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消防设施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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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消防设施维保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招 标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日日 期:二期:二一六年三月一六年三月目目 录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须知 5第三章 技术要求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 .2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消防设施维保维修保固即将于 2016 年 4 月到期,为使设备能够正常维护,现进行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2 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消防设施维保;2.2 建设地点:北京

2、清华长庚医院院内;2.3 招标范围:全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及消电检服务(包含 1 号楼:建筑面积93478 平方米;2 号楼:建筑面积 7890 平方米;3 号楼:建筑面积 28790 平方米。2.4 服务期限:一年3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招标内容要求。3.2 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3.3 近三年承接过消防设施维保项目;3.4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3.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6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3.7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消防工程师资格。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93.9 必须具备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资格(在采购中心名录中)。必须具备北京市政府集中采购资格(在采购中心名录中)。4 4、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4.1 时间:2016 年 03 月 22 日至 03 月 25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14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4.2 地点:清华长庚医院 2 号楼 1 层或于医院官网自行下载。4.3 携带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证书(副本);(4)近三年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合同;(5)基本账户开户

4、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消防工程师证书。注:报名时需核验原件,并提供上述全部证件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公章)。4.4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材料费用全免5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于清华长庚医院官网上对外发布。6 6、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清华长庚医院联 系 人:张利志联系电话:15911083600注注:投标人登录清华长庚医院官网可实时查阅招标项目信息投标人登录清华长庚医院官网可实时查阅招标项目信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序号内内 容容说明与要求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清华长庚医院消防设施维保

5、及电消检2项目编号3批准文号无4招标范围全院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包含 1 号楼:建筑面积 93478 平方米;2 号楼:建筑面积 7890 平方米;3 号楼:建筑面积 28790 平方米5资金来源自筹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投标有效期30 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10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 号楼 1 层。 时 间:2016 年 03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11开标时 间:2016 年 04 月 0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清华长庚医院 2 号

6、楼 1 层会议室 开标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12评标方法综合因素评标法13招标控制价28 万元人民币(含维护修理费,烟感、 600 元以下部件更换 费等)。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14现场勘查招标人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下午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勘查一、总一、总 则则1 1、招标项目及招标内容、招标项目及招标内容1.1 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1.2 项目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1.3 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1.4 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

7、营范围满足招标内容要求。2.2 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2.3 近三年承接过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2.4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6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7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消防工程师资格。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4 4、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技术要求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除 4.1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

8、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5 5、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

9、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5.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 1 日内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5.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6、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的语言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影印或印刷的文献资料,但对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使用时均以中文为

10、准,投标人应对翻译的差异或矛盾负责。7 7、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有关资料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表格逐项填写相关内容。7.2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七、投标人服务承诺函八、投标人近三年(消防设施维保)业绩(必须附合同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九、投标人及项目服务人员简介及资格证明资料十、投标人对医院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项目和计划、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十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

11、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被否决 7.3 投标人按 7.1、7.2 条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应是真实的、准确的,有关内容将作为投标人的承诺放入合同,其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将由招标人用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确定投标人的能力与合格性。7.4 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投标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8 8、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格式8.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不得自行改变该格式内容或选用别的格式。8.2 投标函格式应正确填写,不得涂划修改。8.3 若投标人违反 8.1、8.2 条时,可能导致否决其投标。8.4 投标函中的报价为投标人按招

12、标要求服务的投标报价,若与投标文件中其它地方的报价不同时,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9 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即不接受备选方案即不接受备选方案)。9.2 投标人应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的条件下,提供一个性能/价格比最好方案的报价。9.3 投标报价表应详细列明报价的各组成部分。9.4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 9.3 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9.5 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即

13、本采购合同属固定总价合同。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按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9.6 本招标采购报价为综合价格,所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费用都应包括在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投标人为维保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在质保期内保修等投标人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所有的税、费和利润及可能的风险,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附加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1010、投标货币、投标货币10.1 投标报价货币必须是人民币。111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1.1 按照第 7 条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与资质文件应能证明

14、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和生产能力,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11.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是真实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招标人满意。11.3 对于那些投标人自己不生产的主要部件,投标人应选定具有相应资质与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良好的名牌产品,不论投标人选定哪些生产商的产品,投标人均是责任方。12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性能与技术参数应是所供货物本身的,而不是其类似的或相近型号产品的;必须是实际测试的结果而不是理论计算所得。12.2 投标人生产货物所用的原材料应是具有相

15、应资质,并且在合同执行时不得更改,如有更改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12.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2.4 除第 7 条要求之外,投标人应针对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做出响应,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及与招标要求的差别。在逐条回答时,投标人不得遗漏、删除或避而不答。如果投标人需增加条款项目以便说明其货物和服务的优越性时,可在投标文件适当的条款下增加。13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13.1 所有投标应从第 23 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天数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2 在特殊情

16、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则其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并且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4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装订、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装订14.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第 7 条的要求,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规定的份数,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都应包括本须知第 7.2条规定的全部内容。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采用复印形式),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并将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为复印件)。14.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个别错漏,其修改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4.4 投标文件的章、节、条款编排应条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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