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社会调查报告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6712126 上传时间:2018-10-1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5.0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社会调查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刑法社会调查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刑法社会调查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刑法社会调查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刑法社会调查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法社会调查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社会调查报告(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刑法社会调查报告刑法社会调查报告篇一:最新刑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范文南京日立科技公司文员工作岗位社会实践报告 学院: 学号: 姓名: 个人原创南京日立科技公司文员实习实践活动总结 有效防止雷同 值得下载! 本范文适合所有南京日立科技公司文员相关工作岗位实践或实习报告,只需要把正文内容时间、地点和单位名称改成自己的即可,在目录上右键-更新域,就会自动更新目录。 目 录 一、社会实践目的 .2 二、社会实践时间 .2 三、社会实践地点 .3 四、社会实践单位介绍 .3 五、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3 六、社会实践总结 .5 (1)社会实践体会 . 5 (2)社会实践心得 . 7 (3)社会实践反思 .

2、 8 七、致谢 . 10 第 1 页 共 13 页 篇二:法律社会调查报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XX 年 3 月-XX 年 11 月 调查地点: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调查对象:未成年人 调查方法:翻阅资料、访谈 在乐都区法院近几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未成年人,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在我国,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未满 16 周岁

3、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 16 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 14 周岁而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本人对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 17 条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强奸、抢劫和故意伤

4、害这三种罪名,本人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未成年人几乎全都是男性。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 ;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 ,绝大多数为轻伤;抢劫的无不例外都是两人以上的团伙作案;强奸的在所有案例里面为数是最少的。 (三)侵害客体:未成年人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龄人,弱势群体,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走夜路的女生。 (四)强制措施:未成年人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

5、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未成年人中,以辍学在家的孩子为主,在校高中、 初中生占少数。(七)年龄结构:以 16-18 周岁为主。 (八)犯罪主观故意:这些未成年人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1、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

6、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 。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未成年人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由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特别是单亲家庭,对未成年人疏于管教,使他们得不到应有的温暖,就成了典型的“破罐子破摔” 。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未成年人的人生观、道德观,

7、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一言一行。有些高中辍学的孩子进入较为自由的社会后,思想放松,接触的人很复杂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未成年人所属的学校中,在职业学校上学的学生犯罪率明显高于公立全日制学校上班的学生。 3、犯罪未成年人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未成年人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 ,少数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人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

8、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抢劫多是英雄主义在作祟。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本人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多数是的单亲家庭的孩子或是留守少年,心理处于未成年人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未成年人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未成年人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未成年人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

9、(或醉酒)的未成年人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三、承办人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未成年人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未成年人,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 ;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 ,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未成年人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中学时代是一个未成年人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

10、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未成年人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未成年人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

11、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 ,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未成年人家长“恨铁不成钢” ,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未成年人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未成年人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学校、家庭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未成年人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

12、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通过社会调查可以全面地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平时表现以及监护帮教条件等,有利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及未成年人维权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用足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判决 的执行;对经济条件困难的采取诉讼费用的缓、减、免等措施,确保其诉讼权利的实现。篇三: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经济法 学院 法学 专业 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调查 学生姓名王冰钰 学 号 成 绩 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印制 二年 月 日 法院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审理情况调查王冰钰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重庆 4

13、01120) 摘要 随着近年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的规模不断壮大、形式渐趋多元,相应的纠纷数量也逐年激增,带来了许多新的审理难题。现对这些民间借贷难题的新特点、产生原因、审理困境进行调查,以寻找实际的解决之道。 关键词 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高利贷;小额诉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调查目的 民间借贷纠纷是公民社会生活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纠纷,它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三种类型。其中,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以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居多。为积累审判经验,以应对当前民间借贷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对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已审结

14、的部分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调查。 二、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据统计,在 XX 年XX 年,梅列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320 件。其中,XX 年为 150 件,XX 年为122 件,XX 年为 145 件,XX 年为 268 件,年均增幅约为%。 (二)案件标的跨度大,告诉标的和结案标的差异明显 一般情况下,告诉标的额集中在万元10 万元这个区间,以 XX 年 3 月5 月的 92 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告诉标的在 10 万元以内的案件在、共计 26 个,占了总数的%。其中,告诉标的额最小的为万元,最大的为 458 万元。此外,告诉标的和结案

15、标的一般不一致,也就是说原告的诉讼请求大部分情况下没有全部得到支持。 (三)被告不出庭应诉情况增多,浪费诉讼成本,拉长审理周期 被告不出庭应诉,有的是为了躲避债权人,有的是因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在此情况下,诉讼活动若想顺利进行,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程序。第一步,法官要穷尽各种方法寻找被告,臂如到被告家中或单位查看其是否在当地、联系被告亲属询问被告信息、到村、居委会查询被告搬迁情况?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第二步,原告方需预先缴纳 260 元的公告费向被告公告送达传票等诉讼副本,告之审理日期;最后一步,案件审理程序从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独任制转为合议庭,等公告期届满后法庭依法缺席审理。总之,

16、所有程序走下来,一个案子需要六个月才能最终结案,这就使得审限大大拉长,审判资源因此不能最优分配。(四)庭审多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方式撤诉、调解与判决平分秋色 从审理程序看:大部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即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使用简易程序。从结案方式看:以XX 年 3 月5 月审结的案件为例,裁定撤诉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各 22 件,判决结案的案件为 47 件,数量基本持平。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相熟的亲友之间这个特点,许多法院都奉行“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力争妥善解决纠纷,既合乎法理,有顾忌情理。 (五)案件判决易,执行难 据调查,已结的民间借贷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无清偿能力、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原因,只有少部分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绝大多数都申请强制执行。且从执行结果看,到位标的一般低于申请标的,执行效果差强人意,权利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三、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的难题及实际操作情况 (一)小额速裁程序的适用困境 XX 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