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x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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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XX,XX 下载下载篇一:JGJ242- XX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自行编辑的正文与条文解释合体版 XX0319)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242 - XX 备案号 J 1193 -XX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XX- 05 - 03 发布 XX- 04-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242 - XX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2、residential buildings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XX 年 4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XX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1001 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 242 - XX ,自 XX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 第 、 、 10. 1. 1 、 10. 1. 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XX 年 5 月 3 日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

3、发 (XX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 XX 125 号)的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 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 公共安全系统;15. 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4、,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2 号楼,邮编: 100048) 。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耐

5、德(中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 李雪佩 李立晓 黄祖凯 张文才 李逢元 王金元 杨德才 杜毅威 邵民杰 陈众励 熊江 丁新亚 林洪思 粟卫权 万力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成群 丁杰 张宜 陈汉民 李长海 王东林 汪军 周名嘉 冯志文 徐华 李炳华 钟景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2 - XX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 - XX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XX 年 5 月 3 日以第 1001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的调查研究,总结了住宅建筑电气的应用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技术法

6、规、技术标准,取得了制订本规范所必要的重要技术参数。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目次 Contents 1 总则 General Provisions 2 术语 Terms 3 供配电系统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3. 1 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s

7、负荷分级Load Classification 电能计量 Electrical Energy Measurement 负荷计算 Load Calculation 4 配变电所 Distribution Substations 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s 所址选择Substations Location Selection 变压器选择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 Selection 5 自备电源 Private Standby Power Supply 6 低压配电 Low Voltage Power Distribution 一般规定 Genera

8、l Requirements 低压配电系统Low-voltage Distribution System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Protection of Low-voltage Distribution Line 导体及线缆选择 Conductor and Cable Selection 7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Distribution Line and Wiring System 一般规定 General 导管布线 Wiring by Conduits 电缆布线 Wiring of Cables 电气竖井布线 Wiring in Electrical Vertical 室外布线 Outdoor

9、 Wiring 8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Electrical Device for Common Equipment 8. 1 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s 电梯Elevator 8. 3 电动门 Automatic Door 8. 4 家居配电箱 House Electrical 其他 Others 9 电气照明 Electrical Lighting 一般规定 General Requirements 公共照明 Public Lighting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套内照明 Dwelling Unit Lighting 照明节能 Energy

10、Efficiency of Electrical Lighting 10 防雷与接地 Lightning Protection 弱电(智能化)设计包括:住宅 建筑的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 1.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住宅建筑附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 计。 1. 0. 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包括单体住宅建筑和住宅小区的电气设计。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的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应与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相

11、适应,并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 材料。 1. 住宅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已被 国家淘汰的产品。 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与住宅建筑相关的专用术语可参见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 50504 - XX,本规范正文里不再引用。住宅建筑常用的术语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楼、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跃层式住宅等。为方便电气专业人员查阅,将本规范条文里引用到的及部分常用

12、的住宅建筑术语列人条文说明里。 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本术语摘自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 XX 第 2. 0. 3 条。 套(户)型 dwelling unit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和厨卫组成的成套住宅单位。 本术语摘自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50504 -XX 第 3. 1. 6 条,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 - XX 第 2. 条“套“的定义为:由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家居配电箱 house electrical distributor

13、住宅套(户)内供电电源进线及终端配电的设备箱。 家居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接入总开关电器和终端配电断路器。目前住宅户内的供电电源为 AC 220/380V,将来直流家用电器普及后,直流电源也可能成为住宅的供电电源。所以家居配电箱的定义适用于现在的交流电源也适用于将来的直流电源。 家居配线箱 (HD) house tele-distributor 住宅套(户)内数据、语音、图像等信息传输线缆的接入及匹配的设备箱。 家居控制器 (HC) house controller 住宅套(户)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及通信的控制器。2. 家居控制器一般具有家庭安全防范、家庭消防、家用电器监控及信息服务等功能。

14、有线传输的家居控制器一般为固定式安装,无线传输的家居控制器为移动式放置。家居管理系统(HMS) house management system 将住宅建筑(小区)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集成在一个网络与 软件平台上进行统一的分析和处理,并保存于住宅建筑(小区)管理中心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系统。3 供配电系统 一般规定 3. 1. 1 供配电系统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设计。 3. 1. 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3. 1. 3 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3. 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

15、系统为目前常见的 10kV 和部分地区采用的 20kV 或 35kV 的供电系统。住宅建筑采用 6kV 供电系统已经不多见。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的 有关规定。 负荷分级 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 的规定,其他未列入表 中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宜 为三级。 表 里消防用电负荷为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以及阀门等的消防用电。 2 表 中及全文中“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

16、的住宅建筑“意为 100m 及 100m 以上的住宅建筑或 35 层及 35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3 表 中及全文中“建筑高度为 50m100m 且 19 层 34 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意为 19 层34 层同时满 足建筑高度为 50m100m 的住宅建筑,如果 19 层34 层同时建筑高度为 100m 及 100m 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按 2 执行;如果建筑高度为 50m 及以上且层数为 18 及以下或层数为 19 建筑高度低于 50m 的住宅建筑,均应按本款执行。4 住宅小区里的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值班照明等用电设备应按小区里负荷等级高的要求供电。如一个住宅 小区里同时有一类和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住宅小区里上述的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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