高地项目课程建设经费的资助。这本书是按照相关法律的编排体例,选取近年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集成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和案例并加以评释和注解,同时配以生动而简明的知识、法律图表,系统而全面地讲述和分析了法学核心主干课程的教学体系中的知识精粹,是一套以案例与图表形式教授法学知识的创新型教材。 本书特

3、色 (1)案例崭新而典型。本书选取的案例重点突出、繁简适当,与知识点结合紧密。使我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有关知识的重点、难点,同时又体现出较强的时效性。 (2) 分析深入而精到。本书在以案例阐明有关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时,强调深入剖析立法意图和法律关系,以案例指导教学,加深知识印象,重在法律思维的培养。 (3)图表清晰而全面。图表是对既有法律与法理的科学分类与整理,并加以系统分解,使之条理化、清晰化、简要化,能起到加深理解和帮助记忆的作用。 (4)引据权威而翔实。本书所涉法律条文均引自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及 司法解释,理论阐述均以学界通说为准,所选案例均为立法、司法实例。读书有感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

4、的法,若想了解行政法就必须先了解行政。行政法上所涉及的行政活动专指行政中的公共行政,并不涉及所有的行政管理活动的形态。所以,我们把行政定义为“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 。若想了解行政执法活动的特性就必须了解行政的特征: (1)行政的公益性 行政的公益性是其区别于私人活动的主要特征。在私人日常活动中,活动主体的行为只要不与法律的强制规定相违背,就可以为其个人利益展开相应的活动。而行政则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 (2)行政的持续性和主动性 行政的持续性是针对其与立法之间的区别而言的。立法是制定一般性法律的活动,法律一旦制定完成,立法活动即告结束。而行政

5、由于要时刻保证法律的贯彻和实施,维持整个社会的日常运转,必须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行政以一种积极主动的姿态介入社会。行政机关往往不需要当事人启动程序便可以直接对于相关的事项予以处理,而且法律不允许行政机关怠于行使应当主动实施的职能。 (3)行政的法定性 行政活动所涉及的是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因此行政活动需要在法律控制的范围内进行,接受法律监督,防止行政不当造成对个人利益的损害。行政的法定性主要体现在行政主体、行政权限以及行政方式都必须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和制约。 (4)行政的裁量性 行政的裁量性,又称行政的权宜性或行政的自由性。行政具有裁量的特征主要是因为社会生

6、活复杂多变,法律不能预见所有的社会生活情境,且往往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变化速度。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由于承担着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不能拒绝承担相应的行政职责,应当根据事务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判断自由。但是这种裁量也并不是意味着行政主体可以肆意判断,其裁量权的行使也必须符合法治的精神,受到法律的约束。 (5)行政手段方式的多样性 社会事务纷繁复杂,这也就决定了在社会事务的处理上面不可能采取比较呆板的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判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适合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这就造成了行政手段方式的多样化发展,例如行政主体可以用强制力实现行政目的,也可以在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

7、自主权的基础上引导行政相对人予以配合共同完成行政目的。从行政的特征来看,行政法在行使的过程中也具有相应的特征。正是因为行政的持续性和主动性、行政的裁量性和行政手段方式的多样性的存在,加之行政公务员一般都有多重身份,既是公民,也是行政公务员,还是行政主体的代表。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如果混淆了两者的对应性及法律关系,可能导致身份和行为的错位,如公民以公务员身份处理私人事务,利用行政职权优先权实现自身的私权利益,就可能产生滥用职权行为。行政人员在行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行政的公平、公正。 (1)一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素质较差,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随意性大,不严格执法等问题。一些执

8、法单位越权办案,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缺少报批手续,该报批的不报批或者存在随意审批、许可,在许可过程中利用职权来谋取利益。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显失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有些单位或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有些案件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执法人员随意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等。另外在执法过程中,有的各部门为了自身和局部利益,互相推诿本应管辖的案件,特别是在涉及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案件时,非但不予配合,反而多方阻挠,或存在索要好处费或不按管辖分工乱办案等等。 (2)利用职权便利为自己谋取利益。一些执法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以罚款代替其他行政处罚类型,一些地方行政机关视罚款为

