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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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电气设计规范机械电气设计规范篇一:非标设备通用技术要求规范电气部分为了在今后设备前期管理过程中,加强非标设备的质量控制工作,改善设备初期状态,确保设备在生产服役过程中有良好的开动率,特制定本规范。希望参与前期管理的技术人员参照执行,使技术要求更全面、准确、严密。 一、技术要求 (一) 、操作面板 1、操作面板的位置要合适,便于操作及操作者观察设备运行情况。2、指示灯要求设置齐全,不同功能的指示灯,使用不同颜色。具体要求为:电源指示灯绿色,状态灯黄色,故障灯红色。 3、按钮开关设置齐全,能够独立运行的部件,都应有相应的手动操作按钮。 4、急停按钮采用红色蘑菇头自锁按钮,连接常闭点。5、操作面

2、板上的指示灯、按钮开关等,要有明确的名称指示标牌,并要可靠固定。标牌采用金属刻字标牌。 6、设备自动运行时,在任何位置,按停止键设备停止后,都能用手动操作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继续自动运行。7、设备急停后,必须进行复位,才能进行手动操作;恢复到原位后,工作设备才可以再次自动运行。 8、操作面板打开时,应有防止操作面板打开过位、脱落的保护装置;操作面板的电线引线要可靠固定,并在打开过程中移动部位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 9、操作台箱体结构、元件布置结构应便于维修及部件更换。 10、可移动式操作台必须单独内置或外置软地线。 11、对灰尘、水气、油污比较大的环境,操作台箱体要有良好的密封设施。 (二) 、控

3、制柜 1、控制柜要有标牌,标明设备型号、电气容量等技术参数。 2、控制柜应有电源总开关,电源总开关操作手柄应设置在控制柜两端外侧。 3、控制柜应装射照明灯。 4、控制柜应有插座,2 线,3 线 220V、5A 以上的电源插座各一组。5、控制柜的各个元件应有永久性标牌,并应与图纸的名称一致。标牌位置不能贴在元件上,应就近合理布置。 6、控制柜元件布置位置应预留 10%以上位置。 7、接线端子板的同一端子位置,最多接 3 根电线。 8、接线端子板要预留 10%以上备用端子。 9、导线接点要压接专用接线端子,不得直接和端子板或元件连接。 10、备用线应预留 10%以上,并标有备用线号。 11、控制柜

4、元件固定方式要合理,便于拆装;不允许采用螺丝、螺母穿孔固定方式。 12、电气配线应有标号,并与图纸一致。标号要求为打印方式,长期使用不脱色,并能防水、防油。另外,同一电线两端的标号必须相同,接到同一端子上的电线的标号相同。 13、控制柜的铁板厚度要保证强度,根据控制柜的大小,厚度要求不同。但一般铁板厚度要大于。 14、控制柜的颜色为兰色或深灰色。 15、移动、运转装置的急停、安全装置等互锁信号,要求必须有继电器等硬件触点互锁,不能只有软件(PLC 程序等)互锁。 16、电箱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17、电箱结构及四周空间大小要便于维修。 18、对灰尘、水气、油污比较大的环境,箱体要有良好的密封设施

5、。 19、强弱电要分开电箱配置;或左右配置,中间加隔离板。20、超过 1KVA 的变压器要单独加屏蔽箱,箱体接地。21、对包含电子系统大功率发热器件的电箱,应有空调或通风散热装置,并考虑防尘措施。 (三) 、外围布线 1、 分立总电箱和机床的连线采用线槽或金属管连接,不得直接使用电缆。 2、 所有电线连接必须通过端子板,不得有直接对接的接点。 3、 电缆、蛇皮管等通过箱体处必须使用标准管接头,不得直接进出布线。 4、 管路内非电缆穿线使用软线,不得小于 1 平方毫米。 5、 管路内部穿线必须保留 10以上备用线。不足 1根的至少要保留 1 根备用线。 6、 管路端头、接口、线槽转角、端头等位置

6、应适当防护,以免伤线。 7、 交流线使用红色,直流线使用蓝色或绿色。PLC输入输出线色应该区分开。地线使用黑线或专用花皮地线。8、 设备线路移动部分比较长,和现场有干涉的要求采用吊环布线或坦克链。 9、 邻近元件超过三个的位置,要就近采用分线盒布线,不得长距离分散走线。 10、 为防止水、灰尘、油污进入分线盒,应采取防护措施。 11、 强弱电走线要分开线槽走线,尽量避免交叉重叠。 12、 所有分离箱体,包括接线盒、液压站、润滑站等应有接地设施。 (四) 、驱动部分 1、电机应有旋转方向指示。 2、电机要有相应的过流、过载保护。 3、电机安装部位,应留出拆卸、安装的位置。 4、联轴节外露部分必须

7、加防护。 5、电机接线盒内要单独接地线。 (五) 、外部器件 1、行程开关、接近开关、电磁阀等外部元件,安装位置要适当,以便于安装及调整。 2、各器件固定位置要牢固,不易变形。 3、外部器件应有固定的金属标牌,指示器件的名称、编号等,并要求与图纸一致。 4、指示灯、标牌应面向外侧,并置于便于观察位置。5、外部器件接线口不能露明线。 (六) 、PLC 部分 1、输入、输出点要预留 10%以上。 2、PLC 的输入、输出板,应选择接线端子式的板卡。 3、输出带电磁阀的,要求使用外部直流 24V 继电器隔离。 4、每路电磁阀负载设一个熔断器或单相空开,熔断器设熔断指示灯。 5、盘面配线时,输入输出线

