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察执法文书规范化制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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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的规范化制作和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的概念、特征、作用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文书的种类、分类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文书的书写形式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制作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文书应注意的问题 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的适用及制作,一、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的概念、特征、作用(一)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的概念 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是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机关为履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监察执法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二)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的特征 1.制作的合法性2.对象的针对性 3.形式的程式性4.内容的规范性 5.使用的

2、实效性6.材料的客观性 7.语言的精确性 8.法定的排他性 9.法定的权威性、强制性,1.制作的合法性。执法文书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文书制作的前提,也是文书制作的依据。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制作主体的合法性、制作程序的合法性、实体内容的合法性。2.对象的针对性。法律文件作用的对象分为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执法文书针对的对象是某一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自然人,它指向的对象是明确的,针对性很强。,3、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的程式性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法律文书是程式性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有一定固定的外在形式规定,在用语上也有相应成文化的规定。 4、形式的规范化。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

3、书是按照统一的格式,把记载的基本内容和特定项目简明扼要地表述出来。包括统一的文书名称、文书编号方法、格式尺寸,较固定的执法文书内容和结构、规范化的用语和用印。,5、使用的实效性。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文书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其解决的问题都是明确具体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此执法文书最讲究实效性。 6.材料的客观性。特别注意客观性、准确性。,7.语言的精确性。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活动会涉及国家、集体、个人的根本利益,执法文书有很强的 现实性法律意义和目的性,在语言运用上必 须确切,符合解释的单一性,运用文字符合 单一解释的要求。8.法定的排他性。一个违法行为,只能按照一定的管辖原则,由

4、一个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处理。,9.法定的权威性、强制性。实施的强制性即得到政府强制力的保障,当 事人必须遵守。生效执行的权威性。具体执法行 为通过文书形式表现出来,执法文书一旦制作完 毕并送达到当事人,行政机关必须遵守,不能朝 令夕改;对于当事人而言,一旦当事人签收后, 执法文书对其就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执法 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如需改变或撤销,必须由 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报经县法制部门 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备案)。,(三)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的作用执法文书的根本作用在于保证法律的具体实施。具体体现在:1.行政执法文书是贯彻执行法律的工具 。2.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诉讼的有利

5、证据 。3.行政执法文书是总结考核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据;4.行政执法文书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教材。,二、执法文书的种类、分类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目前使用的共51种,基本涵盖了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案件的需要,这些文书以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类别。1.按用途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2.按文书作用,可分为执行类、证据类和工作类文书。 3.按制作方式划分为填写式、叙述式以及笔录式。,三、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文书的书写形式执法文书形式可分为填写式、书写式和笔录式文书。1.填写式执法文书的格式相对固定,如当场处罚决定书等。2.书写式文书是根据需要来制作的法律文书,如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3.笔录

6、式文书主要是详细记录当事人违法的客观事实及执法人员的调查结果,如现场调查笔录、询问笔录等。,四、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一)文书制作人的基本要求1、制作人要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2、要熟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3、用词用语要贴切,不宜采用贬斥、憎恶等带有主观臆断、感情色彩浓重的言辞。4、要注意每一种类文书的具体制作要求。,(二)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存、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申请强制执行和案卷卷宗归档等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7、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1)制作程序要合法:是指执法程序性文书的制作时间以及先后顺序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不能遗漏某一个程序,要做到不仅制作程序合法,更要做到内容合法。反之,相关文书是无效文书。,(2)执法文书制作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即使用省住建厅制定的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3)文书使用必须正确。每个文书的制作都有明确的目的,比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要向行政相对人表明对其作出的处罚内容及理由、依据。,(4)执法文书用笔填写时应使用中性水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做到字迹清楚、工整、文面整洁。禁止使用不规范的简体字。禁止出现错别字。

8、(5)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用斜线标划。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时,应用杠线标划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着写上正确内容。外部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由当事人按手印确认。,(6)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尤其是文书的语言表达,应当做到语言准确、规范,文字简练、明晰。禁止使用模糊含义的词语。禁止随意简化单位名称或物品名称。不使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没有定义的非规范词语)。文书应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文书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文书中除编号和价格、数量、日期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应当使用汉字,成文

