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策划公司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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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销策划公司账务处理营销策划公司账务处理篇一: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 来自于:汪栋松 发布时间:XX-03-05A-A+ 在当今大多数商品出现“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很多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销售活动中,往往采取多种多样的促销方式。针对各种不同的促销方式,如何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以控制涉税风险,是每个企业都应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对如何协调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一、 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销售方为鼓励购买方多购货物,对购货数量超过限定数额所给予的价格优惠,这种折扣方式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商业折扣可直接从货物

2、金额上扣除,以扣除折扣后的净额作为实际售价,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 1:某洗衣机厂 A 型洗衣机不含税单价为 700 元/台,生产成本为 600 元/台,若一次性购买 30 台以上,可享受 8%的商业折扣。某百货公司一次性购买 A 型洗衣机 50 台,货款已付,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洗衣机厂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7674 贷:产品销售收入 32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74 借:产品销售成本 30000 贷:产成品 30000 在税收法规方面,主要的规定有: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

3、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对于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来说,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但是随着企业促销方式的发展变化,在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之外,又衍生出多种其他形式,如返利、买物赠物、优惠积分卡、折扣券(代金券),有奖销售等。这些促销形式虽然 从外表看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其伴随着销售行为而产生,并且与销售行为不可分割,因此,从本质上看仍属于商业折扣,通过预先筹划,是可以按商

4、业折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的。例 某大型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假定每销售 100 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其成本为 80 元(含税价),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策划部策划出了以 下两种方案: 方案 1:对购物满 100 元消费者返还 10 元现金; 方案 2:购物满 100 元,赠送 10 元的商品(成本 8 元,含税价) (一)返利 1)直接返还现金 方案 1:购物满 100 元,返还现金 10 元。在这种方式下,返还的现金属于赠送行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顾客得到的 10元 属于税后净收益,个人所得税应

5、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现金的商场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为消费者代扣个人所得税。 (1)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17%)17%80/(1+17%)17%=(元) (2)个人所得税 =10/(1-20%)20%=(元) (3)企业利润总额=(100-80)/(1+17%)-=(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80)/(1+17%)25%=(元) 税后利润=(元) 会计处理如下(为了方便处理,假设买了 100 元的时候就进行会计处理,全为现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现金(100-10) 90 销售费用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 借:所得税费用 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2)冲抵后期货款 例 2:某企业销售政策规定经销商年度完成任务量120 万元可享受返利 2%,返利冲抵后期货款。XX 年 A 经销商度每月购货 10 万元,应享受返利万元。则这万元在 07年开给 A 企业的销售发票中作为折扣处理。 采用这种方法会产生两个缺陷,需要特别注意: (1)由于后期销售额不确定,若后期销售额小于前期,可能造成折扣太大、销售净额偏低。 (2)如果与经销商中止业务,剩余返利的处理面临难题。此时企业支付的返利,因无法做到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折扣,也就无法在计算增值税时从销售额中减除,在

7、企业所得税方面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而收到返利的经销商,却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要按税法中关于平销返利的规定计算冲减进项税额 (二)买物赠物 税收法规中的赠送,强调的是无偿性,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促销政策中的搭赠与税收法规中的赠送本质区别在于:买物赠物是有偿的,而赠送是无偿的。 根据以上分析,买物赠物可采取两种途径,一是将赠品记入成本,一是将赠品在发票中体现,同时以赠品价格做为商业折扣。 方案 2:购物满 100 元,赠送 10 元商品(成本 8 元,含税价)根据税法规定,

8、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销项税由商场承担,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 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应纳增值税额=100/(1+17%)17%-80/(1+17%)17% +10/(1+17%)17%-8/(1+17%)17%=+=(元) (2)个人所得税=10/(1-20%)20%=(元) (3)企业利润总额=100/(1+17%)-80/(1+17%)-8/(1+17%)-10/(1+17%)17%-=(元)应纳税所得额=100/(1+17%)-80/(1+17%)=(元) 税后净利润=(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 100 贷:

