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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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 的卫生监督,2016年5月20日,内容,一、概述 二、监督要点 三、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一、概述,学校卫生监督内容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部 2012.9.24),(一)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 (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四)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 (五)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六)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 (八)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

2、监督任务。,学校内设卫生机构的形式,学校内设医疗机构: (1)校医院; (2)卫生室(所)、医务室(室); (3)诊所。 学校内设保健室,卫生室与保健室的概念,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5.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学校设立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十九

3、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设置要求,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 2008.6.9) 基本标准“五、中小学校

4、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从卫生(保健)室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与设备等方面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 2008.6.9),适用范围: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 标准是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国家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 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尚未达到本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设置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

5、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人员要求: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设施与设备要求: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

6、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五、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设施与设备要求: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6.1.6 卫生室(保健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1.卫生室(保健室)应设在

7、首层,宜临近体育场地,并方便急救车辆就近停靠; 2.小学卫生室可只设1间,中学宜分设相通的2间,分别为接诊室和检查室,并可设观察室; 3.卫生室的面积和形状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并能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每间房间的面积不宜小于15m2; 4.卫生室宜附设候诊空间,候诊空间的面积不宜小于20m2; 5.卫生室(保健室)内应设洗手盆、洗涤池和电源插座; 6.卫生室(保健室)宜朝南。,学校卫生室与保健室的区别,总结!,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承担着维护教学环境、监测学生体质状况、控制校内传染病发生和传播、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任务,是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学校自身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基础。

8、,主要依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要依据,法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主要依据,部门规章: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主要依据,规范性文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1994.) 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与基本标准(2008.6.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监督内容,(一)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

9、及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二)医疗机构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 (三)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五条,监督方法,现场检查:对学校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除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与基本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核查其设施设备、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房屋建筑面积否符合相关标准外,还应依据医疗管理相关法规对机构进行检查。 资料检查:查阅相关证书(资质、培训等)、规章制度及工作记录。,监督方法,(一)检查医疗机构、保健室设置及功能分区,查阅中小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相关资料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

10、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技能培训记录以及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执业资质证书,查阅开展学校卫生工作资料; (三)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核实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和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及依法履行疫情报告与管理职责的情况;检查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并查阅相关记录;查阅消毒剂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

11、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诊断: 通过各种检查 治疗: 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 目的: 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我国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

12、)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 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第三部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第四部分 门诊部基本标准; 第五部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 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第六部分 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第七部分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 第八部分 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第十部分 护理院、站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

13、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根据床位数又分三个级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肿瘤、儿童、精神病、传染病、心血管病、血液病、皮肤病、整形外科、美容、康复等),诊所基本标准 (卫生部 2010.8.2),一、人员要求: 1、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3、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要求: 1、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2、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3、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

14、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诊所基本标准 (卫生部 2010.8.2),三、设备要求: 1、基本设备(略) 2、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数额由各省确定。卫生所(室)、医务室的基本标准参照诊所的基本标准执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部 1994.9.2),一、科室: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

15、、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 1、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 2、每室必须独立。,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部 1994.9.2),四、设备:(略) 五、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六、注册资金:数额由各省确定。,二、监督要点,合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内涵:,一是医疗机构要有执业许可证,医师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是医疗机构要在执业许可证效期内执业,医师要在辖区内的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三是医疗机构和医师都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地点、执业类

16、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34,合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内涵,以上三层内容相互关联,缺一不可。 由此观之,在我国从事医疗执业,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医务人员而言,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时,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生的执业的地域、执业范围等也有明确规定。,合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内涵,注意!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主要指医师)的执业权限(执业范围)服从于医疗机构的执业权限。例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其级别和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手术。(机构的级别与开展的手术级别相一致)三级医院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重点开展一级手术。,合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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