9、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7)叙述事实必须做到事实清楚、因果明确、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禁止在叙述事实时任意推断臆测、夸大事实、牵强附会。要保证事实的绝对真实性、事实要素的完整性(包括主体、时间、地点、标的物等)特别是关键情节要交代清楚,记叙要具体。,(8)法文书中的案由填写应表述精练准确(案由必须有充分证据,有说服力,有法律依据,要保证事实、理由、结论的一致性):案由填写应当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法律责任部分违法情形确定。违法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有几个行为就列几个行为,通常用顿号、“和”、“或”和“或者”表述多个案由。 一般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案件名称填写为:违法行为人+违法行

10、为定性+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9)执法文书中当事人基本情况应按如下要求填写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单位”。当事人为个人的,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按照公历出生年、月、日填写)、职务、工作单位、住址(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填写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 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 应包括其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住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许可证和执照登记注册号、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住址

11、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10)行政执法文书编注案号实行一案一号,不得跨年使用,案件办理跨年度在制作文书上需另编新一年度号码。执法文书案号编注的基本格式为:行政区划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别+年份序号。如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为:南建执法罚字2016第001号。,(11)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等执法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确认;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按手印确认,执法人员应在文书中注明;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字或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记录

12、有遗漏或者笔误的,可以补充和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按指印确认。执法人员对形成的笔录材料逐页签名并按手印。,(12)文书中办案机构、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机关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应表述明确,没有歧义。(13)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正确、准确、明确、完整,应当引用全称,具体到条、款、项、目。(14)文书应按格式规定加盖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15)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执法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或由其委托的人员或成年代为签收,但应注明与当事人的关系;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五、制作执法文书应注意的问题1.违法事

13、实描述不清。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描述太简单。对违法事实的描述缺少内容,或者不能全面反映内容。二是使用结论性语言。三是违法事实记载不全面,或者认定违法事实突然,不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过程和认识依据,特别是对被处罚人陈述的不同事实,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辨别。2.证据采信不充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一定要违法事实清楚才能定性,然后决定行政处罚,而事实清楚的表现形式就是证据确凿,证据确实充分,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证据采信要把握好三个原则: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3、表述不规范。 具体有以下表现:一是语言使用不规范。有的文书在描述词不达意,甚至引起歧义,有些文书中使用方言。二是出现错别字。三是不签

14、名、代签名或少签名。四是漏填或少填项目。五是字迹潦草。六是日期填写混乱、前后矛盾。如立案日期在调查取证之后,处罚决定书时间与处罚事先告知书时间同一天,送达文书回证时间在文书制作时间之前等。 4、重实体轻程序。 随意简化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文书。,5、程序倒置。 如,一个案件刚进入立案程序,立案审批表中的案情简介栏就对案情定性了。(程序问题最简单最直接的重要性,是程序违法会导致处罚案件被撤销,重做。) 6、送达文书不规范。主要错误表现有:一是送达时间不合规定。二是送达回执签收不合规定。,六、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文书的适用及制作(一)案件来源登记表是指执法人员依据案件来源,能初步判定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15、报请执法机构负责人确定案件处理意见的文书。1、填写说明(1)案件来源类型分为举报投诉、上级交办、转入、检查发现、其它等情况据实填写。(2)案情简介中,对案件的大致情况有一个基本、如实的描述,以及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规定。(3)接件部门意见。负责接收案件来源材料的部门,对材料提出初步意见。,对于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核实的,提出进一步调查的意见。对于基本符合投诉条件,但不属于本执法机构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的意见。 (4)执法机构负责人签批。执法机构负责人对接件部门的意见签署意见,并指定承办人员。 (5)承办人员处理意见。承办机构接到案源材料后,指派执法人员进行初步核实。,符

16、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呈批表,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立案进行调查;举报内容属于下级建设主管部门管辖的,转交该下级主管部门处理;但举报的问题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或者直接涉及下级主管部门的,经请示执法机关后,可以直接进行调查或督办;对于已做出处理并且没有新内容的重复投诉举报,在进行登记后存档备查; 对于核实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不予受理或移送,(示例),(二)立(销)案呈批表1、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中,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2、案由:违法行为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案3、案发时间:执法人员首次知道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4、案件来源,同案件来源登记表的来源类型一致。5、当事人。当事人是个人的,姓名和地址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信息为准。6、案情简介及立案理由。 7、执法机构意见、行政机关审批意见。 8、销案呈批表适用于经立案调查取证后,属于违法行为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销案所要制作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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