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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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业务简介,国际结算概念,国际结算是国际间清偿债权和债务的货币收付行为,是以货币收付来清偿国与国之间因经济文化交流、政策性事务性的交流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汇款 托收 信用证,汇款,描述 汇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汇至指定收款人有汇入汇款和汇出汇款两种形式通过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票汇(demand draft)和信汇(mail transfer)三种方式办理,汇入汇款,指代理行、海外联行接受客户委托,将款项汇入国内银行并指示其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出汇款,银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以约定汇款方式委托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将一定金额的款项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

2、,托收,描述 出口方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 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有出口托收和进口代收两种形式,光票托收,出口人仅开具汇票,委托银行收款,不随附任何货运单据。光票托收一般用于收取出口货款尾数、代垫费用、佣金、样品费等等。不是托收的主要方式。,跟单托收,出口人发运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方式。国际贸易中,使用托收方式收取货款主要是采用跟单托收的办法。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出口托收,银行受出口商委托,以出口商提交的债权凭证和商业票据,通过其国外代

3、理行或海外分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以实现资金划拨的业务。,出口托收,出口托收,客户提交托收单(一式两联) 审单人员需: 核实客户在托收单上的签字印鉴与在银行预留的印鉴相符. 审核客户提交的单据 填写工作单,进口代收,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大新中国进口代收流程,信用证,描述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属于银行信用。 根据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信用证的种类,按基本性质分类1.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 光票信用证 2. 根据开证行的

4、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 信用证 3.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 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4.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征和议付信用证四种方式 按附加性质分类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带电汇偿付条款的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使得商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获取出口商的信任从而促使贸易的顺利进行。,大新中国进口信用证流程,收到建立/修改/注消信用证申请表,

5、为建立前 作准备,登记,建立,寄出打印信用证或发放电报,自动注消,重新激活,信用证运用,修改,某项目于自动注消后需要再启动运作,修改信用证申请,建立信用证申请,出口信用证,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等一系列服务。,出口信用证,来证通知:信用证开证行签发了一份信用证,开证行会通过SWIFT、电传或邮寄的方式通过受益人当地的通知行送交到受益人。,大新中国来证通知流程,出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交单议付,包含接单、审单、寄单和索汇环节。,大新中国出口交单议付流程,与国际结算相关的概念,外汇 外汇管理 国际贸易融资 国际惯例,外汇(for

6、eign exchange),通常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汇交易,外汇交易就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进行交换。,外汇交易,从外汇交易的本质和实现的类型来看,外汇买卖则可以为以下两大类: 1.为满足客户真实的贸易、资本交易需求进行的基础外汇交易; 2.在基础外汇交易之上,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出于外汇投资、投机需求进行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 属于第一类的基础外汇交易主要是即期外汇交易,而外汇衍生工具交易则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以及外汇择期交易、掉期

7、交易、互换交易等。 (大新中国目前仅开办即期外汇交易),结汇、售汇,结汇是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按一定汇率付给等值的本币的行为。售汇是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外汇管理,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 。外汇管理文件(引用链接),外汇管理,最近更新的外汇管理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08-06)国令第532号 (链接),外汇管理,2、外汇账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通过外汇账户

8、办理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11-07 汇发号,外汇管理,3、出口收结汇,外汇管理,4、境外个人购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0-07汇综发【2008】159号,外汇管理,5、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债权管理,外汇管理,6、资本项下1)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与外汇账户系统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08-08-05)汇综发【2008】129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08-08-29)汇综发2008142号,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进口贸易融资1、letter

9、 of credit(L/C):开立信用证 2、shipping guarantee(SG):开立提货担保 3、LC/TR:进口LC转信托收据贷款 4、IC/TR:进口单据托收转信托收据贷款 5、INV/FIN:进口发票融资 6、D/L:汇票融资注:大新中国贸易融资操作规程正在制定当中.,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开立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运用的贸易结算方式之一。它对卖方(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供了一种独立的银行保证,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开证行(或保兑行)便会支付所售货物的货款给卖方,它也能给买方(信用证的申请人)提供一种融资,使买方在不必先付货款的情况下,就

10、能先到货物。,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开立信用证外汇管理规定在我行申请开证的客户,除符合总行国际贸易融资信贷管理规定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二)在当地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或提供进口付汇备案表);(三)服务贸易项下开证的客户应具备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付汇资格。,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签署提货担保:担保提货的签署是银行贸易服务部门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之一,它能使客户在取得物权凭证单据之前,提取货物。鉴于船运公司要在没有提单的情况下释放货物,银行会出具一份以船运公司为抬头的承诺,保证在收到相关提单后,送交给船运公司。 担保提货的申请可以在进口单据托

11、收项下(IC)或者在银行信用证项下(LC)。担保提货的类型 :(a) L/G 银行担保(b) E/D 背书,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提货担保的核准 *当收到相关担保提货的文件,要确保以下单据已经提交1 . 担保提货申请书2. 船运公司的担保或AWB复印件3. 信托收据表4. 发票副本和/或装运通知(若有) 确保客户的申请书和TR表上的印鉴已经被核对 确保贷款登记记录已经被批准 如果需要押金,确保客户帐户上有足够资金 审核和批准担保提货的开立和GL/清算科目 签署担保并且/或在提货仓单或AWB上背书,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信托收据贷款:假设在信用证项下的进口单据还没有释放给开证申请人,而给

12、予开证申请人用作支付相关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进口贷款称之为汇票贷款(DL)。如果货物已释放,则称之为信托收据贷款(TR)。TR贷款也可以用作支付进口托收项下的单据。发票融资:发票融资被定义为用进口贷款来支付在赊账项下的货物支付给当地或国外供应商。,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发票融资的审查 在申请书上核对客户的印鉴 检查申请书以确保其已全部按要求填写. 发票的日期必须在操作日前3个月内,除非已在信贷额度预先批准 。 未来日期的发票将不允许用来融资。 发票必须是开给申请人的(全名或缩写), 除非信贷额度中已列明例外事项。 发票签署者必须和申请书上的收款人是同一个人,如果不同,要和申请人澄清。对于货款需

13、支付给第三方的, 必须在操作前做批准。 发票的出票人必须要在事先已被批准的供货商名单内, 除非在信贷额度中注明没有供货商名单。 贷款金额大于提供的发票金额是不允许的。 发票上描述的货物应该和申请人的业务经营范围相一致。,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出口贸易融资1、packing loan 打包贷款2、outward bill 出口押汇1)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2)跟单托收项下出口押汇,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打包贷款:打包贷款是一种在信用证下给受益人(出口商或卖方,必须是我行具有额度的客户)在装运货物之前的融资行为,融资比例通常是信用证金额的50%到70%不等.它为出口商提供了必要的资金购买原材料

14、或生产. 在货物装运后受益人将单据交到给于打包贷款的银行并且通过单据议付/融资/得到付款的方式偿还打包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大新中国),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国际惯例,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RC522(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 ISBP681(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最新修订版) URR525(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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