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名词解释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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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知识,保险专业名词释义,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自然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 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受益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若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是受益人。 受益人所领取的保险金不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2、举例: 丈夫(投保人)为妻子(被保险人)在金盛保险(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保单,受益人指定为孩子。,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承保,指寿险公司接受保户的投保并签发保险单的行为。,拒保,指寿险公司不接受保户的投保的行为。,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及内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

4、保险责任的限制。 责任免除大多采用列举的方式,即在保险条款中明文列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 当某一事件发生时,我们先看它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就不用负责;如果属于保险责任,我们再看它是否属于责任免除,如果属于责任免除,保险人仍不用负责;如果不属于责任免除,保险人就要负责给付保险金。,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寿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旨(趸缴),期缴等不同

5、方式。,趸缴,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所有保费一次性缴清。,期交,最常见的缴保费方式,一般分为:年交、半年交、月交; 年交:指每年交一次; 半年交:指每半年交一次,一般来讲半年交保费对应年交保费折算系数为0.52; 月交:指每个月交一次,一般来讲月交保费对应年交保费折算系数为0.09;且首期要先交满2个月。,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犹豫期,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投

6、保人自收到保单并签收起的十日内,且未发生保险金给付,可向公司退回保单并书面要求撤销保险合同,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费。,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道德防范),宽限期,指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此间缴付逾期保险费,并不计收利息。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死亡,保险仍有效,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支付的保险金扣除应缴的当期保险费。,中止期,在2个月宽限期之后仍未缴纳当期保

7、费,则保险合同进入中止期,中止期为2年,此期间,若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在这2年中,投保人可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在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后,补缴以往各期保险费和利息,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健康险重新计算观察期。,终止期,如果宽限期结束2年后,投保人依然未申请保单复效,则保险合同进入终止期,此时,投保人只能选择退保。,保险合同 回执签收日,犹豫期,10天,保险费 到期日,未续交,宽限期,60天,中止期,2年,终止期,未申请复效,时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

8、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本保单继续有效。,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公司对保险单所有人的负债。人寿保险单可以使用一次缴清保险费方式购买,也可以使用分期缴付均衡保险费方式购买。在保险早期,一次缴清保险费中的很大份额是由公司提存作为准备金,以应付将来的负债;对于早期缴付的均衡保险费中多于早期保险成本的部分,也是保险公司对保单所有人的负债。保险公司必须逐年提

9、存责任准备金并加以运用,取得投资收入,以保证履行将来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交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保单借款,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可

10、转换权益,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效满一定时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保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规定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一般情况下是指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全残,(一)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注2) (二)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 一目永久

11、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 所有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七)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4) (八) 永久完全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注5)注: (1) 永久完全是指自上述残疾发生之日起经过180日的所有可能恢复机能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在此限。 (2)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我们指定的有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

12、诊断证明。 (3)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4)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5)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独立进行,需要他人帮助。,利息,是指补交保险费、垫交保险费和借款的利息,按补交保险费、垫交保险费或借款的数额、经过天数和利率依年复利方式计算。利率将参照12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法定利率作相应浮动,由我们每年度公布一次。补交保险费、垫交保险费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合同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且作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伤害或死亡的客观事件。,content,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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