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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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XX 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根据 XX 市环境保护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 XX 市 XX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建设和谐新区为目标,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

2、、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管理,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新区社会稳定。二、工作重点及要求(一)加大督察工作力度,防止已关停的重金属排放企业死灰复燃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整治,呈贡区管辖范围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已全面关停,但不能掉以轻心,要按照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 XX 省关于贯彻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及XX 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把好源头控制的同时,对已关停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尤其是呈贡大顺五金厂,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加大督察工作

3、力度,严格环境执法,防止死灰复燃。(二)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一是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信息,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要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肃查处不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肃查处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

4、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机动车修理厂的废弃机油的去向,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处置合同,是否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否如实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状、接交人等,是否存在把危险废物倾倒、丢弃等异常情况。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肃查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对倾倒危险废物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并依法追究产生企业责任,责令其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经济责任。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

5、监管力度。加强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妥善处置污泥,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利用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四是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或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三)加强对污染减排项目的监管,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加大对呈贡污水处理厂、洛龙河污水处理厂、九所高校中水站和住宅小区中水站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重点查处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排放超

6、标、污泥违法处置和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切实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中水回用。继续加大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巩固已取得的治理成效。(四)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区属各单位、各街道要以控源减污为重点,以改善水质为目标,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入滇河道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污染源尤其是入滇河道、沟渠、水库污染源的排查,杜绝污水排入水体,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认真排查饮用水源风险点,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保障饮用水安全。(五)强化建筑工地的监管,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呈贡区正处于开发建设期,施工工地多,如果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力,大气环境质量比去年提升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城管、住建、环

7、保、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的管理和道路保洁、洒水工作力度,规范施工作业,防止渣土撒落到路面,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六)继续推进污染源普查、整治行动,巩固污染源普查成果在去年开展污染源普查、整治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污染源分类表,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强化监管力度,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杜绝已关闭的小企业、小作坊死灰复燃,防止污染源转移,切实解决区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各类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对呈贡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8、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呈贡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区政府热线办主任)各街道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邵永强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环保局: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企业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直接排污或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督促指导被责令限期治理的企业按时完成限期治理等。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滇池保护条例

9、、 XX 市排水管理条例及滇池水体、入滇池河道等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内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督促供水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负责对滇池流域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排水许可的审查;做好水土保持、防汛抗旱、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提出产业布局以及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方案;严把产业政策关,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备案;负责推进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的发展。区经投局:对审批、备案、核准权限内的新、改、扩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产业政策审查;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达标排放;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

10、新工艺、新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下达停电通知等。区工商局:加强企业营业执照管理,严把登记关,严格审批,对依法需要环保部门审批而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不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和年检手续;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和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依法取缔、关闭。负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生产、经营、销售高污染燃料行为的查处。区安监局:负责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对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的监督管理,避免发生由安

11、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等。区住建局:协助相关部门把好建筑工程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关;对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批准、环保设施未验收合格的,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依据职责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在专项清理整治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者清理不力、整顿不到位,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或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区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大力

12、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广大公民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环保领域的依法治理,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区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按照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采取停止生产性供电措施;严把企业用电审批关,对无证经营的排污企业,一律不予办理供电手续。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发现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区属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和关停、取缔工作;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性场地、厂房等的检查,属于临时、违章建筑的必须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强制拆除,杜绝用临时、违章建筑从事污染环境的经营性活动;加强对辖区入滇河

13、道、沟渠、坝塘、水库、饮用水源及饮用水工程的管护,防止污水排入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二)加强部门协作,全面推进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要建立立项与环保审批验收、滇池治理、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联合检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联合问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三)加大环保投诉案件的办理,落实后督察力度。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投诉作为主要工作,查办群众反映投诉的一切问题,做到事事有查处,件件

14、有落实,有回复。案件做到处理到位、限改到位、处罚到位。(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舆论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公众参与,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四、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结合 XX 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召开环保专项行动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

15、位要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阶段(6 月至 8 月)对辖区内的污染源尤其是呈贡污水处理厂、洛龙河污水处理厂等减排项目和危险废物排放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和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并将相关情况按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督查阶段(9 月至 10 月)呈贡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做好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区的检查。(四)总结阶段(10 月至 11 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于 XX 年 10 月 25 日前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 ,由区环保局统一汇总后,于 11 月 1 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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