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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内控体系 资金管理办法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8 页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资金运作,规避资金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 适用范围适用于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公司”或“公司”)总部机关、下属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3 编制依据3.1 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11) ,麒麟公司3.2 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麒麟公司3.3 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权限手册(2010 年 6 月),麒麟公司4 职责分工4.1 麒麟公司财务部a) 参与制定、审核、修订、解释麒麟公司资金管理内控制度;b) 监督、检
2、查、评价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内控制度的执行;c) 依据公司业务权限手册的相关规定审批或提请麒麟公司领导批准如下事项:1) 麒麟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开立或关闭各类金融账户;2) 依据业务权限手册规定需麒麟公司领导审批的资金支付;3)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取得银行授信;4)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债务融资的方案及实施;5)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贷款业务;6)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保函和备用信用证;7) 依据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需报董事会批准的各类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8)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商品及债务套期保值交易;9)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10) 麒麟公司
3、票据贴现业务。d) 凭证及档案管理;财务内控体系 资金管理办法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8 页e) 办理及批复所属单位提交的申请;f) 负责麒麟公司本部外汇业务操作及所属各单位外汇业务的管理;g) 资金管理报表分析及上报;h) 麒麟公司总部机关资金支付。4.2 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日常资金管理工作。5 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的选择5.1 在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账户开立、关闭的审批5.1.1 麒麟公司开立及关闭外部银行账户,由资金部提交申请,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5.1.2 所属单位开立外及关闭外部银行账户,需报资金部审核,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5.1.3 麒麟公司认为必要时,资金
4、部可要求所属单位关闭银行账户。5.1.4 麒麟公司所属单位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必须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关连交易额度内将财务公司作为存款、结算的主要金融机构。5.2 选择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标准5.2.1 以结算、常规性存款或理财为目的选择银行,需以资本充足率(或政府支持度)、资信、治理结构、资产规模、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5.2.2 以理财为目的选择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内候选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业绩和信誉,且已经实现委托资金的第三方托管;海外候选机构应为国际一流。5.2.3 以债券、股票发行为目的选择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国内候选机构必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创新类业务资格、且综合指标名列同行前五位;海
5、外候选机构应为国际一流。5.2.4 金融机构选择要符合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选择实施细则的要求。5.3 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5.3.1 各账户管理单位应与开户金融机构说明账户的用途、授权的情况。5.3.2 严禁设立帐外小金库,严禁将账户出借(租)他人使用。5.3.3 各所属单位在发现银行账户出现异常变动时(如违规支付、挪用等)需立即报告资金部。财务内控体系 资金管理办法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8 页5.3.4 公司财务部可对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动态监控。5.3.5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需严格按照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选择实施细则执行。5.4 银行印鉴管理5.4.
6、1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银行预留印鉴,需分人管理。5.4.2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印鉴管理细则执行。6 资金支付管理6.1 麒麟公司依据业务权限手册的规定对所属单位实行资金支付授权管理,各所属单位对所辖公司和单位也应落实资金支付授权。6.2 资金支付必须有预算;预算动用审批与资金支付审批必须分离,即实行预算动用审批与资金支付审批的双重批准制度。6.3 动用预算审批不能代替资金支付审批,反之亦然。预算外及超预算资金支付,需经预算外及超预算项目审批后,方可办理资金支付。6.4 依据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动用预算的审批程序是:业务经办单位在批准的预算内,依照
7、预算执行进度,分级审核,最终由业务权限手册规定的审批人批准动用预算。6.5 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是:资金或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申请后,核对动用预算审批是否合规,逐级审核付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及相关依据,最终由具有批准权限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资金支付。未按审批权限审批完,任何单位不得对外付款:a) 麒麟公司资金部负责麒麟公司总部资金支付审核,并根据业务权限手册授权规定报送相应领导审批;b) 各所属单位根据业务权限手册中资金支付审批权限的规定执行,超过所属单位审批权限的,需填报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并报麒麟公司资金部审核,资金部根据相应授权提交相关领导审批;c) 业务权限手册未涉及到的资金
