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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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行政执法方案林业行政执法方案篇一: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 1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 引言 林业行政执法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它是指依照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活动,并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理。我国森林法第 13 条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是国家在实行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林业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林业行政法律规范,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障生态平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来说是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的组织或者个人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行政行

2、为,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执行法律、依法行政的过程 1。 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来实施,主要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股室站之间行使相关的行政执法权。由于我国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诸多方面的弊端,如执法机构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到位、职能交叉重叠、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等,从 XX 年底开始,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执法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在 27 个省(区、直辖市)的 142个县级单位开展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在我国林业行政执法领域中开始尝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此作为对传统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突破

3、口。目前,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试点地方探索出不同的改革模式,但所有模式都还存在着一些共同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本研究聚焦于此,试图在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向和出路。 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推行 1 任大军,李名列.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思考J.重庆绿化, XX, (3). 我国现行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和政府职能运作模式发端于计划经济时期,而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法制建设不断推进过程中形成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林业行业的发展,传统林业执法体制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势在必行。(一)传统林业行政执

4、法的弊端 一是执法机构多且分散,没有形成统一、权威的职能。林业行政执法的体制不顺,缺乏一种有效的执法机制。根据森林法 、 野生动物保护法 、 森(转载于: 小 龙文档 网:林业行政执法方案)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子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行政执法职能,而这些职能分散在森林公安、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林木种苗管理等多个内设机构中,使得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的机构过多,没有形成统一的队伍。2 二是各部门职能相互交叉重复,不便于管理与监督。在林业系统内部,资源林政管理、森林公安、林业站、检查站、野生动植物管理站之间,

5、执法职能严重交叉。这些机构不互相隶属,业务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行政案件的管辖上容易发生扯皮、争执、重复处罚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形象。有时为了打击林业违法行为,成立联合执法队伍,采取突击执法的运动式执法,虽暂时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总体效果不理想。这样就无法高效地履行执法职责,同时也不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和执法工作的监督 3。 三是执法主体比较复杂,影响执法效果。林业行政执法内容丰富,涉及森林法及与其相关的林业法规、规章和政策,涉及森 马平.加强林业立法、执法与执法监督,坚持和实现依法治林C. XX 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3 段海明.林业行

6、政执法改革的探讨C. XX 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2 2 林培育、国土绿化、森林经营、林地生产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采伐、林地利用、木材经营、木材运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和林业基金管理等多项林业行政事务。 行政处罚法 、 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三类: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和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组织。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林业执法面广、执法任务重的现实,执法主体清理工作存在诸多难点。难点主要包括国有森工企业属于企业性质,长期以来承担着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的管

7、理职责,并且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执法机构和强大的执法能力,但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不能符合委托的条件,不能行使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行政执法主体较乱,是导致林业行政诉讼败诉的一个重要原因。4四是执法中存在谋取部门利益现象。传统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中,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职能不分,既容易导致执法不公,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 。一些地方执掌林木采伐限额、征占用林地、木材运输、采伐许可证审批管理等主要许可事项的机构,同时又是行政处罚机构。行政审批人员同时又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不适当地过渡集中,客观上导致权力和利益挂钩,为“权力寻租”和腐败提供了土壤和条

8、件。加之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过多,各级财政拨给林业部门的经费严重不足,难以维持正常的执法经费开支,有的还将执法人员工资、福利挂钩,违法集资、摊派,有些地方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为谋取部门和小集团利益,将本应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的毁林案件也“一罚了之” ,结果造成了第二次毁林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林业行政中秉公执法的性质,同时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5。 边秀琴.谈提高我国林业行政执法效能的对策J.河北林业, XX, (5). 王世进.试析林业行政执法中的“权力寻租“兼论行政许可法对森林和林业行政管理的影响N.江西社会科学, XX, (10). 54 3 五是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执法整体形象。由

9、于执法机构多,各机构对人员的要求不一,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统一把握执法人员的进入关,造成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一。由此,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执法机构重权轻责、权责脱节、职能交叉、人员臃肿以及有的执法人员执法不到位、滥用权力、执法扰民、以罚代刑等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干扰了正常的林业生产和社会秩序,也导致了执法中的不正之风。6六是执法中存在责任制不落实及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有法不依,而且存在着不执法的现象;有的执法机构违法给自己设定执法权利和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由机构自行安排,使得行政执法的责任不明,执法行为不受严格的法律规范的制约。还有的一些林业大案要

10、案的地方和单位的负责人有时没有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造成了责任的模糊。在现行的体制中,上级林业执法机关对下级林业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各级林业执法机关对本级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目前还缺乏一套快捷的案件报告制度、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推行 问题引导着改革的方向和研究的发展。多年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为保障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林业改革形势不断发展深入,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

11、端,为此,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举措得以提出并开始试点,相关研究及时跟上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1、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举措的提出 国家林业局对传统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始终高度重视,并 6 张红霄.我国林业行政执法者法律解释能力分析J.绿色中国, XX, (14). 4 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其中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就是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关于“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执法机构合并为一个”的精神,为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于XX 年和 XX 年,先后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关

12、于继续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决定以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为出发点,进行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明确了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先后在全国 27 个省(区、市)的 142 个县级单位开展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规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行政处罚职能、行政处罚职能与监督检查职能相对分开” ,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精简统一、注重效能,协调配合、强化监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服务大局等基本原则,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为目的,以整合林业行政执法职

13、能、理顺执法体制为核心,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对今后林业综合行政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好的模式。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从源头上创新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是通过在林业部门内部设臵独立的林业行政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制度上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三者之间的相互制约,切实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多头执法”现象等问题,是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巩固林业主管部门执法地位的需要,也是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的需要 7。7 魏红侠,孙树堂,李

14、雪凌.河北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风正劲N.中国绿色时报, XX-11-17(03). 5 篇二:林业综合执法典型材料深化综合行政执法 推进生态 XX 建设 湖北省 XXX 林业局 (XX 年 3 月 15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 XXX 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理分布格局为“八山半水分半田” 。全县总版图面积 103 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82 万亩,活立木蓄积 52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XX年 10 月份以来,按照国家开展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积极探索实践,开展了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 6 月 30

15、日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会议以后,我们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 XX”的总体目标,对我县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完善和深化,进一步落实了改革配套措施。现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结工作,找准差距 我县作为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首批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去年 7 月至 8 月,我们对前一段的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林业综合执法试点 工作。1、领导重视,多方支持,保证了林

16、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县林业局,现场办公,听取意见,研究办法,检查落实试点工作。县政府成立了 XXX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县编委、组织、人事、公安、财政等部门对我们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使改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中,省、市林业局领导多次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帮助我们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定位,完善方案,使我们少走了弯路,加快了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进程。 2、规范操作,狠抓落实,保证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科学制定方案。为确保试点工作从一开始就高标准、高质量,我们结合 XX 实际,按照“突出一个主题,实现两大目标,坚持三个原则,解决四大问题”的思路,广泛吸取意见,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易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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