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管理与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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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管理 选址、用地管理及出让地块设计条件的下达,刘 流,主要内容,1,2,3,选址管理,用地管理,出让地块设计条件的下达,1,选址管理,选址管理,(一)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意义,1、对城市布局结构和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将各项建设的安排纳入城乡规划的轨道,使单个建设项目的安排也能从城市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 通过政府宏观管理,调整不合理的用地布局,为城乡经济运行和社会活动及人民生产、生活提供理想的空间环境。 2、对建设项目的顺利建设产生决定性作用,对建设项目加以引导和控制,为项目审批和核准提供依据。,是城乡规划实施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选址意见书,选址管理,(二)选址意见

2、书的适用范围,1、根据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条例三十一条:适用范围指:,选址管理,1、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项目;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文)。该文表明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宏观管理主要通过计划、规划、土地、环境管理实现,规划管理主要体现为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批制度,对未取得规划选址审批文件的项目,发改委等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或核准。,国家规定的项目:,(二)选址意见书的适用范围,选址管理,(三)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向城市、县城乡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材料:申请报告(项目性质、建设

3、规模、选址意向等);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批准类)或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报告(核准类)。 2、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相关材料,符合城乡规划的,核发选址意见书。 3、选址意见书的内容:选址位置及范围,下一阶段规划要求,附选址位置图。,条例三十一、三十二条:,选址管理,(四)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要关注的几点要求,明表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提出下阶段的申领选址意见书的工作要求 方便建设单位和个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1、选址建议的使用(第三十一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参与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工作,提出选址建议)。,选址管理,(四)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要关注的几点要求,2、对于环境敏感型项目的选址,核发选址

4、意见书前应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沟通形式可为征求意见函或选址建议。,选址管理,(四)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要关注的几点要求,3、适当地运用公示手段。,公示依据:条例第四十条: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以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 公示目的:及早暴露相关矛盾,方便各职能部门开展协调工作。,选址管理,(四)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要关注的几点要求,4、分级审批的要求。,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 省级以上风景区 跨城市、县且由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5、四)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要关注的几点要求,5、选址论证材料的要求。,适用项目:独立选址项目 可能对城市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 论证要求: 与各层次规划的衔接(独立选址) 选址方案的合理性:城市布局的影响、基础设施 共 享共用的可能、周边基础设施的支撑水平、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估、拆迁安置方案、经济测算内容 下阶段的工作要求,选址管理,(四)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要关注的几点要求,6、点供和独立选址项目的规划审查要求。,点供项目 独立选址项目 办理流程的要求 注重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发改、国土、环保,2,用地管理,用地管理,(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建设用地范围内。 2、国

6、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管理,(二)办理程序,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材料: 选址意见书 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依据选址意见书的规划要求) 申请报告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相关材料,初步审查总平面图,符合控规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许可证内容:位置、范围、性质、面积、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等,附规划用地图。,用地管理,(二)办理程序,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建议单位或个人向城市、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材料: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报告 2、城

7、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管理,(二)办理程序,改建、扩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已经核实)的建设项目,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县城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材料: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申请报告 2、如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事项,应按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相关人意见。 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控规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因改扩建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管理,(二)办理程序

8、,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需关注的几点要点,1、适用范围:已征为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需要高度重视土地收储的规划参与工作并与国土部门就土地收储程序达成共识 2、初步审查项目总平面的要素要求与选址阶段规划要求的吻合度容量指标的核定配套设施的配建与周边城市环境的关系(六线控制、出入口设置等) 注意点:初步审查的方式和内容,为下阶段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总平面进行细化、完善留有可能。,用地管理,(二)办理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需关注的几点要点,3、因转让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重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管理,(二)办理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需关注的几点要点,

9、4、在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出让土地上扩建应注意的办理环节。 尽量不使用,如涉及民生项目,可考虑采用(住宅小区增设配套设施、农贸市场等)。 是否符合控规内容。 时间节点:已投入使用,规划部门已经核实。 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公示、征求意见,同时应涉及相关补偿事项。 明确与国土部门就此类事项的衔接模式。 凭修改后的土地出让合同办理用地许可证。,用地管理,(二)办理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需关注的几点要点,5、临时用地不得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妨碍城市安全。 6、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提供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划要求。,3,出让地块设计条件的下达,设计条件,积极参与年度国有

10、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制定,在国土部门明确出让土地数量的基础上,规划部门应对出让土地的分布提出明确要求。,设计条件,设计条件的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设计条件的内容,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用地性质、建筑高度、绿地率 容积率、建筑密度 六线的控制要求 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 应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控规、修规、专项规划)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规划引导要求,设计条件,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提出申请的主体,建议为国土部门 相关部门意见可在下达前征求:如文物、绿化、环保、交通形式,征求意见函或会商机制,严谨修改条件程序的。 慎重开放空间奖励容积率的条件 用地性质的确定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步建设的要求,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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