8、支付,所属单位在付款之前,需报麒麟公司资金部审核。7 担保管理财务内控体系 资金管理办法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8 页7.1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符合各自的公司章程规定,并用于公司主业经营的相关业务。7.2 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对外担保业务。7.3 需由麒麟公司对外出具担保的,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申请,麒麟公司资金部依据业务权限手册规定办理。7.4 麒麟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需由董事会审核或审批。7.5 涉及到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五十九条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下担保事项:a)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9、担保;b)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c)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d)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e)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7.6 所属单位出具担保前,需报麒麟公司批准后,各自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执行。7.7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需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建立严格的控制程序。对需经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前,需征询资金部的审核意见。7.8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需严格依照麒麟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细则执行。8 对外债务融资管理8.1 银行贷款融资管理8.1.1
10、 长期贷款管理公司有长期贷款融资需求时,由资金部提出融资申请并依据业务权限手册报批。所属单位有长期贷款融资需求时,由所属单位提出融资申请,申请获批后成立融资工作小组,在麒麟公司资金部指导下开展工作,依照项目的可研报告等询价必备的资料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将融资方案报资金部审核,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财务内控体系 资金管理办法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8 页8.1.2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8.1.2.1 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 ,由资金部依据业务权限手册报批。所属单位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 ,需报资金部审核,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8.1.2.2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需要流动
11、资金贷款的,在同等条件下,并满足关连交易豁免规定时,尽可能通过财务公司解决。8.2 债券及股权融资管理公司对外发行债券及其他股权融资,由资金部提出资金融资申请,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公司审批后,依据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第六款规定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后,依据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报股东大会审批。8.3 委托贷款管理8.3.1 内部委托贷款一般适用于麒麟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的委托贷款,由托管公司提出申请并根据麒麟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麒麟总公司资金部审批。8.3.2 麒麟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所属各单位的资金状况和需求,尽可能在公司范围内以委托贷款的方式调剂
12、各单位的资金。8.3.3 麒麟公司及各所属单位使用委托贷款时,由资金部统一协调安排,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8.3.4 除上述情形外的委托贷款,需报资金部审核,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涉及关连交易的,需报资金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兼顾满足关连交易的限额及豁免规定。8.4 资金拆借管理严禁所属单位对系统外单位拆借资金。8.5 银行授信管理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申请及使用银行授信,需向麒麟公司资金部提出申请,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8.6 所属单位依据各自的公司章程规定各类融资需经董事会批准的,在报董事会批准前,应报资金部审核,依据业务权限手册审批。8.7 非控股、无实质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融资,当参股公司征求股
13、东意见时,财务内控体系 资金管理办法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8 页公司派出的董事或管理人员应及时书面报资金部。8.8 麒麟公司及所属单位应严格按照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授信管理细则执行。9 金融投资理财管理9.1 原则9.1.1 从事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属单位未经麒麟公司批准不得从事银行存款(仅指活期、协定存款及通知存款)之外的理财及投资活动。9.1.2 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需以资金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价值投资、程序规范、控制风险、资产与负债(资金计划)在时间上相匹配的原则。9.1.3 所有金融投资理财,均需麒麟公司资金部审核,资金部依据业务权限手册规定
14、的权限报相关审批人审批。9.2 证券投资管理9.2.1 债券投资9.2.1.1 投资企业债券(含短期融资券)的,只得投资于评级在AAA(国内评级)或 A-/A3(国际评级)以上的上市交易债券。持有单一公司的债券金额不得超过目标公司债券总规模的5%。9.2.1.2 投资金融公司债券的,只得投资于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选择实施细则中所限定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持有单一金融公司的债券金额不得超过目标公司债券总规模的5%。如果发行机构不在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选择实施细则之列、或债券品种为次级债,则需事前报经麒麟公司批准。9.2.1.3 投资国债和央行票据的,不受上述9.2.1.1条、9.2.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