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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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镇今年将对公安分局等 6 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政风行风进行重点评议。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落实“五位一体” ,建设东莞北部滨江新城提供优良政务环境。二、评议对象根据省、市开展八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

2、实际,今年决定对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和教育办等 6 个单位进行重点评议。对人力资源分局、社保分局、交通分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房管所和社会事务办等 8 个去年政风行风评议单位进行“回头查” 。三、评议内容 落实中央、省、市和我镇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以及抓落实的情况; 被评议单位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单位本部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自评的情况; 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四、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市、镇两级共同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统一

3、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开展评议工作。具体的评议工作请各被评议单位按市主管部门下发的实施意见执行。为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埗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议具体工作,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莫桂华(镇委委员、纪委书记、武装部部长)成 员:尹衬欢(社工委)苏福光(社会事务办)黎锡和(人大办)黄东杨(宣传教育办)林 郁(党政办)叶锦安(妇联)李广裕(总工会)郭炳昌(维稳及综治办)莫学林(经贸科技办)莫焕章(监察室)黎松景(团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莫焕章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1136977。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新闻工作者、群众

4、代表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莫桂华(镇委委员、纪委书记、武装部部长)成 员:尹衬欢(社工委)黎锡和(人大办)黄东杨(宣传教育办)林 郁(党政办)叶锦安(妇联)李广裕(总工会)莫学林(经贸科技办)黎松景(团委)袁满欢(市政协委员)林锐朗(市人大代表)刘俊弟(市人大代表)吕琦玲(市人大代表)易 哲(镇人大代表)冼 英(镇人大代表)邱发平(高埗报)张森全(横滘头村)莫学松(高埗村)尹柱文(冼沙村)评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和评议组自行撤销。五、评议方法和措施 自评阶段(6 月底至 7 月)被评议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企业

5、和基层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民主生活会、或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找单位和个人在“四风” 、庸懒散奢等方面的问题和表现,力求找准、找全、找实。查找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承诺通过单位网站、办事大厅(窗口)或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写好自评报告,于 7 月 30日前报镇监察室。 助评阶段(7 月至 9 月)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在被评议单位办事窗口放置意见箱和意见表,让办事群众填写,意见表由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收集并统计。开展作风明查暗访:由镇纪委组织暗访人员对被评议单位开展作风暗访。开展评议组评议:由评议组根据被评议单位近年政风行风建

6、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评议。 整改阶段(10 月至 11 月)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同时,要针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六、评定办法采取量化测评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测评采用百分制,其中评议组评议占 40%,群众意见占 30%、暗访评议占 20%、 被评议单位自评占 10%。等次评定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 80 分以上为“满意” ,60-

7、79 分为“基本满意” ,59 分以下为“不满意” 。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第二年要重新组织评议。七、评议要求 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评议单位开展作风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曝光,对整改不力的被评议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评议重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形成评议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开投诉渠道,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议活动。评议组在评议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或暗访等方法,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务求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情况。各被评议单位在收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 2 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向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于 12 月 1 日前报监察室),将整改情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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