9、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送商品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1、将赠品记入成本 这种会计核算适用于同种产品搭赠、主产品与赠品可以组成成套产品的情况。 例 3:某商场对标价 3 元(不含税)/盒的纯牛奶,开展“买三送一”促销活动,即四盒一捆,售价 9 元。对该商品(四盒一捆)单独分配商品条码,录入价格为 9 元,销售时作为一个整体过销售系统 POS 机,增值税基是 9 元,不影响增值税和其它各税种的应纳税额。会计核算中,可以

10、将四盒一捆单独作为一个品种核算收入、成本。 例 4:某手机商店为扩大销售,对外宣传购买型号手机一个,赠送品牌电池一个。假定手机标价 3861 元,成本 3000 元,购入电池 100 块,每块采购成本 20 元,抵扣进项税额元,则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购进电池 借:库存商品-电池 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贷:银行存款 2340 销售手机一个,手机与电池组成成套产品 借:现金 3861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 3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1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20 贷:库存商品-手机 3000 库存商品-电池 20 2、将赠品在发票中体现,同时以赠品价格

11、做为商业折扣 这种会计核算适用于同种产品搭赠、主产品与赠品无法组成成套产品的情况。 例 5:某手机商店为扩大销售,对外宣传购买型号手机一个,赠送色拉油一桶。假定手机标价 3861 元,成本 3000 元,购入色拉油 100 桶,每桶采购成本 20 元,抵扣进项税额元。销售手机 1 个,在发票上记载内容为:手机 1 个,3861 元,色拉油 1 桶,20 元,同时注明折扣 20元。则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购进色拉油 借:库存商品-色拉油 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贷:银行存款 2340 销售手机 1 个,色拉油 1 桶,手机折扣 20 元 借:现金 386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手机 3280 主营业务收入-色拉油 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1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20 贷:库存商品-手机 3000 篇二:企业促销的账务处理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很多,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按照促销活动的主体与赠品提供方不同,具体分述如下: 一、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1、买赠销售。 (1)赠品为厂家提供,赠品不记库存,随商品同出同进即可。 (2)赠品为厂家提供,活动期满,商家将赠品按一般商品出售,

13、此时应按出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但是该收入不用结转成本,因为当初没记库存。 (3)赠品为商家提供,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 ,贷记“库存商品”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 例 1、某超市为促销,XX 年 1 月推出了樱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花生油的进价是 4 元/500g,销售价是元/500g,XX 年 1 月 5 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 100 壶,某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17%.对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 对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

14、502 贷:库存商品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100(117%)17%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因此企业在使用这种方法促销前要事先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充分的核算,以防止得不偿失。2、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为吸引顾客,目前很多超市都搞起了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如某超市的买 100 送 50 活动,某商场买 200 送 200 的活动等就属于此类促销方式。这种促销方式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也不会

15、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因此,是目前一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手段。对于此类促销行为与前文的有条件赠送赠品的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类似,都应遵循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在销货的同时做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将销货时发出的购物券确认为“营业费用” ,同时,贷记“预计负债” 。当购物券使用时,借记“预计负债”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同时结转商品成本。若未发生,就将“营业费用” 、 “预计负债”冲销。这种销售方式下, “预计负债”科目的发生和回收频率较为频繁,因此,应定期核查该科目,并在促销期末时清查确认不能回收的购物券,冲销相应的“营业费用”和“预计负债” 。 例

16、 2、某超市 XX 年 1 月进行春节促销活动,凡在本超市购物的顾客购买商品满 100 送 50 的购物 A 券,促销期共发出 1000 张 A 券,收回 800 张。购物券发出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 50000 贷:预计负债 50000 收回购物券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 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418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12 40000(117%)17% 对未收回的购物券应做冲销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 10000 贷:营业费用 10000 3、推出特价商品。不论是厂家指定的商品,还是零售商自己确定的特价商品,其会计处理一致,均按商品的实际销售价记“主营业务收入” 。 4、返奖销售。如果是厂家组织的促销活动,奖品收入时不记库存,兑奖时也不用记账。如果是商家自己组织的促销活动,自己提供的奖品应按成本价记入“营业费用” 。5、积分卡。当积分卡的积分达到某一分数时,商家会按当初的承诺返还消费者相应的现金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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