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56460621 上传时间:2018-10-12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9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修订稿)(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 (修订稿修订稿) )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机房分类3 第一部分 机房管理基本要求 4 第三章 安全管理4 第一节 机房管理职责划分 4 第三节 机房出入管理5 第二节 门禁管理6 第四章 作业管理6 第五章 用电管理8 第六章 建筑安全8 第七章 机房环境9 第八章 应急管理12 第九章 消防管理13 第二部分 机房管理规范化要求 14 第十章 机房管理制度规范化要求 14 第十一章 机房现场维护管理规范化要求.14 第十二章 机房用电管理规范化要求 16 第十三章 机房功能区划分规范化要求 17 第十四章 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规

2、范化要求.17 第一节 明确责任17 第二节 机房环境18 第三节 门禁管理19 第四节 视频管理19 第十五章 资料管理规范化要求 20 附件 1:通信机房现场应配备的工具仪表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21 附件 2:中国电信通信机房施工安全承诺书23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 1 1 条条为了强化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的安全、保卫、消防、环境等基础管理工作, 促进各级电信公司实现机房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通信机房的安全管理能力,特 制定本要求。 第第 2 2 条条通信机房管理的总目标是:确保通信机房安全作业;确保通信设备安全用 电;确保通信系统安全运行;确保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第第 3 3 条

3、条通信机房管理的总要求是:机房现场管理责任明确,机房现场管理制度健 全,进出、作业及施工管理到位,现场维护作业计划落实,机房和通信设备运行安全,现 场环境整洁、有序、规范,消防管理严格,电缆孔洞防火封堵规范,用电安全保障周密。 第第 4 4 条条通信机房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通信机房现场必须有 明确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其责任范围内的通信机房负管理责任。 第第 5 5 条条网络运营部门作为网络运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通信机房内规范管理、 安全管理责任,为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第 6 6 条条本要求仅从通信机房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管理、环境管理、消防管理、 用电管理、

4、设施管理等方面规范机房管理要求,凡与设备、网络直接相关的维护和作业管 理要求,见相关维护规程和管理办法。 第第 7 7 条条本要求是开展机房管理达标工作的标准和依据,基本要求是保障通信生产 安全进行的最低标准;规范化要求是规范机房管理达标工作的对标标准。 第第 8 8 条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整治的通信机房,除符合本管理要求所列规定外,应 符合城建、环保、消防、人防、抗震、电力引入及使用等有关规范要求。 第第 9 9 条条机房维护责任单位要把机房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维护主管部门要定期 检查机房管理情况;省(区、市)电信公司每年要抽查本地网机房管理情况;集团公司每 年将抽查各省通信机房管理情况。

5、 第第 10 10 条条本要求适用于中国电信所有通信机房。 第第 11 11 条条本要求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第二章第二章 机房分类机房分类 第第 12 12 条条通信机房维护责任单位应根据通信机房内的通信系统设备在通信网络中所 处的地位、网元设备的重要性,以及所服务用户的不同服务等级,根据机房分类原则对通 信机房进行具体分类,分等级实行管理。 第第 13 13 条条通信机房按照如下原则分为A、B、C、D四类: 1.A类机房:承载国际、省际等全网性业务的机房及集中为全省提供业务及支撑的机 房(原则上对应集团级、省级枢纽机房),包括但不限于: 核心网机房,如:DC1、

6、DC2长途交换局、骨干信令转接点、骨干/省内智能网机房等; 承载网骨干节点机房,如:一二级干线传输枢纽及国际海缆登陆站、骨干/省内骨干数据 设备机房等;承载全网或多省区域性业务系统的机房及IT支撑系统机房;4星级以上(含4 星)IDC机房及为上述机房供电的动力机房。 2.B类机房:承载跨本网业务的机房及集中为全本地网提供业务及支撑的机房(原则 上对应本地网级枢纽机房),包括但不限于: 核心网机房,如:汇接局、关口局、本地智能网、5 万门以上市话通信机房及测量室, 服务重要用户(要害部门)的通信设备机房、核心网络机房等;本地骨干承载网机房,如: 本地传输网骨干节点、本地数据骨干节点的通信机房;承

7、载本地网业务系统的机房及IT支 撑系统机房;三星级IDC 机房及及为上述机房供电的动力机房。 3.C类机房:承载本地网内区域性业务及支撑的机房(原则上对应县级、本地网区域 级机房),包括但不限于: 核心网机房,如:5万门以下市话通信机房;承载网机房,如:本地传输网节点机房, 城域网汇聚层数据机房,一二级干线中继站;承载本地网内区域性业务系统机房及IT支撑 系统机房,2星以下等级(含2星级)IDC机房;为上述机房供电的动力机房。 4.D类机房:承载网络末梢接入业务的机房(原则上对应接入级机房),包括但不限 于: 模块局、用户接入网、城域网接入层设备(小区路由器、交换机)、DSLAM设备及OLT

8、设备的通信机房。 注:各省公司可以根据以上机房分类原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省内机房分类方法。 移动网核心网机房、基站参照以上分类原则进行分类管理。 第第 14 14 条条 同一个通信机房内有多个不同业务等级的通信网络系统设备时,应按照 最高业务级别的通信设备确定机房的类别。 第第 15 15 条条内部做了若干分区隔离的大机房,应视同一个机房分类管理。 第第 16 16 条条划分不清或处于分类边界的通信机房,宜按高一类通信机房的要求执行。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机房管理基本要求机房管理基本要求 第三章第三章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 第一节第一节 机房管理职责划分机房管理职责划分 第第 17 17