9、一种创收手段,随意使用处罚方式以从中获利;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用金钱来解决的错觉,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忽视了处罚的社会效益,群众对一些事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应强烈。 (3)有些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比如在拆迁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拆迁住户缺少必要的沟通与交流,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动用暴力强制拆除公民的住房。另外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蔑视弱势群体,遇到纠纷,不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动辄使用暴力手段,影响了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 形象,造成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紧张。造成这些现象存在的原因有很多,

10、有执法体制的原因还有执法人员自己存在的问题还有体制外监督不力等原因,归纳有如下: (1)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没有深入执法人员内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但一些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及时跟上改革步伐,一些不和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的观念根深蒂固。部分执法人员习惯于按长官的意志执法和领导批示办事,以领导和上级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法工作好坏的标准,忽视法律要求;当权力需要与法律要求发生冲突时,往往取权舍法,以权代法。二是在用权与

11、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习惯把权力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漠视公民权利,没有认识到保护公民权利是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三是在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在执法过程中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呼声无动于衷。 (2)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年纪较大执法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的有关程序要求了解比较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的要求。二是一些执法人员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市场经济负面

12、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少数执法人员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就推,能拖则拖,该办的不办,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受贿、贪污。三是部分基层领导业务素质低下,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基层领导自己不懂法,不会办案,根本起不到指导和监督把关作用。有的领导作风不实,忙于应酬,很少关心执法工作,在审核、审批案件中,往往只批不审,敷衍了事。 (3)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难免发生相互矛盾,相互抵触,有的规定还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 (4)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也是造成行政执法工作主要

13、问题的原因。比如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实行“阳光作业” ,但是在许多地方仍是“暗箱操作” ,并且很多执法人员不按程序办事,外界发现不了,也没人举 报,这样监督也就无从谈起。近些年,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发展,我国在行政法治建设也取得了进步,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但是,在一些执法领域和一些部门也存在一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尤其在一些涉及自由裁量权的部门更为严重。若想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就必须加强立法建设,完善行政法律体系,使执法人员在行政过程中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行政执法人员来说,

14、要加强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另外还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转变行政执法观念,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除此之外,还要全社会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发挥党政、人大、立法、司法、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使得行政工作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篇二:行政法基本原则读书笔记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读书笔记 在当代,法治是实现民主与自由的一个重要标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针,是世界环境体系下的大趋势。它要求我国行政职权行使法治化,公正化,高效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同时相关部门也在起草中。所以现阶段,关于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在立法指导以及对规则

15、的补充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近日,我拜读了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一书。该书主要基于比较与宪政的视角,运用矛盾与价值分析、哲理与实证分析等多种方法,集中围绕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及如何适用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 该书首先着力阐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法学的特殊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从西方两大法系各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对比入手,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科学定位,并归纳总结出了两大法系所存在的普遍性规律和共性特征。在充分分析了解我国现有理论的基础上,采用矛盾分析、价值分析与宪政分析的方法,重新界定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立标准,并首次提出

16、行政法定、行政均衡和行政正当三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目前为止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没有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行政法法典,归结起来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第一,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广泛。第二,行政法规范的性质复杂。如警察行政法规范与教育行政法规范,行政征收规范与行政给付规范等。第三、行政法规范的变化频繁。没有一部完整的行政法法典,则迫切需要合理完善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来规范和指导行政行为。在不能完善行政法法典化的过程中,行政法的整合价值、协调价值、优化价值就会有突出的作用和表现。 整合价值在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具体体现就是它对行政规范具有重要的稳定、协调和优化价值。这就能充分适应行政的灵活性的需要,而稳定和连续。而协调价值则是具体体现在当冲突规范不可避免的出现时, “规则之平衡器”既为原则。在行政法规范的广泛性和多变性的基础上,不仅会出现规范间的冲突,还会有“恶法”出现的可能性。此时法的基本原则会发挥其导向作用,对行政法规范的良性运作与良性发展起作用。 二、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比较 (一)大陆法系法、德为代表 法国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