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57产品培训-会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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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C57产品培训,会计平台,NC国际化推进部 孟晶芳2011年03月,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第二级 第三级,产品概述,产品概述,会计平台应用流程,产品概述,设置会计主体入账规则:确定哪些业务单据的项目决定生成凭证到哪些会计主体中 设置账簿入账规则:在某一会计主体中,确定哪些业务单据的项目决定生成凭证到哪些账簿中 分别设置不同会计主体账簿下的科目分类 分别设置不同会计主体账簿下的凭证模板 录入应收、应付、报账中心、固定资产、存货等系统的单据,按设置自动生成各主体账簿凭证,会计平台生成多账簿凭证应用流程,档案对照与公式对照,二者只能定义一种,不能两种都定义,保存时进行检查并控制 定义会计主体入

2、账规则时所选择的影响因素必须是业务单据上存在的字段,且该字段值均不应为空,如果为空则进默认会计主体,如果没有设置默认会计主体,则此单据将不能生成任何主体账簿的凭证。 同一业务系统可以同时定义多个影响因素行或影响因素组合,业务处理生成平台信息时依次按影响因素对照表过滤,直到找到符合条件的入账规则。 业务单据按会计主体规则进行过滤生成凭证时,是按单据表体行进行匹配的,首先按会计主体入账规则的对照表过滤,如果对照表没有满足条件的规则,则取默认入账主体;如果没有设置默认会计主体,则此单据将不能生成任何主体账簿的凭证。 会计主体入账规则在不同业务系统之间复制时,两个业务系统间应选择了相同的影响因素。 会

3、计主体入账规则批生成时覆盖生成功能应慎重选择,因为会将之前定义的入账规则删除。 会计主体规则对照表和账簿规则对照表除以下档案(存货分类、资产类别、增减方式)外不支持按上级定义,须定义到具体的档案上才可生成正确的凭证。 多账簿核算模式下,单据根据主体入账规则和账簿入账规则生成凭证时,是按单据进行过滤的;如入账规则定义了按部门生成主体账簿凭证,如:“部门1”生成“账簿1”的凭证、“部门2”生成“账簿2”的凭证,当业务系统有一张这样的单据:表体行一 部门1 1000 表体行二 部门2 2000,则将分别生成账簿1和账簿2的金额均为3000元的凭证;然后根据设置的凭证模板再过滤,如果对应的凭证模板上均

4、勾选了“单据表体行是否按入账规则过滤”,则最终生成的账簿1和账簿2的实时凭证(或会计凭证)金额应分别为1000和2000;若凭证模板不勾选“单据表体行是否按入账规则过滤”,则最终生成的账簿1和账簿2的实时凭证金额均为3000元。,入账规则定义注意事项,科目分类复制时源系统中选定进行复制的科目分类编号,不能与目的系统中已存在的科目分类编号重复。 科目分类复制时在源系统中选定进行复制的科目分类的影响因素,必须包含在目的系统的影响因素之中。比如,在源系统中选定的科目分类的影响因素有:因素1、因素2,那么目的系统除其它影响因素外,必需有因素1和因素2,这样才可以进行复制。 默认入账科目和对照表中入账科目的显示模式根据总账参数“GL000 科目显示名称模式“显示。 科目分类定义支持跨账簿复制。将当前主体账簿的科目分类定义数据复制覆盖到指定的一个或者多个其他主体账簿。复制的数据包括科目分类编码、科目分类名称、影响因素、默认入账科目。默认入账科目按编码复制。一个公司账内的主体账簿之间复制,复制对照表,包括影响因素、入账科目、说明,入账科目按科目编码复制。跨公司账的主体账簿之间复制,复制数据包括科目分类编码、科目分类名称、影响因素、默认入账科目、对照表中的入账科目和说明,复制数据不包括对照表中的影响因素。,科目分类定义注意事项,本次交流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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