9、 条条集团公司网运部是全网通信机房的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网通信机房 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制定维护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对全集团机房维护管理 达标检查考核。 第第 18 18 条条省公司网运部是省内通信机房的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通信机房规 范化管理相关制度和细则,制定省内机房维护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对全省机房维护 管理达标检查考核。 第第 19 19 条条网络运营部是本地网通信机房维护管理单位,负责按照集团公司、省公司 的规程、规定和相关要求,制定、调整、补充机房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制度,协调、 解决机房现场硬件达标事宜,明确负责机房现场管理的维护部门,定期对本地网各通

10、信机 房现场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制定本地网内通信机房规范化管 理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检查并考核。 第第 20 20 条条通信设备维护部门(或承担该职能的类似机构,下同)是本地网通信机房 现场管理规范化直接管理部门,是机房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实施机房现场管理 的各项规定,落实机房现场管理责任人,组织开展机房现场管理标准化工作。定期检查机 房现场,对其他部门在现场作业过程中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提出考核依据,协调、解决 机房现场存在的问题。 第第 21 21 条条安保部门负责局站、通信楼门卫安全和机房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落实机 房防火封堵等问题,维护部门应予以配合。

11、第第 22 22 条条综合部(后勤服务部门)负责暂未安装设备的空机房的安全、公共部分环 境卫生、美化及照明,机房积水漏水及机房墙面、地面修补,外部协调建筑物等问题,维 护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第 23 23 条条设备维护部门应指定人员作为综合(或部分综合)值守机房现场管理责任 人和大客户、IDC机房现场管理责任人。 第第 24 24 条条各分支局(或承担该职能的类似机构,下同)及巡回代维管理部门是无人 值守通信机房现场管理责任人,归使用部门直接管理的业务平台和IT支撑系统机房应由使 用部门指定机房现场管理责任人。 第第 25 25 条条机房现场管理责任人根据机房等级进行机房现场管理维护,负责机房

12、环境 保持,对进入通信机房人员进行资格、作业范围的查验,监督填写进入通信机房登记表 ,监督、协调配合机房作业,做好现场管理、验收配合工作。 第第 26 26 条条凡临时进入通信机房施工作业的,局方随工人员在进入期间作为该通信机 房管理第二责任人,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履行申请、登记等手续,不得超出作业内容, 按照机房现场管理的要求,保障机房安全及保持环境整洁。局方随工人员在进入期间承担 该通信机房管理责任。 第三节第三节 机房出入管理机房出入管理 第第 27 27 条条通信机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备有机房出入登记簿。出入机房必须严 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进入和离开无人机房须主动登记,有人值守机房值

13、守人员应主动要 求来人进行登记。非因工作需要一律不得进入通信机房。进入有智能门禁系统的机房,必 须使用门禁卡,并主动做好登记。 第第 28 28 条条非本局(站)电信工作人员进入通信机房,须经主管部门批准;非电信人 员进入通信机房,须由派出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业务部门、机房维护部门会同机房维护部 门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并由接待单位派专人陪同,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第 29 29 条条外籍和港、澳、台人员(包括外国及港、澳、资企业的中方雇员)进 入通信机房,须由相关业务部门会同安全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本地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并不得进入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区域。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得进入

14、党政专用通信、战备 通信和国防通信等涉密机房。 第第 30 30 条条各级维护、管理人员(包括非本单位电信工作人员)进入通信机房工作必 须佩带工作牌;非电信人员进入通信机房应领取并佩带临时出入证(卡)或施工服务证 (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第第 31 31 条条任何人员进入机房未经准许不得翻看、抄录、复制、下载有关通信设备、 网络组织与配置、电路开放、配线记录、软件数据等机密资料及技术、用户文档(包括电 子文档);未经批准严禁任何人将上述资料带出机房;未经许可机房内不得摄影、摄像。 第二节第二节 门禁管理门禁管理 第第 32 32 条条具有智能门禁的机房,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非本单位维护人

15、员必须凭审批 后的“进入机房许可证”,方可进入机房。 第第 33 33 条条在重要机房实施作业,要求维护部门派随工人员全程陪同;一般机房工程 施工改造项目可由监理负责并全程陪同;一般机房的维护工作外包公司作业时维护部门可 不必全程陪同,但需要安排人员定期检查。 第第 34 34 条条使用钥匙的机房,所有锁匙应统一存放于安保部门或运维部门指定的24小 时有人值守处;机房钥匙标识明确、清楚,并纳入交接班登记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 的地方可以建立钥匙对应机房位置平面图,以便清点检查钥匙。 第第 35 35 条条需要进入使用钥匙的机房作业者必须凭审批后的“进入机房许可证”到安 保部门或运维部门指定的

16、值班人员处审核登记,并在维护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维护部门的随工人员应陪同和监管外来机房作业者开展工作。钥匙使用后应立即放归原处。 第第 36 36 条条应按照门禁系统使用要求和管理分工由责任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电信局站和 机房门禁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保证门禁卡、门禁设备与系统的完好。 第四章第四章 作业管理作业管理 第第 37 37 条条机房作业包括对机房、机房内设备与基础设施的巡检、维护、测试、清洁、 勘察和施工改造等。 第第 38 38 条条机房作业应按照维护规程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实施非维护作业需有相关 主管部门核准的作业计划及方案。由外单位人员实施的机房作业计划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机房管理责任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安排随工人员。 第第 39 39 条条通信建设部门作为机房工程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 应指定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整个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使施工现场符合机房标准化管理 的要求,维护部门应安排随工人员给予配合与监督。 第第 40 40 条条机房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工程管理部门同意该工程启动的“工程 开工(施工)单”, 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