8、色应予以区分。 6、PLC 每个 I/O 槽口附近,贴有 I/O 地址标记。 7、PLC 电源必须单独使用隔离变压器。 (七) 、控制电源 1、 设备应能适应三相 380VAC,+15%/-10%,50HZ 的电网环境。 2、 交流控制电源应采用隔离变压器,减少控制部分受供电电源的干扰。 3、 变压器采用原副边铁心分绕型。 4、 直流控制电源,选用开关电源,提高系统的工作稳定性。 5、 直流负载电源和直流控制电源必须分开设置。(八)其它 1、 我厂的供电系统为 5 线制方式,要求设备采用工作接零与保护接地分开的配线方式。 2、 供电线路、动力线路的连接导线用铜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一般控制线路

9、的铜芯连接导线的截面积不小于 mm2。移动设备用的铜芯橡套电缆,截面积不得小于 mm2。 3、 要求防护栏、罩盖等安全装置齐全。 4、 国内设备,所有项目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外国进口设备则要求符合国际的安全标准。 5、 对欧洲国家定货时,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有接线端必须加套线号。 6、 依据随机备件费的情况,认真提出重要的随机备件。 7、 对国内某些资信度小,服务保障没有把握的个人法人公司定货的设备,还应提供其自行开发的系统详细原理图。板面采用可编程芯片(GAL、PAL、EPROM 等)的,还应提供载有程序的芯片备份。我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承担技术保密义务。 8、 未尽事宜按照家相关

10、标准规范执行。 二、图纸资料 必须提供如下电气图纸资料: 1设备使用、维修、安装调试说明书要求提供 4 套:2 套存档,1 套用于现场设备维修;1 套用于设备技术消化分析研究,由设备维修的技术人员使用。 2、使用 PLC 的,要求提供电气原理图、带单点注释的梯形图、地址表一式四份。 3、使用 PLC、工控机、数控等计算机系统的,必须提供软盘或光盘形式的用户软件、参数备份 3 份。工控机要求带有系统安装、硬件驱动、应用平台软件 CD 至少 1 份。 4、常规提供如下资料: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器件、插头接点连接) 、器件清单(包括型号、厂家、数量等) 、设备点检说明、定期更换器件周期。 5、带有计

11、算机系统的设备,应提供必要的参数表,并具备数值及参数说明等内容。 6、专用控制器,如 PLC、数控、机器人系统等,应提供随机安装、连接、维修、编程、操作、参数等说明书至少一套。 7、电气控制图纸中的电气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 8、图纸的标注要清楚规范齐全。明确线路来源及符号的关联位置,如:继电器的触点使用位置,线圈在图纸中的页号、坐标位置等。 9、进口设备必须使用中文或英文注释。 10、特殊系统或新增系统中,要求编程或参数输入的,要求随机携带编辑软件和电缆。 三、培训 厂家有义务对维修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1、 设备控制原理的培训。 2、 设备结构的培训。 3、 特殊控制系统

12、的操作、编程、设置、监控的方法。4、 必要的维修保养常识。 四、验收 (一) 、预验收工作内容 1、 按照技术要求,逐项核对设备的各个部分是否符合要求,发现不合格项要求厂家整 改。2、 检查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护栏、罩盖、安全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善。 3、 了解设备控制的设计思想。 (二) 、终验收工作内容 1、 重复预验收 1-3 内容。 2、 核对图纸资料数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图纸与实际是否一致。 3、 通过现场试运行确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4、 通过现场试运行确认设备各功能是否有效。 5、 实际模拟生产条件,连续运转 4 个小时以上,设备应稳定,没有原则性故障。 6、 确认培训

13、是否完成并达到目的。 7、 确认随机备件是否提供齐全。 以上验收不合格,则有责任建议采购部门暂缓付款。 参与设备前期管理的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把握质量关。以上规范是一个基本准则,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加以掌握,但原则问题必须坚持。 篇二:电气工程规范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电气工程简介 本项目强电工程包括:空调室外线路系统 第二节 工作范围 强电部分: 本承包商负责供应及安装(甲方分包除外)所有有关设备、材料、劳务及施工机械等完成图纸所示的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如下: 室外空调动力线路敷设(含桥架、电缆沟、所有电缆安装)。相关线路室内部分配电及电缆敷设。 第三节 法律、法规 本承包商负责提

14、供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必须符合本文的技术要求和本设计图纸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有关规范、标准: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XX;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9-90;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

15、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55-96; 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XX 年版) 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XX年版) 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XX; 1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18、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

16、95)(XX 年版) ; 19、 办公设计规范JGJ67XX; 2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2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2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XX; 24、其它的地方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 通用要求 第一节 施工过程的协调与配合 一、与政府有关各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的协调: 本承包商必须负责协助业主与政府有关各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协调。 1、承包商须提供有关的资料(图纸、样品、产品说明书等)经政府有关各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作审批依据,如因所送资料不符合要求而需重新送审,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本承包商负责。 2、如因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协调或合作不够导致己安装的设备或系统需更改或拆除,承包商除需负起所有有关的费用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外,还须对业主做出相应的赔偿。 二、与其它专业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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