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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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一:XX 年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计划XX 年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毒产品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消毒产品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监管力度,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 XX 年消毒产品重点监督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消毒产品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监管力度,增强消费者使用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一)对销售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产品的药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

2、营单位对销售的标有“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等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查;销售的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 (二)对投诉举报产品涉嫌添加违禁物质的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三、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要求 (一)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没有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将此情况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 (卫监督发XX208 号) ,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对标注“卫消证字”或“

3、卫消 字”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向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说明此类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说明有关情况。(三)对于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同时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 (四)集中餐具消毒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对辖区内集中餐具消毒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检。 四、工作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X 年 5 月下旬)为启动阶段。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通知确定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部署

4、工作,落实责任,围绕专项行动的有关内容开展宣传培训,让参与检查的人员熟悉消毒产品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 第二阶段(XX 年 5 月下旬至 8 月)为检查阶段。在辖区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第三阶段(XX 年 9 月)为总结阶段。检查结束后,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填报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 1)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 五、工作要求 (一)参与检查科室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在所部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消毒产品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违法行为的处理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并

5、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舆论宣传和曝 光。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同时做好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工作。(二)负责辖区内销售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产品的药店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投诉举报产品涉嫌添加违禁物质的,要进行抽样检测。 (三)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严格按照安徽省卫生监督执法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联系人:姚玉珠、李爽联系电话:0527-386302883 邮箱:xbynn001 附件 1: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检查表 附件 2: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泗洪县卫生监督所 二(

6、转载于: 小 龙文档 网: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0 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篇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小结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小结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消毒管理办法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XX 版)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八个消毒剂国家卫生标准,加强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于 XX 年 3 月 29 日-30 日召开了全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会议。全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对 XX 年全省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 XX 年的工

7、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学习了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八个消毒剂国家卫生标准。长沙奥克消毒制品有限公司、长沙市倍康卫生用品厂、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生产企业的代表在会上分别介绍了他们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中取得的管理经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同行会上交流的管理经验使他们受益匪浅。 第一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牢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武器,严格依照许可规定及国家标准依法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内部监管,第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夸大宣传治疗作用及违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消毒产品。 篇三:XX 年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开平

8、区卫生局 XX 年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行为,按照省、市“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的文件要求,开平区卫生局于 5 月 1 日起至 7 月 30 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区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赵得平为组长,副局长王永军为副组长,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层层落实了责任,确保工

9、作取得实效。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 利用开平有线电视、开平集日等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消毒产品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形成人人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按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区卫生监督所在辖区范围内对经营消毒产品的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做到一 个不漏。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对销售的消毒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查;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

10、是否规范等。针对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或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对采购消毒产品没有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件文号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我们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降低违法产品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 80 余人次,车辆 25 辆次,监督检查各类消毒产品经营单位 21 家,收缴各类违法消毒产品6 种 28 盒

11、(件) ,并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违法产品。罚款一家,罚款金额 1000 元。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各种消毒产品违法行为,达到了清理整顿和规范消毒产品经营行为的目的,保证了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 、从业人员相关消毒产品经营知识缺乏,不能正确掌握消毒产品销售注意事项。(三) 、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宣传力度仍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督促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消毒产品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开平区卫生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表 1 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开平区卫生局 (盖章) 联系电话 5258796 健康相关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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