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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制度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所食营养食品的试尝留样并安排教师陪餐,是预防学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为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特制订营养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蛋、奶、水果) ,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每餐、供应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 1 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一份不少于 100 克。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 48 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xx 小学